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厚待營收大的公司和富人,園區週邊硬體和內部「單一窗口」的服務就是明証。對此,科學園區有些公司的主管就跟我說過:「我們繳的稅比傳統產業多,讓政府多服務一點有什麼錯?」很多有錢人也因為繳稅的總額比一般人高,因此認定自己遠比一般人更值得接受政府服務。從稅金的角度看,一元一票似乎有其立足點。
但是,政府並非純由稅金所組成,警察權或許還遠比稅金更重要。
警察權使得政府可以強制徵收土地,拆毀別人房屋,派怪手挖人良田,讓恐龍法官可以硬把被污告的判為貪污犯,強迫人服兵役,以及行使各種「公民義務」。但是如同盧騷所指出來的,警察權是每一個人犧牲其抵抗權而匯聚起來的。因此,從警察權的角度看,一人一票才是合理。
不過,再仔細想一想,一個公司賺的錢裡有不少得利於政府的基礎建設(譬如交通建設、高等教育、工研院先期研發等),與整個社會的貢獻(家庭教育與社會文化造成員工的忠誠、服從、易於管理等特質),而賺錢越多的公司獲利於政府的基礎建設與社會整體貢獻的程度越高,所以他們繳稅繳多一點原本就是應該的,沒道理另外再要求特殊的禮遇。此外,市場機制最重要的優點就是「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擇強淘弱」,因此更沒道理按照公司繳的總稅額高低來給予額外的禮遇,扭曲競爭機制。從這角度看,一元一票的立足點相當薄弱而可議。
所以,民主國家基本上還是應該以「一人一票」為主。而且,不只在選舉時一人一票,政府資源分配與政策傾向原本就該以多數民意以及多數人的利益(不分貧富與公司規模大小)為首要依歸。一旦政府政策漠視多數選民時,這個政府就變成「背叛民意」,甚至說「叛國」也不為過。如果政府的決策由極少數人把持,而政府資源獨厚特定財團或企業時,這種政治上的事實就與封建社會無異。
那麼,美國和台灣事實上算是什麼政體?先看看國人馬首是瞻的美國。
Princeton University 的政治學教授 Martin Gilens 在一篇 2005 年的期刊論文 "Inequality and Democratic Responsiveness" 裡說:根據他的實證研究,美國政府的政策走向跟大眾的意見有偏高的關聯,不過更傾向於維持現狀;但是當貧富階層意見不同時,政府政策明顯地漠視窮人和中產階級的意見而強烈地往金字塔頂尖的富人那一端傾斜。而 Noam Chomsky 也在一篇訪談 "Media Control and Indoctrin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裡表示:「國會議員根本不理睬收入較低的那70%人口的意見」「當你的財富在最頂層的0.1%,要什麼就有什麼。(you can't even talk about influence. They get what they want.)」
美國政府政策偏袒富人,具體證據之一就是從 1990年代起找各種理由給各公司減免稅負,以致在1990-2011年這一段期間,雖然企業界的名目稅率(official corporate tax rate)一直保持在 34%-35%,但是有效稅率(effective corporate tax rate)卻從33%降到12.1%,降了63.33%(詳見美國經濟學者 Jack Rasmus 的文章 "The Great Corporate Tax Shift")。「善良」的人會說:這些減免稅是留住富人與企業的必要手段,最終還是為了讓大家有工作機會。乍聽似乎有理,但該減多少稅,對誰減稅,有沒有假公濟私趁機偷渡,以公益掩護私利?很少有人知道。
我在〈病態的經濟成長(1)〉一文裡提到 U C Santa Cruz 的心理學與社會學教授 G. William Domhoff,他的網站名稱是「Who Rules America?」 ,他特地邀一位經常跟美國 top 1% 富人往來的投資經理寫一篇文章 "An Investment Manager's View on the Top 1%",最後一段話值得台灣所有為「市場機制」辯護的人仔細讀一讀:「A highly complex set of laws and exemptions from laws and taxes has been put in place by those in the uppermost reaches of the U.S. financial system(亦即 top 0.1%~0.5%,由其是 top 0.1%). It allows them to protect and increase their wealth and significantly affect the U.S. political and legislative processes. They have real power and real wealth. Ordinary citizens in the bottom 99.9% are largely not aware of these systems, do not understand how they work, are unlikely to participate in them, and have little likelihood of entering the top 0.5%, much less the top 0.1%. Moreover, those at the very top have no incentive whatsoever for revealing or changing the rules. I am not optimistic.」
真正統治美國的是沒有外人知道的潛規則,沒有寫在美國憲法裡,沒有寫在國會記錄裡,诶有寫在白宮任何文件裡。台灣難道不是這樣嗎?看著王金平跟柯建銘這麼要好,你猜買通整個立法院有多困難?
經濟學教科書裡寫的是一個完美市場(完全競爭市場、完全理性、資訊完全暢通)裡的遊戲規則與現象,那個世界不但離台灣的真實財經行為非常地遙遠,也不是美國人享受得到的。用經濟學教科書裡的原理來位這樣的現實世界辯護,會不會太不食人間煙火?
還有老蕭的名言:先拼經濟,再談公平正義。這話能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