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關於「台灣能源」部落格的批評

       吉興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陳立誠在他的部落格上持續批評我的書《有核不可?》,我沒有興趣回應。但他執意一再去信給天下出版社,逼得天下出版社要我在部落格上回應。這種手段真的是出版界所罕見。
        其實,我還是沒有興趣回應,寧可把是非留給讀者自己去公斷。反正我所有論據都有出處,即使筆誤也有原始出處可以查,而我的書原本就是起個頭,希望讀者自己去判斷是非。因此,我不需要為了「捍衛個人利益」而捲入筆戰。不過,為了避免讓天下為難,我還是只好寫此文回應。
        我不回應還有一個原因:陳立誠與台電卻都是核四議題的利害關係人,根本很難立場公正地進行有意義的對話或討論。(以下詳見〈杜風 57 期 焦點人物〉)陳立誠在1972年畢業於台大,留美取得碩士後在三家美國公司工作過,其中兩家都跟核能有關,而且三家美國公司的業務都跟台電有關:「G&H為目前服務之吉興公司的母公司,S&W擔任台電核四工程總顧問,FW所製造的燃煤鍋爐目前裝設於台中火力電廠,為台灣提供大量電力。」目前他擔任董事長的吉興公司「成立30年來完成了國內8成火力電廠規劃設計(含台電及民營電廠)。」可以說他跟台電「關係非比尋常」。
       因此,我講再多,陳董事長很可能都不會滿意,而會繼續找我語病批評;而關於我說對的部份,他也應該會不置一辭,而不會承認。這種雞同鴨講的「筆仗」浪費我生命,也浪費讀者時間。沒意義。就像台電歷次的回應我都懶得再回應,因為台電總是迴避我說對的部份,挑我沒講清楚的去發揮。台電有既定的政策,不是可以開誠佈公地談大是大非的單位,陳立誠恐怕也有既定立場。

關於台電的答覆
       我先依台電答覆的次序舉最前面幾個例子說明台電「答辯」的方式。台電答覆的第一個問題是關於日本柏崎刈羽電廠(Kashiwazaki-Kariwa NPS)的六號機與七號機跳機次數偏多的問題,台電的答覆是「所有事件都跟核安無關」。故障就是故障,跳機就是跳機,今天跟核安無關,明天保證仍跟核安無關嗎?何況,日本原文件比較故障次數時也不是只挑柏崎刈羽電廠來檢討,而是跟其他電廠比較。難道其他電廠就不是與核安無直接關聯的跳機?大家用同一標準比較,而柏崎刈羽電廠故障率較高,就表示設計先進不代表考慮必然較周全。我這話錯在哪裡?三浬島的機型也是當時較先進的,卻出大災難,因此美國有學者檢討後認為:「先進設計反而較少根據過去錯誤修改的機會,因而不必然較安全。」只不過我讀過太多論文後才開始著手寫書,很多讀過的論文段落後來找不到,所以沒有引述而已。
        關於我提到「全世界的嚴重核電廠災難,比專家的預測高出27.6倍」,台電說:「因缺乏詳細計算基礎,無法評估真偽。」其實我在51頁的第3行有給兩個 references,並且從 50 頁開始解釋定義和計算過程。
         接下來關於林宗堯的辭職,我只好說讀者自己去搜尋相關新聞揣摩。
         再來是關於斷然處置,台電說「斷然處置措施包括許多救援系統項目,並非僅是『洩壓注水』!」但是關鍵問題在洩壓注水,而我也指出國外文獻跟台電的差異與原因,台電對此則避而不答。
       台電問題說到這裡就夠了,再說是浪費你我的時間。

關於陳立誠董事長的批評
       陳董事長的批評跟一群擁核的小孩一樣,拉拉雜雜東牽西扯,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重點。不過,我還是大致依序地回答他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關於減碳的潛在規模,以及合理的評估基準。這一部份的討論跟“台灣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報告是否可信有關,也涉及應該用「單位成本在每公噸300美元以下的減碳技術」作為減碳潛力評估基準,或「單位成本在每公噸43.36美元以下的減碳技術」,兩者的減碳潛力是1.44億噸和0.98億噸之別。
        首先,陳董事長對國科會“台灣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報告頗多意見和批評。陳董事長為了增加自己論述的份量,引述耶魯大學諾德豪斯教授的意見來反駁麥肯錫的數據。但是經濟學界意見相左者多的是,各種評估高低差極大是常態,陳董事長的引數也沒出處,很難評估這意見的參考價值。
        我會引述國科會的報告,因為麥肯錫公司在這領域的數據整合是國際著名的,而報告經過台大經濟系、中華經濟研究院、工研院的合作研究,甚至到現場實際探勘、訪問,前後超過兩年,耗資三千多萬。假如有誰要說這樣的研究報告不可信,得要舉出更札實的證據,而不是一個國外經濟學者的話就算數。
       其次,就算採用陳董事長的意見,用「單位成本在每公噸43.36美元以下的減碳技術」為計算標準,這也不是我書中所談節能減碳的全部。我書中還提到需求面管理。陳董跟台電關係密切,可以要到各種資料,為何不認真面對「國科會節能減碳案」+「需求面管理」所能產生的綜合效果?
       還有,我還提到GDP成長不如台電預測、產業已經朝較低耗能轉型,因而需求還會更低。陳董為何不去面對這些事實?

       關於備用容量率的計算基準裡,我用的是「9910案的淨尖能力減去核四再與10108案的尖峰負載」作比較,原因有二:(1)核四爭議蜂起之後,台電把許多網頁資料都移除,我手上只有10108案的尖峰負載,而沒有10108案的淨尖能力。(2)淨尖能力是出於台電的規劃,9910案跟10108案的差異是台電的主觀意志改變,台電若有需要也可以再改回來。
       台電網頁資料不全,讓公眾沒有辦法監督,再由知道內情的人伺機挑人毛病,以偏概全地打擊評論者的信譽,這是台電慣用手段。我不知道陳董事長是否也想沿用這技巧?但是陳董事長自己的估算表就顯然跟台電釋放給經濟部的資料不合(我的書裡 137頁圖4-1有引述):經濟部的資料顯示2023年之前沒有核四照樣備用容量率全明顯大於5%,而陳董的數據卻比台電的估算低約2%~3%。這又是怎麼回事?
       假如台電給的資料不齊全,只有跟台電關係好的人才拿得到,這是台電的錯?還是拿不到資料者的錯?
       
       陳董的評論跟台電一樣:不願意從整體面去評估這本書所提的觀點,吸收可取處,再就不足處批評,以便提出對台灣更有利的替代方案。他只是故意看不到本書的優點與可取處,專挑局部的瑕疵放大來苛刻地批評。我相信這叫做找碴,而不叫討論。
       既然不是誠懇的討論,那就讓陳董在言論自由的保護下說他的話,讓讀者自行判斷兩造或多造所言何者可信。這叫民主制度。
       但是陳董卻一再去函天下,製造出版社的困擾,是不是跟擁核的小孩一樣地要逼迫天下將我的書下架?如果是這種企圖,那就是民主與言論自由的敵人,更加沒有理睬的必要。

        除非陳董能拿出「為台灣尋找更佳配套」的態度來無私地討論,否則我對陳董的批評言盡於此,不再浪費唇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