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含混地稱為「歐美先進國」和「市場經濟」的世界裡,有兩種大相逕庭的自由主義。他們的目標一致,都是追求完全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至於要如何體現「完全公平競爭」,他們的看法卻有很大的分歧,並且因而發展出兩種大異其趣的市場經濟體系。
海耶克和許多英美經濟學者相信:市場會通過價格機制自行調節供需,讓生產要素獲得最有效率的配置,而避免浪費,並且突破景氣的低迷而持續成長,達到充分就業。因此他們反對一切形式的政府干預,而主張放任式的市場經濟。
德國的「弗萊堡學派」(Freiburg school)雖然也擁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價格機制與調節供需的能力,認同企業精神的創新、充滿活力、競爭、勇於承擔風險,卻認為現實世界裡的市場運作充滿各種不公平的競爭,對市場機制的扭曲和不勞而獲的管道。因此他們提出「有秩序的自由主義」(ordoliberalism),主張要將「公平競爭」的經濟學理念和術語轉譯為嚴密的法律體系,並且靠政府來懲處不公平的競爭和不勞而獲,才能讓現實世界的市場行為接近理想中的市場經濟體制。
此外,歷經工業革命對勞工的殘酷壓榨(無產階級化),以及威瑪共和國時期的通貨膨漲與聯合壟斷,德國的科隆學派經濟學者提出「社會市場經濟」(social market economy),除了接收「弗萊堡學派」的主張之外,進一步主張經濟必須為人道與民主的原則服務,必須確保經濟發展的好處公平地分配給所有人,避免技術進步與經濟發展的果實悉歸少數人所有,而廣大的勞工卻要忍受失業和實質薪資逐年下降的惡果。因此,必須用公平的法律體系來規範人的自利行為,以及解決不同社會階級間的利益衝突,使得每一個人都可以參與經濟的生產,從其中獲得自己應得的報酬。
對比之下,雷根和柴契爾影響下的英美經濟評論經常把失業與貧富差距當作是市場經濟的過度現象,認定市場機制遲早會自行解決,不需要(且反對)政府介入。
以房租問題為例,英美的自由主義認定政府的干預只會讓問題惡化,因此反對一切對價格與數量的干預,頂多只贊成以社會福利補貼低收入戶(但又經常主張減稅來壓縮社會福利補貼)。德國呢,最近下議院同意將租金上限修正為各地區平均市價加10%,不過各地方政府可以視需要決定要在哪些地區施行這些規範。[1] 這種作法企圖兼顧市場的定價機制與地區性的差異,同時又可以避免房東趁人之危而惡意漲價。
再以基本工資為例,美國經濟學界為了調漲基本工資會不會影響GDP成長而爭訟多年。德國的作法是規定企業體內理監事的席次勞資各半,以便雙方站在權力均等的立場上討論工資、裁員、資遣與經營方向,企圖兼顧市場機制的現實與各個獨立企業的差異性,以及勞資權益的平等。
許多學者把他們指導下所建構起來的德國「萊茵制度」看成是英美放任式資本主義、共產主義計畫經濟之外的第三條路,而不是將它跟社會主義混為一談。因為德國的「有秩序的自由主義」和「社會市場經濟」都反對齊頭式平等的福利國家和共產主義,崇尚企業的創新、冒險與擔當風險的精神,以及跟個人的才華、努力相當的財富。
但是,雖然「社會市場經濟」的主要倡導者也都是經濟學家,他們卻清楚地認識到:要確保市場經濟的功能,必須同時確保民主政治的正常運作,甚至必須同時兼顧社會與道德的面向。他們很清楚地看到,當經濟活動跟政治、道德與社會的發展目標背道而馳時,勞工將會成為基數進步與經濟發展的犧牲品,淪為無產階級,並被迫為了生存而起來革命,市場經濟也將從「優勝劣敗」的競爭淪為粗暴的鬥毆,而人類文明將因而淪喪。因此,他們呼籲德國要「再度基督教化」,給予勞工穩定而合理的工資和工作,克服階級的利益衝突,確保每一個人的才能都可以充分地被開發,並且有公平的表現機會,讓勞資都對其處境滿意,以確保市場經濟的順利運行;此外,對於那些無力靠自己維持基本生活水準的人,則應給予必要的社會保障,以便讓市場經濟為「人道的社會」服務。因此,德國的經濟事務與能源部的網頁甚至自豪地形容:「社會的團結」(solidarity)是「社會市場經濟」的特性之一。[2]
這樣的胸襟、視野與格局,更是英美放任式市場經濟的支持者所強以望其項背的。因此,牛津大學的經濟學教授Simon Wren-Lewis不禁浩嘆地說,德國的經濟學思想遠比英美的放任式自由主義更務實,也更適合經濟學者的專業需要,而英美放任式市場經濟反而像占星術一樣地不食人間煙火。[3]
而曾經擔任法國央行貨幣委會理事的法蘭西學院院士 Michel
Albert 則寫了《兩種資本主義之戰》一書,對德國制度的經濟優勢與社會優勢倍加推崇。證諸事實,當美國與許多國家都在經歷著貧富差距的擴大與社會階級日益尖銳的對立時,德國的內部氣氛確實遠比其他國家更合諧;當西歐各國都在為金融風暴後的不景氣與失業率苦惱時,德國卻顯得一枝獨秀而成為各國羨慕的對象。
台灣一向只知有美國,而不知道美國、英國、德國、法國與北歐國家之間有著極大的差異,更不曾認真思考過哪一個國家的體制較適合台灣的國情,或者較值得台灣學習。
也許我們是該認真放眼天下,想一想:台灣有什麼資源,沒什麼資源;台灣適合做什麼,不適合做什麼;這世界上有哪些國家適合台灣效法?哪些制度最適合學習?
在我們還沒想清楚上述問題時,或許將很難走出二、三十年來的經濟、政治與社會的困境。
參考文獻
[1] “German
parliament passes law to cap sharp rent rises,” Deutsche Welle, 2015/03/29
[2] “The Social
Market Economy”,德國經濟與能源部網頁。
[3] Simon Wren-Lewis, “Ordoliberalism,Neoliberalism
and Economics,” 部落格 mainly macro。
[4] David J. Gerber, “Constitutionalizingthe
Economy: German Neoliberalism, Competition Law and the ‘New’ Europe,”, 42 Am. J. Comp. L. 25 (1994).
[5] Michel Albert,莊武英譯,《兩種資本主義之戰》,聯經出版社。
原載《獨立評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