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兩天看到天下雜誌社的訪談短片「走過性侵幽谷 伊藤詩織:沒能打倒你的,會使你更強大」和公共電視「日本 #MeToo 運動代表,伊藤詩織勇揭性侵真相!」,從而知道伊藤詩織被日本資深媒體人強暴後如何挑戰日本性暴力、社會惡習與司法體系的故事梗概。
查了一下繁體版的「維基百科」,澄清了一部分事實卻又留下一些疑惑;查了英文版「維基百科」的「Shiori Itō」(伊藤詩織的英文名字),確知民事官司中伊藤詩織已經三審定讞,贏得這場官司,使我確信伊藤詩織確實是被強暴,而非「半推半就」(New York Times 曾經調查過此事件並加以報導,但是我非該報訂戶,無法閱讀相關報導)。
伊藤詩織早已將整個事件過程寫成書出版,該書中譯本也早已在台灣出版《黑箱: 性暴力受害者的真實告白》,2019年出版)。此外,她又將整個經歷拍成電影《黑箱日記》(這個電影從 2024/12/13 起在全省各大戲院上映。
這篇網誌的重點不是伊藤詩織的遭遇,而是要把該事件放在日本社會的脈絡裡,協助讀者理解該事件的社會背景,以及伊藤詩織和其他日本MeToo運動團體如何徹底改變了日本百年未修的刑法條款。
1、伊藤詩織被強暴事件的簡略查證過程
我還沒去看她拍的電影《黑箱日記》,對於這事件的認知有限,主要來自於前面提到的兩個訪談短片。但是這兩部短片都是伊藤詩織的自述,許多片段過於跳躍,以至於看完以後我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因而試圖從網路搜尋較完整的相關資訊。
強暴案往往發生在沒有第三者見證的場合裡,受害者歷經該事件後的第一個直覺反應往往是將全身徹底洗過,因而清除了所有的直接證據(運氣好的話才會留下一些間接證據),因此究竟是「強暴」(違背當事人意志),或者「半推半就」(當事人沒有清楚表達她對性行為的「拒絕」)下進行的性行為,往往很難在事後以確鑿的證據推定。而加害者又往往會有他的一面之詞,以至於最後往往只有兩造的自述,而不知道要如何推斷具體事實。
尤其當強暴案的加害者與受害者往往彼此認識,且見面時是出於雙方的自由意志,甚至是發生在兩人共餐、飲酒之後。因此第三者和司法體系更難找到確鑿的關鍵證據去篤定地推斷該性行為是否得到被害者的「同意」(consent)。這就使得強暴案通常很難勝訴,而受害者也因畏於在訴訟過程中反覆遭受質疑、譏諷、污辱之後又敗訴(其身心傷害可以更甚於「被強暴」本身),因而放棄提告。
但是當我上網查證伊藤詩織的遭遇時,過程卻有些曲折。
後來,查看英文版 Wikipedia 的「Shiori Itō」,發現該案的刑事官司雖然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終結,但是民事官司三審定讞的結果是:(1)山口敬之是在伊藤詩織不省人事的狀態下進行性行為,因而顯而未曾獲得對方「同意」,也因而必須賠償伊藤詩織 330萬日圓(約當美金三萬元);(2)伊藤詩織在書中指控山口敬之對她下了迷姦藥,卻無法提出可信的證據,因而必須賠償山口敬之 55萬日圓。
由於初審、二審與三審的法官見解一致,而且訴訟期間山口敬之的說詞反覆更改,我據此相信伊藤詩織是被強暴。至於伊藤詩織推斷「自己的意識不清是因為被下迷藥」的部分,要釐清事實真相恐怕很困難,因此我只能說自己相信她的推斷,至於事實只好姑且「存而不論」。
比較繁體中文版的陳述與英文版 Wikipedia 的陳述,我不禁再度感嘆:只提供一半的事實而沒有提供較完整的事實,往往對當事人是一種傷害。
事實上台灣的中央社已經在 2022年發布新聞稿指出該案三審定讞後伊藤詩織確定勝訴。然而繁體中文版的書寫者人數太少,使得資訊的提供經常嚴重地不足或長期未能更新、補全,而間接導致「以偏概全」的敘述。此外,繁體中文版的書寫者又往往政治立場偏綠,使得其中詞條不只可信度低,甚至嚴重地「以偏概全」。對比下,英文版 Wikipedia 的可信度與完整性就高很多。
2、日本性暴力的普遍程度
性暴力的施暴者往往是熟識的人,被害人基於各種因素往往不去報案,因此各國實際上的性暴力普遍程度很難研判。
譬如,如果只是比較各國警方的報案紀錄,將會發現過去一年內每十萬人中的已知強暴案件數為:瑞典(85.6)>法國(58.9)>丹麥(48.1)>美國(41.8)>比利時(34.9)>奧地利(23.0)>德國(15.1)>南韓(13.2)>新加坡(6.7)>西班牙(4.5)>加拿大(1.4)>日本(1.3)>香港(0.7)。
在已開發國家中日本的強暴案官方紀錄是遠低於其他歐美國家的(更多的跨國比較參見本文第四節「4、性暴力的跨國比較」)。
然而根據日本內閣辦公室一項 2020年的調查,日本女性每 14個人中就有一個有過被強暴(forced intercourse),等於是每十萬人中有 7,143件,數量大得嚇人!該辦公室在2024年又針對16歲至29歲的男女性進行另一項調查,結果顯示 13.6% 的女性和 3.6% 的男性曾被性騷擾過(62.8%發生在火車、地下鐵等車上)。
此外,NHK 在2022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 38,383位受訪者(91.3%是女性,1.1%是男性)中有18.6%說他們曾經被強暴,40%說他們曾經遭遇過言語的性騷擾。受害者中超過一半有創傷後壓力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但是只有3.3%有獲得診斷。這些人受害時的年紀有四分之三不到20歲,有一半不到 15歲,有五分之一強不到10歲。
我在查索過相關的文件後,傾向於如此臆測:日本的性暴力很可確實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社會問題,然而歐美其他以工業化國家的性暴力問題可能也相當嚴重(程度相近),只不過官方的紀錄無法充分反應現實而已。
其次,當日本的受害者把事實告知他人時,往往得不到同情或支持:有 23.5%的人遭遇到的反應是「這沒什麼大不了」或「這很常見啊」,有14.9%的人被建議「忘了它吧,就假裝它從沒發生過。」此外,當受害者報警時,大約只有 10% 的加害者被判有罪。(更詳盡的相關報導,請參見此文 "Landmark sexual violence survey reveals shocking data")
日本的立法機構在 2017年七月將百年未修的強姦法修改以加重處罰,並且將將「強姦」改稱「強制性交」,「準強姦」亦改為「準強制性交」;修法後的「強制性交罪」從告訴乃論改為非告訴乃論(較完整修法內容與討論請參考此文)。
但是,2017年的《刑法》修正後,「強制性交罪」還是留下了「加害者使用暴力或恐嚇被害人」的法律要件。換言之,被害者必須要舉證自己受到來自加害者的暴力或恐嚇,或在當時情境下無法抵抗加害人,「強制性交罪」才有可能成立。此外,如果性行為發生時受害者處於「心神喪失、無法抵抗」(例如:受害者當時醉到不省人事)的狀態,則加害者犯了「準強制性交罪」。
然而這樣的修法結果還是要求被害者負起舉證責任,偏偏在大多數(絕大多數)案例中,被害者根本無法提出修法後所要求的證據。
一部分是因為法律對施害者有利,且對受害者欠缺同情,因此益加助漲性侵者,使得日本社會的性暴力(尤其是男性對女性)如此猖獗。
3、改變的起點:伊藤詩織與日本 MeToo
伊藤詩織是在日本強姦罪百年未修的情況下被強暴的。她在2015 年被山口敬之邀請去一家高級的壽司店餐敘,之後被山口敬之叫計程車載回山口敬之下榻的旅館房間強暴。根據她的說法,她在餐敘期間吃壽司、喝清酒,卻突然感到頭暈起身去洗手間,之後就不省人事;醒來時山口敬之正在強暴她。她根據自己的酒量推斷是被下迷藥,但是無法舉出確實的證據(參見這一則英文專訪)。
第二天她決定去報案,卻一度被警察勸阻。盡管警方在兩個月內蒐集齊全證據,準備逮捕山口敬之,卻被警方高階主管阻撓。後來伊藤詩織提出刑事訴訟,然而百年未修的法律條款苛刻地要求她舉證她有反抗或者受到威嚇、脅迫,然而她所能舉的僅是內衣上山口敬之的 DNA。因此法院在2016年判她敗訴。
伊藤詩織心有不甘,決心以一己之力挑戰日本司法體系與社會慣習,徹底改變既有體制,避免讓其他婦女跟她一樣遭受身心的淩辱與不知道要如何活下去的痛苦。她在2017年五月公開舉辦記者會,將被強暴的經過公開,並且質問日本媒體:為什麼日本的法律與媒體無法保護弱勢的被害者,反而讓加害者意氣風發地在媒體上扭曲事實,把整個事件當作無辜的笑話。
然而這整個過程在日本國內並未引起多少關注。接著,她在2017年十月出版《黑箱:性暴力受害者的真實告白》,同樣沒引起多大的社會注意。
類似地,紅極一時的日本「女高中生社長」椎木里佳於2017年12月16日在推特上控訴:一名客戶在商業飯局中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並在她拒絕之後取消與她的商業合作。然而此文貼出後的反應卻是嘲諷、懷疑遠多於同情。有些網友還表示,當椎木里佳答應與那名客戶共進晚餐時,便已經是一種「默許」。
然而事有湊巧,美國在2017年10月15日發啟動 MeToo 運動。紐約時報便把伊藤詩織的案例當作日本性侵的指標性案例,派人花了六個月去調查,並且在2017 年 12 月 29 日刊出這一則新聞,搭配著伊藤詩織孤單地撐著傘的照片。這一則報導使得日本社會無法再對伊藤詩織的遭遇視若無睹,結果伊藤詩織變成日本 MeToo 運動的代表性人物。
然而日本社會對 MeToo 運動的訴求初期是很冷淡的,直到2019年的四個著名案例才讓日本人驚覺日本有關性暴力的法律規範確實落伍得不像話。
根據2017年修改後的刑法,強暴案的受害者必須舉證自己有清楚地反抗,或者受到刀槍等暴力脅迫兒無法反抗。然而事實指出:在許多(大多數)強暴案中,被害者雖然意識清醒,卻肢體僵硬而無法反抗,或者一時間(甚很久)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因而雖然強暴案違法其個人意志,卻無法證明自己曾經抗拒。譬如,在一個2019年的著名案例中,一個19歲的女大學生被一位年長者強暴,但是當時她卻全身肢體僵硬而無法反抗。
此外,2019年名古屋法院的一項判例也引起社會極端公憤:一個父親強暴他19歲的親生女兒,法官認定該性行為未獲得女兒的同意,卻又認定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她女兒曾經抗拒或無法抗拒,因而以「證據不足」判定父親無罪。
在另一個引起公憤的案例裡,一個父親反覆強暴自己12歲的親生女兒,法官在判決書中認定該性行為未經幼女的同意,卻又認定「該房子很小,女兒若有任何反抗或呼救的舉動,屋內其他人一定會知道;然而這樣的證據並不存在」,因而判定父親無罪(雖然後來高等法院改判該父親有罪)。
對於這些案例,長期獻身女權運動日本專欄作家北原みのり(Minori Kitahara)極端憤愾,因而在 2019年4月11日呼籲讀者以行動制止類似荒唐案例的持續發生。出乎她意料之外地,這個呼籲卻演變成日本版的 MeToo 運動,其示威規模竟然持續且逐漸擴大——在日本,這個運動被稱為「花卉示威」(フラワーデモ,英譯「Flower Demo」)。2019年9月11日伊藤詩織到「花卉示威」的現場演講。到了2020年的3月8日婦女節時,該運動一共在日本38個縣的47個城市。
由於大多數強暴案中受害者不可能在事後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曾經反抗或受到威脅而不感反抗,因此日本的「Me Too」運動群體舉行大規模示威,要求將強暴罪的認定標準改為跟歐洲先進國一致的標準:「一切未經未同意(non-consensual)的性行為都屬強暴罪」。
最後,日本參議院終於在 2023年6月16日通過了《刑法》性犯罪修正案,把(準)強制性交罪改成「不同意性交罪」,也就是:一切未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性行為都是犯罪。此外,「同意性交」的年紀也從13歲上調到16歲,也就是任何人與16歲以下男女性交即觸犯「不同意性交罪」(詳細的修法內容與討論請參考此文)。
在相當意義下,這個修法是伊藤詩織與日本「Me Too」運動團體的一大勝利——尤其是伊藤詩織。
4、性暴力的跨國比較
當我試圖把伊藤詩織的遭遇(受害,得不到社會的同情與支持)跟日本的社會/文化/傳統因素相連結時,遭遇到很多意料之外的困難。
首先,日本的性暴力與性騷擾是否真的遠比其他國家嚴重?這是個跨國比較的問題,然而「強暴案發生率」的跨國比較卻很困難。
問題是,「強暴」的定義與認定各國不同,而且已知的案例跟實際發生的案例間的比例(報案率)各國差異極大且難以精確評估。譬如,表面上看來瑞典的強暴案率遠高於其他國家,然而若將瑞典定義的「強暴」改為德國的標準來認定,則強暴比例立即從「每10萬人中有64位」降為「每10萬人中有15位」差距超過四倍!
其次,根據 WHO 的一項調查訪問研究,各國親密夥伴間的性暴力與肢體暴力的頻率密切相關(肢體暴力的頻率越高,則性暴力的頻率明顯地也越高),且鄉村地區明顯高於都會區(約多出六、七成),但是與教育水準沒有明確的關聯。似乎影響性暴力的主要因素是男女平權觀念的發達程度,以及對「陽剛」概念(文化背景)的詮釋與評價,而不是色情書刊的普及程度。同時我們也可以在這一份調查中看到,日本(受訪的十個國家中唯一的已開發國家)的性暴力與肢體暴力發生頻率遠低於其他受訪國家(巴西、秘魯、泰國、孟加拉、索馬利亞等)。以日本橫濱為例,過去一年來遭遇到親密夥伴的肢體暴力佔受訪者比例是3.1%,性暴力比例是1.3%;巴西的都會區則分別是 8.3%和2.8%;而泰國的都會區則分別是7.9%和17.1%。
在另一項日本與美國的比較性研究裡,調查對象是 1990年代20+和30+歲的職場婦女,有些行業裡美國婦女遭遇到的性騷擾略高於日本婦女,有些行業裡則相反,總體而言似乎沒有鮮明的差別。
那麼,在已工業化國家裡,日本婦女所遭遇到的性暴力或性騷擾是否明顯超於其他已工業化國家?我還沒找到清楚的證據可以告訴我答案。
其次,我原本以為日本性產業與色情書刊的氾濫是助漲其社會性暴力的關鍵原因。然而我找到的一篇論文卻說實證研究無法支持這個臆測。後來繼續搜尋相關論文,卻發現這篇論文的立論與結論都可能有問題,而需要進一步去查證。
當我繼續從日本的社會/文化/傳統裡尋找跟性暴力有關的因素時,卻發現事實複雜到不可能在這篇文章裡加以簡短摘述,只能改日另外寫一篇網誌來談這問題。
5、結語:也許該去看看《黑箱日記》這部電影
在撰寫這篇文章與查索相關文章的過程,我才發現我對強暴案的所知近乎零,尤其是對受害者的痛苦(根據美國的研究,被強暴者有33%考慮過自殺,94%有創傷後壓力症,其中30%徵狀持續超過九個月),以及他們所需要的社會關懷與協助,所知近乎零。
根據前面提過的兩支短片(電影預告片),《黑箱日記》這部電影是在陳述受害者的心情與遭遇。也許我們都該去看看,想一想: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內,我們是不是可以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