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強調人人平權,而法國大革命則同時強調自由與博愛:但是「犧牲」卻隱含「受害者」與「獲益者」的嚴重對比和反差,因此「民主」與「犧牲」這兩個概念很難相容──除非是在特定的情境,經由慎重的程序,懷著誠懇的歉疚,並且努力補償受害者。
另一方面,經濟發展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可以脫離各種萬不得以與萬萬不得以的處境,而不需要再做出萬萬不得以的犧牲。
因此,隨著時代的進步,過去古老神話裡陳述過的犧牲,我們今天通常以為那是迷信、野蠻,而不能接受。譬如,底下這個希臘神話的劇情,就很難在今天被接受。
在很古老的過去,有個倚賴捕魚和海上貿易為生的北非小國叫Aethiopia,她的皇后得罪海上諸神,海神波西頓就派海怪Cetus肆虐沿海,讓Aethiopia國人無以為生。為了化解國家的危難,國王只好接受阿波羅的神諭,把美麗的公主Andromeda赤身裸體地鎖在海邊的岩石上,獻祭給海怪Cetus,藉此化解國家的困境。這種犧牲,叫做「萬萬不得以時的下下之策」。但是,希臘人畢竟很難忍受這個「萬萬不得以」,於是他們創造出柏修斯(Perseus)這個神話英雄,他用蛇髮女妖梅杜莎的頭將海怪變成石頭,而救下了公主,也讓希臘人脫離了「萬萬不得以」的痛苦。
犧牲是萬萬不得以的事,只在萬萬不得以時,才懷著滿懷的歉疚和慎重的態度去接受,並且認真誠懇地補償。而不是漫不經心地,只要「利大於弊」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叫別人為我們(可有可無)的好處而犧牲。
但是,近年來台灣人卻經常在得以的時候逼迫別人做出萬萬不得以的犧牲,而且態度蠻橫,既無歉意,更無悔意。
劫貧濟富,背叛一切的公平與正義
政治人物、地方派系和財團聯手在全國炒地皮,到處亂徵收良田、農地。馬英九自以為是地出面主持正義,要求「以後徵地都必須按市價補償」。一個老農靠著四分良田(1,200坪 )和老伴的努力勉強養活全家,卻在五十歲時良田被徵收,縣政府按實價計算後發還給他高鐵站邊的30坪 住宅區用地。他欲哭無淚地問我:「30坪 能種什麼?我這下半生要靠什麼養活全家?」良田被征收等於被剝奪了生計,當總統的人卻沒有能力理解;一個當過法務部長的哈佛博士,對「公平」的理解竟然如此粗糙、膚淺,甚至粗暴,台灣到底哪裡有病?
苗栗縣長劉政鴻為了在竹南大埔炒地皮,派怪手蹧蹋了一大片待收的稻田,氣得朱阿嬤喝農藥自殺;又為了給抗拒拆遷的人「好看」,派怪手拆了張藥房,氣得老闆投水自盡。馬英九為了犒賞這樣的「功臣」,竟封他當國民黨中央委員。
這些年來,我越來越納悶:台灣的政治人物用的是哪一個版本的字典?而「公平」(fairness)這個字又是怎麼被解釋的?
TPP打算要犧牲40%的農業來換取高科技產業的利益,服貿則為了特定產業想像中的利益而準備讓許多弱者生計頓失,但是總統和內閣卻只端出「利大於弊」四個大字,一點都不覺得對不起這些被犧牲的人,也不覺得需要想辦法補償弱者的損失。
在任何正常的國家裡,政府的首要責任都是劫富濟貧。即便是倡導「以自私為本」的經濟學,談起「公平」時也總是先追求「每個人的所得等於他對社會的貢獻」,然後再來談「量能課稅,以便扶貧」;從來沒有那個社會敢要求窮人為富人的利益而犧牲。至於稅賦高低,即使不願意接受累進稅率,也只敢要求「單一稅率」。台灣卻很奇怪,稅賦減免集中在富人與高科技產業,變成「累退課稅」;甚至隨便把一個利潤微薄到只剩「毛三到四」的產業封為「高科技」,把另外一個產業貶為「傳產」,就可以要求一個「弱勢」產業為另一個「強勢」產業的利益而犧牲。
這年頭,為了「經濟發展」,什麼都可以叫人犧牲。在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裡,開發商大可以饒過王家,略為縮小開發基地範圍,大家就相安無事。強迫王家拆屋是萬萬不得以的事,既然有相安無事的方案,就不是「不得以」或「萬不得以」的處境;得以時卻硬要採用萬萬不得以的手段,這是不是野蠻?但許多評論者卻說:「社會要進步,經濟要發展,就要有人犧牲;少數人憑什麼為了個人的利益而妨礙社會的進步,犧牲多數人的利益?」
我們可以隨隨便便地就要求少數人為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嗎?民主可以淪為多數暴力嗎?
未到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
社會進步的表徵之一,就是有能力用較週延、細緻的方法解決問題,而避免用粗暴、殘酷的手段叫人為「公益」犧牲。因此,得以的時候就不該要人犧牲,不得以的時候只能拜託別人「忍痛」犧牲,不到萬萬不得以時絕不能叫人做出萬萬不得以的犧牲,更不可以一付理直氣壯的態度要別人「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否則,就叫做野蠻!
上一世紀的武夫蔣介石曾說過:「和平未到根本絕望時期,決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為什麼今天我們反而不懂這個道理?
六百年前的墨西哥有一個叫做阿茲提克(Aztecah)的族群,他們看著秋後的太陽每天都像是失血般地沉落,以致每天日照都越來越短,因而相信:唯有用活人獻祭和鮮血來拯救太陽,人類才可免於滅亡的厄運。於是,他們慎重地從罪犯和戰俘中挑選被犧牲者,歷經漫長的神聖儀式,想辦法減輕被犧牲者的痛苦,然後獻祭。
跟他們的態度比起來,當代的台灣人是更文明,還是更野蠻呢?大埔事件毫無理由地死了兩條人命,桃園航空城犧牲了一條人命,政客與財團從不覺得有人需要為此出來道歉。評論的人動不動就地脫口而出:「既然社會要進步,經濟要發展,就得要有人犧牲啊!」漫不經心,理直氣壯,毫無歉意。明明是得以的時候,卻要人做出萬萬不得以的犧牲,這是不是比阿茲提克人更野蠻?
台灣絕不可以為了任何理由而犧牲任何人嗎?倒也不是,看時機,看態度。到了萬萬不得以的時候,用慎重而滿懷歉意的方式對被犧牲的人「懇請成全眾人的利益」,並且認真給予補償,這是可以考慮的。
但是,我們已經到了萬萬不得以的時候嗎?我們是滿懷歉意地請求被犧牲者的諒解嗎?沒有,要求別人犧牲的人,總是用傲慢、野蠻的態度說:「社會要進步,經濟要發展,就要有人犧牲;少數人憑什麼為了個人利益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少數人憑什麼為了個人利益而妨礙社會的進步?」
學術、專業與良知
五四運動是學術圈救亡圖存的愛國運動,民主與科學是他們救國的手段。而今,台灣的民主與科學深化到什麼程度?「學術圈」又比當年進步多少?
我出生時,台灣的人均GDP是216美元,而2014年是22,632美元,所得提高了一萬倍;我在1987年去英國留學時,英國的人均GDP也才不過22,967美元(換算為2005年的美金)。我們早已脫離不得以的貧窮處境,追上我們曾經極端羨慕的水準,絕對不需要再去做不得以和萬不得以的事;我們可以用兩萬美元建立起進步、文明的社會,我們可以認真地去思索如何善待台灣的每一個人,但我們卻變得比以前更加地蠻橫、野蠻。
更悲哀的是,面對社會上的各種不公不義和野蠻行為,不只一般人從來不去想「公平」這個原則,很多大學教授也都鮮少對「公平」一辭深思,似乎他們的字典裡從來沒有這個辭,而只有世界百大排行榜和國科會獎助費!
在西方的學術傳統裡,大學教授被期待要協助社會分辨重大事件與制度裡的公平、正義、是非、對錯與好壞,以便社會往進步的方向邁進。所以,學者經常被稱為「社會的良心」。
如果連大學教授都不懂公平、民主、野蠻與文明的分辨,也不關心期間的差異,這社會上到底還有幾人會關心、理解公平、民主、野蠻與文明?我們真的想要邁向一個「只有專業,沒有良知與人性」的社會嗎?
當總統、內閣和大學教授只關心論文數量和「經濟發展」,而對「公平」、「得以」與「萬萬不得以」的拿捏分際漠不關心,對「野蠻」和「文明」的分辨能力遠遜於古希臘和阿茲提克人時,這絕對是一個既荒唐、又野蠻的社會!
看著這個越來越野蠻的社會,我常想:台灣最迫切需要的基礎建設,不是硬體,不是軟體,而是對「公平」這個概念的基本認識(或者至少把這個字塞進每一個人腦袋裡,讓他對這個字開始有感覺);台灣的學術圈需要的不是論文或世界百大排行榜,而是對於得以和萬萬不得以的基本分辨能力,對於「野蠻」和「文明」的基本認識與堅持,以及對於什麼叫做「進步社會」的思索和理解。
原載 《獨立評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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