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可以開除不適任的老闆嗎?

可以開除不適任的老闆嗎?
彭明輝

       可以的!有一個國家在三十年內持續對所有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施壓,要求他們改善經營績效,否則就解聘。結果該國的生產力暴增,同時又達到充分就業。讓我再跟你說兩個不可能的美夢,因為這個國家也做到了。一個人口僅台灣41%的小國,可不可能擁有二十來個全球技術最頂尖的跨國公司和品牌,而人均所得超過美國?這個國家做到了──而且她位於「海角天涯」,沒有荷蘭、新加坡和香港的國際貿易優勢!一個國家的財富(wealth)集中程度遠超過美國,而且讓財富世襲,卻又同時讓國民的所得(income)分布均勻到跟共產國家一樣,而政府的公正廉能足堪為全球表率,這是可能的嗎?是的,有一個國家同時實現了這三個不可能的美夢。
       當然,你一定聽過她的名字,不過讓我賣個關子,先談談她是怎麼做到的。

讓美夢成真的制度 [1-4]
       這個國家之所以能實現不可能的美夢,是因為他們參考了一套1951年發表的制度,而兼顧了許多矛盾的目標,也排除了許多可能的流弊。這一套制度的原始構想出自兩個聰明絕頂的經濟學家Gösta RehnRudolf Meidner,而後者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是1974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不是海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也不是德國人,而是台灣鮮有人知的那一位。[5]
       小國很難跟大國競爭,但是經濟上卻又嚴重倚賴出口,因此必須強化所有企業的對外競爭力,以便在大國的狹縫下永續生存,甚至持續成長。為了達成這個目的,勞工總會LO和雇主總會SAF達成協議,在1952年開始逐步推動全國「跨產業、跨企業」的「同工同酬」制度,目的是要逐步提升所有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競爭力。
       這個辦法很簡單:該國國內任何一個上班族,不管他是司機、車床工人、工程師或推銷員,工作內容一樣的人原則上通通領同一個水準的工資──不管這個人所屬的公司賺不賺錢,也不管他是屬於哪一個產業。至於每一種工作的工資給付標準,由勞工總會LO和雇主總會SAF共同協商出大原則和合理範圍,再逐級下降去敲定各產業與各企業的實際支付標準。
       在這樣的制度下,原本獲利能力較低的公司會被迫要提高薪資水準,老闆(董事會)的自救辦法是積極換掉不適任的總經理,以便提高獲利;真的無法改善的企業,只好讓它倒閉。讓這些公司倒閉,真正的目的是要將工人往高產值的企業移動。
       高產值的公司幹嘛聘僱這些工人?原因是這樣的:當全國一起朝「同工同酬」的方向去壓縮工資差異後,獲利能力較高的公司是大贏家,因為他們只需要付出比過去更低的工資,所以大幅提升他們的出口競爭力,使得他們營業額激增,而必須增聘工人。
       要想讓低獲利產業的工人轉往高獲利產業,有時候會需要充足的再就業訓練,以及訓練期間的家庭生活救濟。這會需要政府的參與,而政府也樂意支持這項勞資協商出來的共識。
       這套制度被稱為「資源配置的合理化」(rationalization of resource allocation)方案,因為它的首要目的是把資源調度到生產率最高的部門和公司,以便達到資源的最有效運用。逼老闆和管理階層改善經營效率或交出管理權,以及壓縮工資,都只是手段與過程,而非主要目的。
       此外,壓縮工資差異的結果有一個附帶的好處,原本低薪的工人在大幅加薪後,消費能力也明顯增加而刺激國內市場的擴張,間接強化相關產業後來的出口競爭力。
       細心的讀者可能會問:在這制度下的最主要受害者是高技能且高薪的勞工,他們怎麼會願意接受?這是因為壓縮工資時主要是把低薪往高薪調,而高薪工人的薪資調降幅度較小,所以阻力也較小;其次,他們最後終於了解到這制度會使全國生產力提升,導致總體經濟持續改善,以及全國薪資水準往上移動,在未來超過他們原來支領的水準,而彌補他們短期的損失。
       此外,這個制度要求公司將每年盈餘的固定比例提撥為研發基金,以提昇公司的競爭力,因此高薪勞工減支的薪資並非平白損失,而是被用來改善公司體質,和他們未來的就業條件。後來,為了更有效地落實這個制度,國會乾脆立法,要求企業將每年利潤的20%存入中央銀行的投資基金,做為相關產業的技術研發之用。
       最後,當無效率的企業和產業部門都逐漸萎縮後,那些競爭能力弱(譬如身心障礙)的人該怎麼辦?當時政府部門正在持續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剛好可以吸收這些人,而促成充分就業。
       這是一個「以均求富」的制度,比美國還更強調「優勝劣敗」的公平競爭,而且成效斐然。在1945-1965這一段期間,農業人口下降,製造業的人口從38%變成42%,服務業從15%擴張為23%。低毛利的傳統產業(紡織、木工業等)的就業人口減少或成長遲緩,高附加價值的出口產業(重工業、機械工業、電機工業、化學材料等)就業人口成長,其中尤其是出口競爭力最強的商用汽車業和家用電器業成長最快。此外,在1950-1960總要素生產力(TFP)的年均成長率是2.3%,在1960-1970是年均4.5%,明顯大於實質薪資的成長。[1] 從表一我們也可以看到1950-1975期間該國的人均GDP、投資與貿易成長率都是該國在兩百年內表現最出色的。[6] 從國際比較的觀點看,她在1960-70的生產力成長速度是居全球第四名,緊隨在日本、荷蘭和法國之後。[7] 至於工人的薪資差異,它在1962-1970年間被減少了34%[2]

表一:瑞典各項經濟指數年均成長率(%[6]
年份
人均GDP
投資
外貿
人口
1800-1840
0.6
0.3
0.7
0.8
1840-1870
1.2
3.0
4.6
1.0
1870-1910
1.7
3.0
3.3
0.6
1910-1950
2.2
4.2
2.0
0.5
1950-1975
3.6
5.5
6.5
0.6
1975-2000
1.4
2.1
4.3
0.4

富裕而又共產的社會
       一個比美國更重視市場效能、優勝劣敗與公平競爭的國家,當然也是一個比美國更資本主義的國家。不過,當你朝這方向玩過頭時,她卻有可能變得越來越像共產主義,也越來越沒效率。
       食髓知味的勞資雙方,在1970-1983期間逐漸引入「不同工作也要壓縮所得差異」的原則,朝向「不同工而同酬」的方向發展,將全國工資差距再度減少了61%。在這期間,不滿和消極抵抗的高薪工人越來越多,以致生產力跟著下降,而資方代表SAF也越來越不願意配合,終於使得「中央集體協商」體制在1983破局,當時全國所得最高的十等分跟所得最低的十等分竟然被壓縮到只差30%1983年以後,勞資集體協商制度仍舊存在,只不過從全國統一協商改為產業內的協商與企業內的協商,而該國的所得差異也在1983-1993期間增加了49%,逐漸恢復到大約是1975年的水準。[2]
       第二階段的工資壓縮雖然導致消極抵抗和生產力下降,但是受害最大的仍是效率較低的產業部門和企業,因此它就像是在對所有企業進行壓力測試,進一步強化了產業與企業「優勝劣敗」的淘汰,卻也同時造成了財富往最優勢企業高度集中的現象。
       為了保留財富集中的優點(強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並減少財富高度集中的不良效應,該國在所得稅與遺產稅上花了心思,用極低的遺產稅鼓勵富人繼續追求財富的增長,又同時用極高的累進所得稅引誘他們把財富留在公司裡,而不要出售股份。[3] 這個制度等於是引導優勢公司將利潤保留在企業內,以便進行業務擴張或轉投資新的產業。
       結果,這個國家出現一種台灣人難以想像的現象。全國工資被大幅壓縮過,使所得(income)分佈非常均勻;但財富(wealth)極端地集中且世襲,而有嚴重的財富不均;可是財富被留在公司裡面,股東基本上也只敢用自己的工資,因此又不會造成個人所得的不均勻分布(income inequality)。結果,大家除了家裡的股票價值不同之外,影響實際生活品質的各種消費能力差距很小。
       表二顯示這個國家跟美國的比較。她的人均GDP高於美國,所得差距卻只有美國的三分之一;她的政府支出佔GDP比例是美國的三倍,但是政府債務比例卻不到美國的一半。

表二:瑞典和美國的比較

人均GDP
(美元)
十等份所得
的貧富差距
稅負
%GDP
政府支出
%GDP
政府總債務
%GDP
瑞典
58,492
6.3
43%
53%
53%
美國
54,630
18.8
25%
17%
123%

       是的,她的名字叫瑞典,長期以來她的執政黨是社會民主黨,主張以高效率的市場機制創造財富,以民主政治的手段消除各種不平等的社會關係,以便實現社會主義和福利國家的夢想。

台灣缺的是制度,而非人才與創意
       瑞典之所以會有今天,最重要的是因為他們設計出配套完整的制度,在「公平競爭」的前提下,有效落實「優勝劣敗」的機制。
       因為工作條件是勞資對等協商的結果,誰也不能佔對方便宜,所以老闆必須在合理的工資和工時下創造出最高的毛利。台灣「低毛利、長工時、低薪資、高盈餘」的經營不被許可,想要創造公司的業績和利潤,只能充分發揮員工的創意和能力,設法提升每個員工的附加價值率。因此,技術升級是唯一的路,員工的創意與才能會被珍惜,而「高才低就」的現象很難存在。公司為了存活必須持續提升技術,因此員工的專業能力也可以跟公司一起成長,經濟成長的動力是來自於人盡其才,而非超時工作與賣肝賣腎。
       反之,在美國這種「放任式的資本主義」(laissez-faire capitalism)裡,勞工所承受的壓力遠比老闆更嚴厲,使得觀念守舊而經營能力差的老闆照樣可以不受市場機制的淘汰──他們可以靠資本優勢和規模優勢來打敗能力較強而欠缺資本和規模的新興企業,也可以靠人脈優勢和政商關係來打敗年輕的優秀企業家,或者跟他們並存。
       在這樣的制度下,長進的公司會獲得獎賞而成長,但不長進的大公司卻不必然會倒閉,以致社會上往往存在大量無效率的公司,以及被浪費的資源。
       以台灣為例,人力資源的浪費幾乎是遍在於所有高科技公司和傳統產業。從科學園區到工業區,到處都是「拼體力而不拼能力」的經營模式,企業賺錢靠的不是產品升級和技術升級,而是延長工時來追求低毛利而高盈餘的營運模式。結果,高科技公司裏聘滿碩士和博士,卻不做研發而做代工,不拼技術升級而拼 cost down,連帶地大學的研發能量徹底閒置而沒有企業問津,只能浪費在對台灣社會無益的研究上。
       更讓人痛心的是,教育的值與量持續不斷地提升,製造業的附加價值率卻連年下滑,從1996年的26.7%降至2006年的22.3%,而受僱人員報酬占附加價值的比重也從1996年的50.2%降至2010年的44.5%。[8] 製造業的附加價值率雖然在2014年號稱回升至24.0%,其實有一部份是國際原油及原料價格大跌在幫忙。父母花盡心血在孩子的教育上,孩子犧牲青春拼學業,全都被浪費掉。
      企業經營方向與管理模式不合理,到處都是「高學歷,低專業」的低度就業(underemployed),逼得中高階人才有志難申,只好用腳投票,離開台灣。離不開的人被迫忍受長工時和不合理的加班,沒有時間跟家人、親友相聚,只好利用上班時間上網,算是一種消極抵抗。它的代價,是整個社會在無奈與痛苦中空轉。
       看看瑞典,想想台灣,我們真的要繼續在這種荒唐的政策、制度和企業文化裡空耗下去?還是要逼迫政府積極取法瑞典,強化勞資的平等談判機制,革新政策與制度,以便引導企業積極追求技術升級,杜絕企業裡「高才低就」的人力浪費,並善用台灣閒置的大學人力?

原載獨立評論@天下網站


參考文獻
[1] Michelle Alexopoulos and Jon Cohen, 2003, “Centralized wage bargaining and structural change in Sweden,” European Review of Economic History, vol. 7, no. 3, pp. 331–363.
[2] Douglas A. Hibbs Jr. and Håkan Locking, 2000, “Wage Dispersion and Productive Efficiency: Evidence for Sweden,” Journal of Labor Economics, Vol. 18, No. 4, pp. 755-782.
[3] Martin Andersson and Christer Gunnarsson, 2004, “Egalitarianism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 Economic GrowthThe case of Sweden,”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4] Martin Andersson and Christer Gunnarsson, 2004, “Egalitarianism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 Economic GrowthThe case of Sweden,”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5] Lennart Erixon, 2008, “The Swedish third way: an assessment of the performance and validity of the Rehn–Meidner model,” 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32, no. 3, pp. 367–393.
[6] Lennart Schön, 2007, “Sweden–Economic Growth and Structural Change, 1800- 2000,” EH.Net Encyclopedia.
[7] Daniel Lind, 2005, “Manufacturing Productivity in Sweden: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Since 1960, ” The International Productivity Monitor, No. 11, pp. 47-56.
[8] 工商時報社論,2012,〈台灣產業政策的抉擇─明辨附加價值率與利潤率〉,《工商時報》,2012/11/19

 後記
        瑞士長期執政黨 Social Democratic Workers' Party of Sweden 在黨章的第一章開宗明義地說,該黨設立的宗旨是以民主的制度追求社會主義社會目標,以便達成馬克思的理想:「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這一句話出自《哥達綱領批判》Critique of the Gotha Program)。下面附錄的中文翻譯取自維基百科中文版,不過英文版比較能傳達較細膩的意思。



Critique of the Gotha Program
       In a higher phase of communist society, after the enslaving subordination of the individual to the division of labor, and therewith also the antithesis between mental and physical labor, has vanished; after labor has become not only a means of life but life's prime want; after the productive forces have also increased with the all-around development of the individual, and all the springs of co-operative wealth flow more abundantly—only then can the narrow horizon of bourgeois right be crossed in its entirety and society inscribe on its banners: 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s!

       在共產主義的高級階段,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之後,當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的時候;當勞動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成為生活的第一需要時候;當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生產力也隨著增長起來,而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湧流的時候,──只有在這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本主義法權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