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 星期四

平議獨立評論撤稿事件

       黃丞儀在114上午發出〈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一文,被《獨立評論@天下》先刊出後撤稿,此事所激起的社會反應不下於馬習會本身。
       不過,如果你看過中央通訊社在113半夜對這次會面的報導「將針對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交換意見不會簽署任何協議也不會發表聯合聲明。」並且仔細核對黃丞儀的立論基礎,應該會同意我的判斷:黃丞儀的批評已經是介於過當、陰謀論或背離事實了──如果馬習會只有交換意見,而沒有協議與聯合聲明,何來賣台與違憲之虞?對比下,林濁水的馬習會的歷史意義和民進黨的態度〉就堪稱公允。
        不過,這樣不見得就足以構成撤稿的充分理由──雖然要不要撤稿(天下的說法是「擱置到有另類聲音出現」)確實不是容易下的決定。
       如果大家還記得何榮幸因為「沒有查證相關事實就發布有損當事人聲譽的文章」而辭職,就能理解《獨立評論@天下》主編所面臨的兩難:是要尊重作者的言論自由,還是要承擔起媒體查證事實的責任。
       仔細查核黃丞儀在〈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一文中所引的大法官第五二O號解釋,那是行政院在陳水扁任內「決議停止興建核能第四電廠並停止執行相關預算」,因而被大法官要求「針對所發生之重要事項或重要政策之改變,上開條文復課予行政院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之義務」。五二O號解釋是針對「重大政策的變更須事先接受立院監督」,馬習會卻事先宣告一定不會有重大政策的變更(除非你認為「兩岸領袖不會面」是重大的既有政策)。以黃丞儀的法學素養,應該知道五二O號解釋跟馬習會扯不上關係,因而是「引喻失義」或「誤導視聽」。
       至於黃丞儀斷言馬習會是「中華民國總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會面,這是1949年以來未曾有之政治變局」。我只能說是誇大其實或扭曲事實:區區的「交換意見」,能造成什麼樣的「政治變局」?
       假如黃丞儀的〈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一文只是單純地根據馬英九過去的言行而「強烈質疑馬習會可能會演變成賣台會」(把事實與揣測分開來,不混為一談),我將100% 支持他的言論自由,而激烈抗議《獨立評論@天下》的撤稿。
       但是,如果黃丞儀的評論已經有過當之處(在馬英九還沒跨越紅線時就要求立法院彈劾他,並且用自己的法學專業誤導讀者,讓好多大學教授都誤以為馬英九已經違憲)《獨立評論@天下》的考量將會比立場單純的作者們更兩難
       我同時深受兩種台灣時弊之害:很多人在網路上以不實、扭曲、誇大的方式污辱、抹黑、毀謗我因此我希望有一個媒體能善盡查證之責;另一方面,我對張景森的批判卻換來生平第一張傳票,這讓我深感政治言論自由之重要。
       在言論自由(公共監督的一環)與保護政治人物個人名譽之間,我的天平倒向言論自由;而身為總統的馬英九,更必須接受公眾最嚴厲的檢驗與監督;所以,如果我是《獨立評論@天下》的主編,有鑑於馬英九的身分、馬習會的敏感性,以及馬英九過去的蠻橫和莽撞,我會選擇堅持刊載黃丞儀(也許過當)的示警文章,而讓讀者自己評斷該文的可信度,以及讓不同的意見自然地慢慢呈現出來
        不過,我多少還是對《獨立評論@天下》的兩難處境有些同情,所以也不致於跟其他作者一樣地以撤除專欄來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