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作出有利於王金平的假處分裁決,理由應該是比照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學法的大概都不願意毀棄這個根本原則。
但是,王金平「黨員身分保衛戰」的訴訟要走完全程,可能已經過了2016年,那時候才開除王金平的黨籍已經毫無任何意義。於是,現實面上看起來王金平似乎會毫髮無傷。柯建銘呢?完全沒事,民進黨忙著追殺馬英九,故意忘了柯建銘才是整個事件的男主角和問題的源頭呢!從這角度看,真的是沒天理!
讓馬英九凌駕立法權與司法權而直接以「道德訴求」砍了王金平和柯建銘,這會讓民調合理來不到30%的總統和行政院長遂行實質獨裁;要是讓王金平和柯建銘優哉游哉地繼續進行密室協商和各種見不得人的政治買賣,絕大多數人恐怕也不會甘心。
於是,這個社會又被分裂成兩個義正詞嚴的對立陣營:一派擁馬,一派反馬,目前最大贏家是王柯和民進黨,而人民永遠都是輸家!怎麼會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