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轉貼:我是保護性社工,卻驚覺自身難保
「我知道在這個艱難時刻離開同仁是一件為難、不捨之事,但我希望我能學會一件在這裡一直學不到的事,就是我還想好好保存僅剩的自己……」在某次我任職的家暴中心例行月會中,一位將離職的督導泛著淚光,說了上述這段話。保存或者奉獻,在救援個案前,我一再思索該如何關照也是一介凡夫俗子的自己……
當法規頒定我要在24小時內看到被通報的兒童少年、並在4日內完成報告,卻忽略我身上背負著100個以上的案家、並且以兩天1案的速度襲捲而來之時,我,不知道這樣的工作條件,是該如何自處?又將如何維持我對案主的服務品質?在亟欲保護我的個案之際,我早已耗盡能力,連自己都不能保護,遑論保護這些需要協助的人群。
身為一個從事兒少保護、成人保護及性侵害防治的三合一社工, 我的加班時數每天平均2-3小時,每月約44~50小時,但其中超過一半是沒有加班費也不能補休的,換句話說,因為政府無法維持足夠人力卻妄想吃下(並大力鼓吹通報)所有案量時,我成了社會福利血汗生產線的一個免洗作業員,而且這還不包括平均每月輪值30小時的非上班時間執勤(on-call)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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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沒有學會公共參予和國家管理時,立法院的正義感就是建構在這些人的血汗之上。永遠是犧牲少數人來滿足多數人,同時遮掩另一批頭戴光環的少數人和他們說不出口的骯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