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落伍的社會會用物質建設衡量一個社會的進步與退步,一個真正的進步社會是用價值觀的改變在衡量進步與退步──因為他們已經有足夠的物質建設,不再希罕物質性的進步。
我在法蘭克福機場過境時,一個大陸民眾對旁邊的大陸留學生大聲說:「你該回祖國去看看祖國有多進步,我們的機場遠比這機場新,也比他大,這個好破舊。」機場新是因為近年才有錢可以蓋,特別覺得新鮮;人家德國早已不在乎機場的新舊,他們在乎的是如何可以永續!
戒嚴時期的萬年國大有許多令人厭惡的惡習,解嚴後在社會壓力下逐漸一一地不再被許可,一個老國大忍不住說:「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以?」這就叫做社會進步:以前可以被容忍的惡習,現在我們不願意繼續容忍下去了!
馬英九、江宜樺和劉政鴻是這個社會裡退步的標示(「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以?」),而洪仲丘案裡的白衫軍和大埔案的群眾都是社會進步的標誌(「因為我們不願意再忍受了!」)──而進步的力量遲早會消滅掉這些落伍的痕跡,問題是時間的早晚而已。
左邊這一張照片告訴你馬英九有多落伍:黨主席競選總部就設在標榜「都更大未來」的建商家裡,不打自招地告訴全國人:馬英九就是要跟藉都更牟利的建商結合,也為柱子上的口號作了最佳的注解:「堅定改革,團結向前,一切為利,一切為錢。」
把競選總部設在建商提供的場地,毫不避諱瓜田李下之嫌,這種事,威權時代可以,現在早已經不可以了!偏偏,落伍的人就是不知道人心的尺度究竟進步到哪裡了。
錯的事,本來就不可以,但是在落伍的社會裡,政府就是可以用蠻橫的暴力把正義、公理和人民給踐踏下去;進步的意思就是民眾普遍地覺醒,也找到方法表達自己的力量,逼迫政府認知到:「以前可以(忍氣吞聲),現在就是不可以。」
看著草菅人命的洪仲丘案和大埔案,馬鶴凌對他那個忙著選黨主席的無能兒子有什麼話要說?「政治人物一定要活在大眾心裡,更要活在歷史上,歷史上多少權傾一時的政客只是遺臭萬年,讓子子孫孫抬不起頭來。」
1950年出生的馬英九,遠比1920年出生的馬鶴凌還落伍。希望馬英九明白:他沒有兒子,但是有女兒,也許未來會有外孫;希望馬英九想清楚:他是不是要讓後代在人前抬不起頭來。
至於劉政鴻這個大老粗中的大老粗,除了比拳頭之外腦袋裡什麼都沒有。以為拆了人家房子鋪上柏油就贏了,卻不知道公道自在人心,你拆了別人的家,卻無法藏起自己的家。下一任縣長照樣可以拆你的老家,學生可以到你家潑漆,睡不著的冤魂可以到你家進出,安慰亡魂的人可以天天半夜到你家前面去做法事,讓你夜夜驚魂。你以為你笨,別人就想不出聰明的辦法整你?你以為你有警察當芻狗,別人就沒有別的辦法讓你難受?
等著瞧!壞事做絕總會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