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

尼采(2):誰在妨礙你的自我(二之一)?

       從尼采的角度看,人類最根本、最重要而不可違背的事實是:每一個人都跟別人不一樣,而且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你活(替你感到快樂或替你承擔痛苦,替你感到幸福或替你承受悲哀)。

      由此似乎可以直接推論說:每一個人都會去追求使自己幸福、滿足、生氣盎然的生命,而不是去追求別人所羨慕的人生(硬把自己塞進別人的鞋子裡,不管它是太鬆或太緊)。

      然而非常令尼采訝異(且痛恨、鄙夷)的是,盡管每個人都如此地不同,人類最大的共通點卻是:每一個人都活在社會既定的道德規範與價值裡,極少有人敢(願意、想要)為自己活。

      為什麼?尼采在〈教育家叔本華〉裡給了兩個答案:懶惰畏於與眾不同。我很訝異地發現,他竟然錯過兩個我認為更重要的因素虛榮心的滿足(與快感),以及被扭曲(偽裝)的自我肯定(自我實現)

2020年9月1日 星期二

終結一場無聊的官司

       張景森告我毀謗和損害人格權(損害名譽)一案,昨日最高法院三審終結定讞,駁回張景森的上訴。本案至此官司徹底了結。

      過程:張景森在 2015年對我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因為自知無法勝訴,在準備庭結束後立即撤回;民事部分,一審張景森敗訴後立即上訴,二審在 2018/6/13 再度宣判駁回張景森的上訴,三審於 2019/8/27 判決。

      結局:張景森如願告到爽;彭明輝毫髮無損(附刑事與民事最終文件,以供茶餘飯後談笑之助;已另撰「官司結束,心得分享」一文,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