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 星期四

音樂與「慾望的美學」

      年紀越大,對人性的事實了解得越完整、細膩而深刻,我對於「客觀」的道德「律令」越是反感。我逐漸相信:公領域(涉及他人)的事件應該交給法律規範,涉及個人(私德)的事應該交給當事人去抉擇。至於個人情感與欲望的抉擇,我寧可稱它為「美學」,而不是「價值哲學」或「倫理學」,主要是得自於聆賞音樂時的啟發。
      不過,我所謂的「美學」又迥異於歐陸哲學體系的「美學」,甚至是康德與黑格爾都完全不懂,一百多年來的哲學系從來都不教(也不曾學)的那種「關於情感與可欲的品味與抉擇」——它根植於我的文學欣賞、美術欣賞與音樂聆賞的體驗裡,也跟我曾經有過的一段「禁慾史」密切關聯。

生有何歡,死何足懼——「禁慾史」的體驗
      年輕的時候我誤信了一句話:「假如人活著,不能純然而成聖的話,那麼——所有人都是在墮落中的。」於是,我開始很認真地勵行「存天理,去人欲」。
      後來我開始研讀佛經,同時在其引導下逐漸學會覺察自己內在的各種心緒與思緒,並且鍛鍊到可以在動心起念之際迅速將各種虛妄之心(驕傲、自滿、貪奢、嫉妒等)予以化解。
      對於這樣的成果,剛開始的時候我頗感欣慰。但是時間久了,卻不禁開始問自己:如果人生的目的只是為了消除妄念與慾望,而沒有其他更值得追求的歡愉,那樣的人生真的值得嗎?
      有很長的時間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既無妄想,又無歡可言的狀態。於是我又繼續在各種經典、文學與藝術中窺探前人的生命經驗,想要知道「生有何歡,死何足懼」。
      在這過程中,我逐漸從文學與藝術中感受到各種精神上的滿足,遠遠超乎俗世名利所能帶給我的快樂,因而我樂意為了追求它們而捨棄純感官的享受與俗世的名利。我開始有一種想法:人可以因為追求更高層次的滿足而放棄(或節制)較低層次的滿足,卻很難只靠「道德」的抽象法則去抵抗慾望的誘惑。
      然而我所熟知的經典裡並沒有談論這樣的體驗與想法,所以我對自己當時的想法還沒有充足的信心。此外,我在文學與藝術中所領略到的愉悅迥異於哲學思辨裡的感受,也迥異於康德和黑格爾(Georg Hegel)以「美學」(aesthetics)為名所探討的美感經驗,所以我也不知道該如何稱呼它們。
      直到有一天,我無意間聽到一段貝多芬的鋼琴奏鳴曲,才警覺到:音樂與繪畫的背後,其實就隱藏著關於「情感與可欲的品味、評價與抉擇」;跟它們比起來,傳統道德與歐陸的倫理學簡直就像是對於人性與人心一無所知的武夫,甚至只不過對人性與人心一無所知的傲慢獨裁者。
      不過,這個領悟的背後,是二十多年茹苦含辛的心路歷程。

枯槁的身體與心靈——音樂聆賞經驗的轉化
      中學那六年我為兩個管樂隊投入極大的熱情和心力,大學加入古典音樂社後,才發現弦樂遠比管樂有內涵。後來我很用心地學聽古典音樂,卻始終覺得不懂古典音樂。
      新竹中學的管樂隊和音樂課都夙負盛名,國中的那個管樂隊也拿過全國冠軍,說來我的音樂素養應該是比常人略高一籌。可是每次讀著松竹唱片封套後面的樂曲解說,或者音樂欣賞的書,總是覺得裡面的敘述跟我聽音樂時的感受無法發生任何關聯。
      後來,我把所有的書都置之腦後,只是專注在自己的感受,以及比較不同演奏家在樂曲詮釋時的差異(其實那種狀況很像品酒)。我很驚訝地發現,盡管曲子的音高、節奏與強度都已經被寫在樂譜上,理論上演奏者能有的變化空間很小,但是認真聽起來內心的感受差異非常地大。更仔細地聆聽與比較後,我發現不同演奏者的差異主要是表現在誇大或弱化強度的對比,以強勁或溫柔的方式開始或結尾一個樂句,以及略為延長、壓縮一個音符的長度或延後它的出現。最後,我可以很清楚地分辨不同演奏家處理同一首曲子時風格的差異。
      譬如,剛成名時的卡拉揚(Herbert von Karajan)曲風簡潔、俐落而具有魄力,但是跟奧地利的卡爾•貝姆(Karl Böhm)比起來卻太躁急與誇大,處理貝多芬的慢板樂章時尤其顯得太粗糙、浮誇而欠缺貝姆的細膩和深度。波蘭鋼琴家魯賓斯坦(Artur Rubinstein)中年時演奏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的《月光》奏鳴曲時如同在演奏蕭邦(Frédéric François Chopin),優雅、細膩而流暢,但是卻欠缺他晚年時演奏的厚度和深度。於是,我開始懂得分辨音樂裡深刻、醇厚、而細膩的古典情感(內在飽滿而外在樸實),以及華麗、激昂、誇大而挑撥人心的浪漫情感(容易感人而欠缺深度與厚度)。
      有一天深夜裡讀完書,寫完自己的心得和延伸的思索,打開電視的古典音樂台,去廚房的冰箱找吃的。卻不經意地聽到很樸實無華卻又富有深度與厚度的音樂,仔細聆聽像是貝多芬的《熱情》奏鳴曲,雖然不時有些小瑕疵,卻很有晚年魯賓斯坦的那種厚實、沈穩。我好奇地到電視前瞧瞧,是一個陌生而蒼老的面孔,表情和眼神專注而平靜,眉頭偶而皺一下卻毫不激動;上身舒緩而隨著樂曲的節奏微微晃動、起伏,肩膀穩如磐石,臂、肘、腕、掌的動作幅度都不大,幾乎是完全靠手指的力量彈出強勁、穩健、深厚而毫不激情的音符。即便彈的是甚快板(Allegro assai)卻一點都急躁,而樂句的強弱、緩急對比適切,一點都不誇大或板滯;長音的部分更是一點都不急切,給它足夠的時間讓聽眾內心的情感逐漸化開或收斂。到了慢板樂章,更見得他心情的平穩,舒緩和活潑,絲毫沒有急切感,也不流於沈悶,更不會怕觀眾沉不住氣而加上花俏、誇飾的強度、節奏變化——後來我才知道他就是智利鋼琴家克勞迪奧•阿勞(Claudio Arrau)。
      音樂結束了,我忘了吃宵夜,卻也睡意全消了。那樂音和蒼老的臉龐、神情一直縈懷於腦海,同時在一線微光中彷彿看到音樂跟道德間藕斷絲連的關係。面對那蒼老的臉孔和深厚、沈穩的樂音,一個念頭慢慢浮上來:人是不是要夠老,歷練夠深,體能夠弱,才能消除誇大的激情,又不畏懼別人的眼光,專注、自如而舒坦地流漏自己內在最深處的樸實情感?
      巴哈的管風琴音樂純粹是在歌頌神的崇高、神聖,點面絲毫不夾雜一點點人性的困惑、掙扎或痛苦。貝多芬的晚年音樂是在呈現人類介於命運的打擊、困惑、絕望,以及掙扎、奮起、重獲新生而對神感恩的複雜情感,其精神高度、心靈深度與情感的複雜度都濱於人類精神與情感的極限。因此,勉強有能力掌握那樣情感狀態的演奏家在全世界都是鳳毛麟角,甚至不世出。即便是這樣的音樂家,他們也必須苦練數十年,每天八至十小時,才能勉強掌握其中精髓,並且在巡迴演奏前持續苦練,才能在上台時把自己的情感狀態拉抬、充滿到能跟樂曲的精神、情感高度相匹配的程度。此外,在上台演奏的時候,他不但要全神貫注地保持著精神與情感的最佳狀態,還不可以因為太緊張而使得演奏僵硬、板滯。試問,這樣一種情感上的「修行」,跟一個只懂得禁慾而內心絲毫沒有任何崇高、偉大情感的苦行者比起來,那一種修行比較難,那一種修行比較值得? 

警察與暴君——傲慢的理性與「道德」
      我越是努力揣摹阿勞或俄國小提琴家大衛•歐伊斯特拉赫(David Oistrach)演奏貝多芬晚年音樂的精神與情感狀態,越是懷疑起我從宋明理學和康德哲學裡所學到的道德觀念。尤其在我勵行「禁慾」的那一段漫長歲月裡,對待自己腦海裡的慾望有如道德警察般地每天二十四小時戒嚴,生怕自己稍一失神就會讓慾望滋長、蔓延而越來越難控管。但是這種「防微杜漸」、「除惡務盡」的緊繃狀態卻經常使得我身體和心靈全都僵硬,不僅無歡可言,甚至根本就沒有任何崇高偉大的情感。
      反之,當我聆聽巴哈或貝多芬的音樂,或者觀賞范寬、塞尚(Paul Cézanne)的畫作時,往往可以很快地在它們的引領下獲得情感的滿足,以及精神和心靈的昇華。這會不會遠比苦行或禁慾更有效地擺脫慾望的糾纏,卻還可以同時保持著心靈和肢體的活潑。這樣是不是更有價值,更有意義?
      我不禁自問,如果修行的結果只是耗盡一生去跟慾望糾纏,而沒有帶給我們更高貴、深刻、偉大的情感,那樣的苦行有何意義?如果道德的發展並沒有讓我們在精神、情感和心靈上獲得更高的滿足,而只是服從內在的「無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那樣的道德有何意義?那樣的人生有何價值?
     藝術品總是有瑕疵,不可能完美;音樂家的演奏總是有瑕疵,甚至會犯錯,那麼人在追求道德的路上難道真的有可能不犯錯?或者,為了不犯錯而犧牲了情感、心靈與身體的活潑,這樣真的值得嗎?
      生命的真正挑戰,不是完美無瑕的言行或「德行」,也不應該只是消極地消除慾望,而是積極地追求情感與心靈的深度、厚度、與高度。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我們要夠專注、夠努力,卻又要同時保持心靈的活潑,不在意偶犯的錯誤,才能避免讓情感與樂曲詮釋流於僵滯。一旦心靈或情感被道德的教條或森嚴、肅殺嚇到空洞化,或者因為怕偶而犯錯而緊張到心情刻板、僵滯,心靈將隨之僵死、空洞化,那時候還有何偉大的道德情操可言?
     於是,我重新回想自己曾經誤信過的那句話:「假如人活著,不能純然而成聖的話,那麼——所有人都是在墮落中的。」我在這一句話裡只看到年輕的激情,而看不到成熟情感該要有的那種沈穩與活潑——只要曾經長時期地認真活過且絕不自欺的人,都會知道慾望隨時會在我們沒有覺察的地方浮現,而且經常在我們最軟弱的時候打敗我們的意志;就算你可以贏它千百萬次,也總有被它打敗的時候。要人「純然而成聖」,根本就是因為不懂得真實的人性,甚至是自欺欺人的大話。
      從此以後,我再也不仰慕聖人,而寧可仰慕偉大的藝術家——絕不犯錯的聖人根本不是人,甚至有可能只是個木雕泥塑的偶像,用來矇騙不知情的信徒;偉大的藝術家才是真正有能力達到情感與靈魂的昇華,卻又不時會犯錯的真實人物。
      後來我懂得,活潑的孔學最後會淪為吃人的禮教,根本就是因為宋明的理學家只顧道理上的「應然」,而完枉顧人性的「實然」;只顧自欺欺人地說漂亮話,而沒有能力覺察自己內在的情感與慾望,甚至連自己的心靈早已僵死都還不知道。

結語
      我寧可用「慾望的美學」或「人格的美學」去取代傳統的道德或倫理,為的是避免過去兩千年來爭鬥不休的兩種極端:(1)中世紀神學和宋明理學都把人的靈性與慾望看成水火不容,用法官、檢察官與警察的態度在嚴格審視人的慾望,以至於讓真實的人性在肅殺的氛圍裡活不出來;(2)前述那種對於慾望與人性的高壓招惹來近代的各種解放運動,不顧一切地拆毀一切阻擋慾望的體制,卻也逐漸淡忘了我們跟靈性的微弱聯繫。
      中世紀的神學要凡人當神,宋明理學要凡人當聖人,而當代社會卻把人看成是猿猴,最後人都活不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