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聯合報要以中立的立場進行一系列核四議題的報導,最後並且集結成專書出版。我是既期待,又憂慮。
要化解國內重大社會爭議,最有效的還是要靠媒體(電視或報紙)長期、持續而深入的報導,才能具有受眾的普及性。而不是靠專書,因為台灣看書的人越來越少。可惜的是,電視台除了操弄藍綠群眾以牟取政治和金錢利益之外,我很少看到電視台可以對溝通社會歧見產生什麼正面的貢獻。
公共電視是很認真地想要站在中立的立場談些問題,也一直在這方面有值得肯定的貢獻;但是電視新聞的時間總是太短,不足以深入任何議題;《我們的島》比較深入,但不足以涵蓋核電問題完整的面向。因此,假如報紙願意長期、持續而深入地完整探討核四或任何重大的社會爭議性議題,基本上都是值得期待,而有助於化解社會對立,促進社會進步的。
令人擔心的是,報紙有能力立場中立,並且完整而夠深入淺出地報導一個重大社會爭議性議題的全貌嗎?就像好萊塢電影常有的證人台詞:「我將訴說事實,完整的事實,絕不掺假的事實。」(I will 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有哪一個報紙做得到嗎?
以核四的議題為例,什麼叫做「完整的事實」?我寫過一整本書,想要彙整最接近「完整」的關鍵事實,卻發現這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篇文章,就談談所謂「完整關鍵事實」的條件說,就當作是對聯合報的建言,也當作是對其他媒體的期待。
一、兩個方案,完整的視野(the whole truth)
第一個要面對的挑戰,是如何建構一個問題的完整面向(all aspects, full spectrum)。包括核四在內,許多重大爭議的社會性議題之所以會有重大爭議,就因為它有許多面向,跨越許多專業領域,但絕大多數人卻都只從自己所熟悉的領域去看問題,檢視別人的發言(挑別人的毛病而不吸收別人的觀點與視野),並以個人的角度「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而沒有跨出個人視野的能力與意願。因此,唯有呈現出一個問題的完整面向,才有助於溝通歧見。
像核四這樣的議題,絕不是任何單一領域專家說了就算的課題,它至少包括:核電安全(基地地質問題、設計、施工、驗收、政府監督與核安文化、用過核燃料的處置與安全等)、核災風險與因應對策(這個部分因國情而異,無法把國外的數據直接拿來用)、各種發電模式對人體與環境的可能傷害(公衛)、碳排與碳經濟(未來各國因為台灣碳排超量而排擠台灣產品的風險與經濟損失)、台灣替代能源的潛在規模與成本、台灣未來電力需求預估(涉及經濟成長率與產業結構變遷的高度不確定性)、台灣節能減碳的可行性與潛在規模(國科會的報告是我目前看過最可靠的,但是極端的擁核團體照樣有意見)、用電需求面管理的潛在能力評估、電價成本結構與廢核對經濟、民生的影響(包括減緩衝擊的各種方案與評估)。
核四不該是「贊成或反對」的問題,而是兩個方案間的競爭,必須要完整呈現兩案的得與失,才有意義。因此,我期待的是兩套事實的完整呈現:(1)有核四,我們要承擔什麼風險?付出什麼代價?(2)沒有核四,我們的最佳替代方案是什麼?如何配套?要承擔什麼風險?付出什麼代價?
二、誰在說真話(nothing but the truth)
傳統上,媒體很喜歡清列出一張問題清單後,相同問題問幾個擁核人士,也同樣地問幾個反核人士,再把兩種團體的意見「兩面並呈」,就以為達到「平衡報導」。其實,這樣的報導往往無助於釐清事實,反而是在模糊事實。
很多擁核的人根本就是核電的「既得利益者」,他們說的話能信嗎?如果連他們的謊話都一起報導,不就是在混淆事實嗎?當然也違背「nothing but the truth」的要求。
譬如,有些教授擔任過台電董事,接過台電計畫,還在繼續接台電計畫。這樣的人說的話不必然能信,卻有很多不能信的,如何鑑別、取捨?還有些公司負責人,表面上精通核電相關事務,實際上該公司的主要客戶根本就是台電,這樣的人說的話能信嗎?
另一方面,反核人士的證詞也往往有太多臆測的成分,不加鑑別、取捨地報導,同樣地也是在混淆事實。
新聞記者的專業背景往往無法涵蓋所有專業領域,但是如果新聞記者都沒有能力分辨「證詞」的真假,而把真假互掺的「證詞」全部丟給讀者,這對於釐清事實和化解對立不但鮮少幫助,甚至還可能有害。
三、在地觀點
網路上很多有關擁和與反核的論戰都是直接把國外文獻或 TED 的觀點直接套到台灣,而完全沒有去警覺到台灣社會脈絡與歐美社會脈絡的差異。譬如:台灣綠能的發展潛力(成本與規模)遠不如歐美(太陽能適合沙漠,風能適合草原),但是台灣發展火力發電與核電的條件也遠不如國外(人口密度高,火力對人體與環境的傷害遠高於國外;但是核災的傷害更是台灣承受不起的重)。如果不從台灣的角度去評估,得到的資訊與結論都是在誤導,而非釐清事實。
我在寫核四那ㄧ本書時,曾經認真參考過電力規劃專家陳謨星教授對發電成本的意見,也查閱過許多國內外的相關文件,國內燃料所佔成本結構確實遠高於國外而令人質疑。但是,後來考慮到台灣人口密度高,單位用戶的輸配電成本確實有可能遠低於國外(同時火力發電與核電對人體的傷害也遠高於國外),所以最後還是放棄了陳謨星教授的批評而採信了台電的證詞。
因為教育部與國科會都獎勵學者跟隨國外期刊研究國外感興趣的問題,因此國內的學者鮮少有在地的研究,而在地化的研究又有太高比例是政府委託,使得學者的立場容易偏頗(至少有「利益衝突」, conflict of interest)。因此,在達到在地觀點是很大的挑戰。
日本東京大學哲學系的著名學者高橋哲哉教授在福島事件之後寫了一本書《犠牲的體系 福島・沖縄》,從哲學觀點深入而淺出地質問一個問題:我們憑什麼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別人?我們可不可以不要為了自己可有可無的多餘享受而要求別人的犧牲上?我們可不可能努力地朝向「不需犧牲別人」的社會邁進?這本書的譯稿正在潤稿,預定將會在今年春天由聯經出版社出版。
我的要求比高橋教授更卑微而基本:我們可不可以清楚地了解別人可能要付出的代價與犧牲,然後才去做選擇?
很多擁核的人把核災化為抽象的數字和風險概念,然後再進一步把它拿來跟飛機、汽車事故的機率相比,然後指責反核的人「受情緒與無知控制,非理性。」這是非常荒唐、殘酷而不負責任的類比!
搭飛機、汽車的人是自己選擇的,我搭飛機時還會根據航空公司過去的飛安紀錄來挑航空公司,而搭汽車時更是會挑司機。因此,我對自己搭飛機、汽車時所預期的事故機率遠低於核電廠出事的機率。把公速公路上所有汽車的出事機率拿來套到我頭上根本就是荒誕的(irrelevant):那些飆車、酗酒肇事、不認真保養汽車的人的車禍,跟我毫不相干,把他們的車禍機率拿來跟我平均,一點意義都沒有。
另一方面,被迫要承受核災風險的貢寮人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他們先是被政府所迫(土地被強迫徵收),繼而沒有被真實地告知所有的事實(核災的真實風險與後果)。他們是被強迫犧牲,而不是出於自願的選擇。而他們之所以要被犧牲,並非因為他們需要核電,而是因為台灣的其他地區需要核電。那麼,我們憑什麼要他們犧牲?
更重要的是,我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正在要求別人(甚至自己、家人和後代子孫)冒什麼樣的風險?在高橋教授的描述下,福島事件的傷害幾乎都是核工系教授與公衛體系教授不知道且不曾想像過的(農民與酪農自殺,福島人被歧視,被解除婚約,連福島的汽車牌照都被歧視),而且其傷害遠遠大於核電引起的癌症與火力發電對人體的傷害。(請參考我在聯合報的文章〈台北人不要笑〉)
假如我們別人可能要付出的犧牲都不願意了解,就輕率地要求別人為我們犧牲,那是多麼蠻橫而殘酷、卑劣的事?假如其中被犧牲的甚至可能包含自己、家人和後代子孫,那又是多麼愚蠢的事?
所以,談核災或替代方案的風險時,請認真而「寫實」地去了解當事人所需要面對的痛苦,以及政府可以有的事先防範與事後補償,而不要輕率、無知,乃至於蠻橫、殘酷而卑劣地躲在統計數字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