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帖(1)2012 國會PK賽:從2011九月份開始發起,大選投票日前一週完成連署,連署內容:「我們將在2012 投票選舉立法委員,我們的選票將集中投給藍綠之外的第三黨,以配票的方式支持該黨當選邊緣的候選人。我們投票的依據是:(1A)各政黨的立法條款與內容承諾,(1B)各黨預算審查標準與草案,(1C)政黨候選人名單。想要我選票的候選人必須提出『2020台灣的問題、挑戰與願景』,並據此說明該黨立法條款、預算分配原則與候選人專業背景如何有助於推動有效因應問題的立法與預算。」
(2)2016 延長賽:2012立法委員宣誓就職後,完成擴大連署:「我們將在2016 投票選舉立法委員,我們的選票將集中投給藍綠之外的兩個政黨,其中一部份用以支持2012年我們支持的第三黨,依其對選前承諾的完成度給票,剩下的票數將集中投給2016年在立法內容、預算審查標準與候選人綜合評量得分最高的其他政黨(不含藍綠兩黨)。」
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台灣民主3.0」說帖(1):2012 PK賽與延長賽
一、說帖
(1)2012 PK 賽:從2011九月份開始發起,大選投票日前一週完成 30~50萬人連署,連署內容「我將在2012 投票,投票唯一依據是兩黨總統候選人的執政計畫書。想要我選票的候選人必須提出『2020台灣的問題、挑戰與願景』,並提出具有完整關鍵數據的『執政計畫書』,詳細清列2013、2014、2015 與 2016 擬達成之政策目標。」
(2)2012延長賽:2012總統宣誓就職後,完成50~100萬人連署「我們將在2012~2016 參與所有縣市長、議員和五都選舉的投票。以上所有投票只有一個依據:總統當選人執政計畫書的完成率。如果完成率為30%,我們將會有70%的選票用來支持在野黨當選邊緣的關鍵候選人,有30%的選票用來支持執政黨當選邊緣的關鍵候選人。我們也將在 2016 大選投票,投票唯一依據是2012執政計畫書的完成率。」
二、說明
(1)如果可以完成「2012延長賽」50~100萬人連署,我們可以在 2012-2016 的選舉中發揮中間選民關鍵少數的選票,針對兩黨當選/落選邊緣的關鍵候選人以及有希望參加2016大選的候選人予以獎勵、懲罰性投票,以便利誘/鞭策這些候選人,讓他們一起在黨內對總統與內閣施壓,催促他們認真執行執政計畫書。歐洲選民就是利用這個機制逼迫失言、失職的內閣官員下台。
(2)執政計畫書不是沒有具體數字的執政白皮書,而是針對台灣的關鍵問題(失業、實質所得逐年下降、國債、稅賦不公、水資源不足、2020與交通能源危機,以及產業升級政策等),明確而扼要地提出政策目標,每項政策目標都必須要以具體數字表示,以便事後作為獎懲性投票的依據(譬如失業率降至3%,國債降至X兆,稅收提升至Y兆且其中企業稅佔Z%,etc)。
(1)2012 PK 賽:從2011九月份開始發起,大選投票日前一週完成 30~50萬人連署,連署內容「我將在2012 投票,投票唯一依據是兩黨總統候選人的執政計畫書。想要我選票的候選人必須提出『2020台灣的問題、挑戰與願景』,並提出具有完整關鍵數據的『執政計畫書』,詳細清列2013、2014、2015 與 2016 擬達成之政策目標。」
(2)2012延長賽:2012總統宣誓就職後,完成50~100萬人連署「我們將在2012~2016 參與所有縣市長、議員和五都選舉的投票。以上所有投票只有一個依據:總統當選人執政計畫書的完成率。如果完成率為30%,我們將會有70%的選票用來支持在野黨當選邊緣的關鍵候選人,有30%的選票用來支持執政黨當選邊緣的關鍵候選人。我們也將在 2016 大選投票,投票唯一依據是2012執政計畫書的完成率。」
二、說明
(1)如果可以完成「2012延長賽」50~100萬人連署,我們可以在 2012-2016 的選舉中發揮中間選民關鍵少數的選票,針對兩黨當選/落選邊緣的關鍵候選人以及有希望參加2016大選的候選人予以獎勵、懲罰性投票,以便利誘/鞭策這些候選人,讓他們一起在黨內對總統與內閣施壓,催促他們認真執行執政計畫書。歐洲選民就是利用這個機制逼迫失言、失職的內閣官員下台。
(2)執政計畫書不是沒有具體數字的執政白皮書,而是針對台灣的關鍵問題(失業、實質所得逐年下降、國債、稅賦不公、水資源不足、2020與交通能源危機,以及產業升級政策等),明確而扼要地提出政策目標,每項政策目標都必須要以具體數字表示,以便事後作為獎懲性投票的依據(譬如失業率降至3%,國債降至X兆,稅收提升至Y兆且其中企業稅佔Z%,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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