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把1832年的英國議會改革當作英國現代政黨政治的起點,從那時候到現在已經快兩百年了,政黨政治一直脫離不掉「代理政治」的根本缺點:兩黨(或兩大黨)壟斷掉政治的資源,形同政治分贓,政治代理人選上以後就背棄民意。
在台灣,這種政治分贓制度甚至成熟到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程度:各級首長選舉時,政商關係良好的人會同時給兩黨候選人贊助經費,經費多寡大致上正比於兩黨候選人的得票率──這是一種長期的投資,他們不會短視到只顧這一屆誰當選,而不顧未來政黨輪替時的利益。
面對這麼牢固的政商關係,很多政黨人物都是在媒體前面對立,在媒體後面一起分贓。於是有了民進黨著名(聲名狼藉)的口號「水清魚不見」。兩黨政治人物有恃無恐,有一位甚至傲慢地跟我嗆聲過:「台灣只有藍綠與廢票,根本沒有中間選民,一碰到投票大家就乖乖地各自歸建!」
我相信網路有機會讓公民突破這困境,因為網路提供了一個傳統媒野欠缺的功能(主動發聲並號召理念一致的散眾,使他們有表達共同意志與一致行動的可能),也因而也提供了一個不同於政黨組織的政治動員模式。一旦政治動員的組織模式變了,政治的文化就變了。我相信1985代表了這樣一個可能性的萌芽,值得大家以集體創作的方式繼續把它發展成更成熟而有力的社會組織與動員模式,從而徹底改變選民與政黨的關係。
選民與政黨的關係基本上只有兩種:政黨操縱選民,或者選民操縱政黨。歐美社會的發展造成政黨政治的式微,看破政黨政治的人愈多,投票率愈低。我不認為這是一種必然,而是社會發展中的階段性失能 :選民不相信政黨,卻沒有制衡政黨的辦法,因為他們沒有辦法跨過政黨去進行大規模的集結與意志表達;而這種集體意志無法表達的困境來自於他們只是大眾媒體的「受眾」,而無法藉大眾媒體發聲、討論、凝結共識、集體行動來表達共識──要做這些事人力成本太高,高到必須要有專職的「代理人」;也因為一切有組織的集體行為都必須要通過這些專職的「代理人」才能實踐,就給予「代理人」壟斷並背叛集體意志的空間。
1985的行動至少證實了一件事:我們可以靠39個人業餘的奉獻和其他許多人的傳播與參予,而不經過政黨組織去集結25萬人。這件事比紅衫軍更值得注目,因為紅衫軍的集結是靠著對貪瀆的不滿(不需解釋每一個人都憤怒),白衫軍挑戰更高難度的議題「為洪仲丘討公道」(一個以前大家都只能忍氣吞聲的事件,如何變成大家都不願再吞忍下去的事件),甚至還再高一層的議題:可不可以為了「社會發展」而毀人家園(大埔事件)和胃了「經濟發展」而奪人生計(服貿)。
以前一到選舉就必須藍綠歸建,因為取得資訊或釐清事實很困難,而且大家沒有表達共同意志的機會;現在有懶人包,公民記者,維基百科,可以讓關心公共事務的人以很低的個人成本取得做出個人抉擇所需要的資訊;有臉書可以互通聲息,讓不滿的人感受到跟自己立場一致的人有多少個,從而強化其「我族認同」;而且網路組織可以是單一議題的彈性組織,你不需要有「賣身前必須周全地想清楚未來」的謹慎和過慮。
如果大家可以慢慢地對這種組織模式熟悉起來,建立起愈來愈強的信心,就有機會形成正面的良性循環,使得愈來愈多人願意用這種方式參與社會改革,相信這種參與模式確實可以改變社會。
然後,它有機會發展成選舉時的「關鍵少數」,針對當選邊緣的候選人進行評價,並且根據評價結果投票,而且清楚地表達投票行為背後的價值觀分布,讓當選邊緣的政治人物知道自己該如何討好選民。如果可以達成這一個階段性目標,選民與代理人的關係開始反轉。如果某些選區的公民人數再增加,到可以影響數位當選邊緣的候選人,就可以進一步學習民進黨當年的精準配票,以便擴大對政治的影響力。
在傳統媒體下公民只不過是被動的受眾,沒有太多的選擇;網路與各種電子媒體的發達使得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成為主動報導者,主動組織者,參與組織者。當新的組織模式發達後,新的權力關係將會取代舊的權力關係。
台灣能不能充分發揮網路與行動通訊的能量,發揮公民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將決定台灣能否脫離被政黨綁架的悲情。在往這一條路上邁進的過程,每一個微小的創意與奉獻都有助於台灣邁向一個更成熟而美好的社會。在往這一條路上挺進的過程中,我相信年輕的世代可以有的貢獻絕不下於掌權的一代,甚至有很高的機會超越掌權的一代。
就像運動圈很喜歡講的一句話:只要我們掌握年輕世代的心,我們就掌握住這社會的未來。如果改變一個社會需要三代,讓我們立志成為第一個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