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我為這部落格的文章寫了〈版權聲明〉,三個重點:「自即日起謝絕所有商業網站之轉載。其他形式之轉載,必須徵得本人同意。」以及「凡對本人文章進行斷章取義、穿鑿附會、郢書燕說之曲解或惡意之攻擊,本人一律保留法律追訴權。」「凡善意之引用,或客觀公允之評論,本人在此表示歡迎。」
這個聲明,目的是要「維護網路優質文化,對抗鄉民、酸民、賤民(嘴賤的鄉民)之惡質網路文化,以及年輕作者以攻擊成名作者搏版面、創知名度等惡質行為。」
或許此舉將會徹底斷絕這個部落格點閱率爆量的機會,使它的讀者侷限在特定的少數人,不過這正是我所想要的──我對許多年輕作家把攻擊我當成搏知名度的作為實在不堪其擾,對各種讀者畫錯重點、文不對題、斷章取義、穿鑿附會、郢書燕說之曲解或惡意之攻擊也忍受夠了。我實在不想要這些人(和無知的鄉民們)來當讀者。
更重要的是,我不想用「容忍惡質文化」來助長惡質文化。
婉謝所有商業網站之轉載。因為商業網站轉載時往往故意下一個會引起衝突的標題,來吸引讀者,甚至引發兩派讀者在下面的留言欄裡激辯,以便獲得 Google 搜尋時較前面的排序,增加讀者流量。
商業媒體常常藉口說:為了生存下去,很多手段是不得以的。我一點都不同情商業媒體的生存難題,我不願意為此看著網路被惡質文化踐踏、破壞,而導致好的作者不願意上網,讀者的分辨能力越來越差,卻對惡質的網路文化越來越習以為常。
一個社會的文化是由每一個每一天的作為累積而成,我必須在能力範圍盡我的一份心力。
我成長的年代裡,雖然有白色恐怖和媒體的政治審查,但另一方面是媒體也在政治允許的範圍內善盡自己「擇優傳播」的本分。所以,報紙和書籍都是我們那個世代重要的養分來源。
網路已經在閱讀量上逐漸取代書籍和報紙,成為年輕世代主要的資訊來源。但,很不幸地,網路的現況也是一個遠比傳統媒體更容易傳播惡質文化的地方。
整天留連在網路上的人,必須懷著高度警覺:你有多少時間是浪費在不會增進個人成長的無聊資訊上?
留一點時間給自己讀書吧,或者在網路上閱讀時更加審慎地選擇內容吧。別花太多時間在湊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