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遇見好書,永遠不嫌太早

高二時買的書
      最近到建國中學和新竹中學演講,講題「困境與抉擇」。剛開始的一小部分是重複三十年前在網路上被不斷傳閱了十幾年的文章「困境與抉擇」,大部分的演講內容是要解釋該文最後一段所說的:「我沒有過困境,因為我從不在乎外在的得失,也不武斷地和別人比高下,而只在乎自己內在真實的累積。」
      用一般人的話說,我想解釋自己怎麼敢「不在乎外在的得失,只在乎內在的累積」。用《湖濱散記》裡的話說,為什麼我會聽見遠方的鼓聲(而別人聽不見),而且膽敢跟隨著鼓聲遠離群眾,走入杳無人煙的荒野,越走越遠。
      關鍵性的變化,幾乎都發生在我國中與高中的六年裡。

2021年12月2日 星期四

音樂與「慾望的美學」

      年紀越大,對人性的事實了解得越完整、細膩而深刻,我對於「客觀」的道德「律令」越是反感。我逐漸相信:公領域(涉及他人)的事件應該交給法律規範,涉及個人(私德)的事應該交給當事人去抉擇。至於個人情感與欲望的抉擇,我寧可稱它為「美學」,而不是「價值哲學」或「倫理學」,主要是得自於聆賞音樂時的啟發。
      不過,我所謂的「美學」又迥異於歐陸哲學體系的「美學」,甚至是康德與黑格爾都完全不懂,一百多年來的哲學系從來都不教(也不曾學)的那種「關於情感與可欲的品味與抉擇」——它根植於我的文學欣賞、美術欣賞與音樂聆賞的體驗裡,也跟我曾經有過的一段「禁慾史」密切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