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出國進修與語言障礙(1)

      我在以前的部落格裡寫過出國的三個理由:(1)挑戰自己的極限,看見自己的潛力;(2)藉由外國的制度、風氣、人情文化等衝擊,突破身在台灣所看不到的盲點、意識形態或扭曲的價值觀;(3)體驗外國讀書人的精神原貌,突破書本、電視、電影的蒼白表層,感受外國文化的底蘊。
      但是前一篇「國際交換學生,能學到什麼?」卻又坦白道出兩大難以克服的困難(其中一個是語言障礙)。
      這一篇談一談我自己當年是如何克服語言障礙,而獲得深度學習的。

一、我的語言障礙
      每個人出國時的語言障礙不同,差異可以有天壤之別,因此個人經驗無法對所有人普遍適用。
      我相信自己當年所必須克服的語言障礙遠遠大於今天勇於出國的年輕人,這使得我的經驗有些毫無參考價值(有些困難是年輕人不需要克服的,而我的某些籌碼則是年輕人所無),有些卻更有價值(我可以用這些技巧克服較高的困難,因此對其他人更加有參考價值)。
      我在中學時代一直抗拒學英語,大學聯考的英文成績是個位數。上了大學以後被迫讀英文教科書而開始從工學院的教科書學英語——所以是典型的 subordinate bilingual,而且是只有閱讀能力,完全沒有練習過寫和說(主動能力),甚至幾乎完全沒有練習過聽(對英語沒有反應,聽到英語跟聽到背景噪音的反應完全一樣)。
      後來,為了讀康德和維根斯坦而開始中英對照地讀書,而且是以英文本為主地讀。此外因為翻譯書的術語和人名翻譯未統一,所以養成會去記英文術語與人名的習慣。因此我擁有豐富的西方經典閱讀經驗,也會很多艱深的英文術語——這是我後來交朋友的關鍵資產。
      但是我的日常英語詞彙近乎零,譬如不知道 car park、parking lot、omelet、 croissant(只知道麵包叫 bread,連吐司是 toast 都常常忘記),英語發音往往怪到沒有任何人聽得懂——這是我後來交朋友的關鍵障礙。
      出國前一年就收到劍橋發出的當年度第三張入學許可,我開始積極地買錄影帶和錄音帶學英語(包括改善聽力,以及矯正發音),並且奇蹟式地考過托福(還算高分,而且托福補習班繳費後幾乎都翹課在家聽托福錄音帶)。
      出國時,基本上只要是寫成文字的正式英文文件我都能讀得懂,偶而碰到不認識的單字基本上很少影響我的理解(可以猜到意思)。因為我對英文的理解都不自覺地經過翻譯,因此當對方的英語講得很慢,基本上我也都可以聽懂;如果對方表達出可以讓我慢慢講的友善態度,我也可以完整表達意思。但是如果對方講得快(正常速度),我往往會落掉一半或三分之一,只能靠聽到的部分去揣摩、猜測;如果對方表現出沒耐心聽我講,我就會因為焦急而無法完整表達意思,甚至講得破碎難懂。
      我在劍橋期間常常去找一位牛津畢業的老太太 Ruth,她就說過我的英語能力是:「你早就知道這語言了,問題是如何讓它從舌上說出來。」

二、改善聽力
      我剛到劍橋不久,就買了一個手提式音響,用以聽BBC的古典音樂。在見到指導教授之前我幾乎整天聽 BBC 的廣播節目,目的是改善聽力,讓自己習慣英語的正確聲音。
      沒多久後(八月底,還沒開學)我見到指導教授,也拿到研究題目,就開始忙得日思夜想,不敢稍懈。十月一日開學,十一月底完成指導教授給我的研究題目。在這三個月內根本緊張到沒空跟任何人說話,也沒太多時間聽BBC。十二月份去哲學系聽了一個月課,並且開始自己的研究構想,剩下的時間又開始整天聽BBC的節目。
      研究進入軌道之後,我每天撥出一段固定的時間聽收音機裡的 BBC 節目。
      我的聽力問題並不是不懂單字、片語或語法結構,而是從來沒聽過正確的英語發音(直到我出國前看BBC 的英語教學錄影帶「Follow me」為止),甚至等待著錯誤的英語發音(我自己念英文時所使用的那種怪腔怪調)。
      所以,我也養成沒事就把收音機開起來的習慣(洗菜、走路、煮飯、吃飯、散步、休息的時候),並且不求聽懂,只是鸚鵡學舌般地隨意複述聽到的聲音(單字或片語),讓自己的耳朵和舌頭習慣正確的英語。剛開始的時候我往往只聽得到單字,後來慢慢地會聽到片語或子句,也開始學會模仿英國人的腔調(抑揚頓挫)。
      這樣子練聽力,一點都不吃力,效果卻非常地好。因為不需要怕聽不懂、聽落掉,也沒有人等我回答,所以沒有壓力而理解力特別好;而且收音機的聲音特別清晰而沒有背景雜音,講話速度不快,發音又清晰,所以練起聽力來比托福錄音帶效果還好。
      此外,BBC的許多廣播節目品質都很高(高到超乎我所能想像),有文學性很高的戲劇(有一次聽到一整齣卡謬的劇本),社會問題與政策的評論和辯論(我因而對英國的政治有較深入的理解),還有一次聽到費因曼批評理論物理的 super-string theory。
      學生時代抗拒學英語,是因為課本的內容很無聊(This is an apple. That is a banana.)。現在可以邊學英語邊聽有深度(增長見聞)的內容,意願就高很多。
      我還因為聽了很多高品質的廣播節目,而興起回國以後參與推動高品質廣播節目的念頭。
      開學後,我分配到的實驗室位置只有一位印度人和一位錫蘭人(都是留學生),我跟他們聊過幾句,一來彼此的口音都很重(他們是印度腔,我是自己瞎編的怪腔),二來我沒興趣跟他們談工程問題;三來實驗室經常有學生和技術員在聊天,還是學院宿舍比較安靜,我就又回到宿舍去工作(純理論性的研究題目,在哪裡都可以做),而沒去實驗室(劍橋工學院的博士生不需要上課)。
      所以,我剛開始的英語都是從 BBC 學的。至於學院裡偶而碰到其他同學聊有的沒的(small talks),我沒興趣參與(遠比BBC的節目沒營養,而且跳來跳去的瞎說比有主題的廣播節目難懂、難猜)。

三、破冰之旅
      我住的宿舍(學院)裡有一位哲學系博士生 Guna,我們共用同一個廚房,每天見一兩次面,一起煮飯、吃飯,偶然聊兩句。
      他對我的中式餐飲很不以為然,有一次忍不住問我:「你把各種作料混在一起,吃得時候怎麼會知道你吃到的哪一種食材的味道?」慢慢地他對我這個整天結結巴巴地想要談哲學與西方文化的工學院學生感到好奇,但止於用餐時隨便聊兩句。後來,一個偶然機會裡,他在我房裡看到一套又一套的西方經典哲學著作,更增加他的好奇;此外,他在我臥房看見我剛寫完的好幾張毛筆字,驚訝地發現中文字每一個都不一樣,問我:「你們怎麼有辦法背這麼多的字?」最後,他發現我架上有好幾本 R. C. Collingwood 的經典著作(剛好都是他的研究焦點),而且我還熟知 R. C. Collingwood 的「問題與答案的邏輯」,這才開始願意耐心跟我談哲學(尤其是美學)。
      他介紹我去過一個哲學系博士生自組的研討會,深受分析哲學與實證主義影響的英國學生跟深受歐陸哲學影響的他談不攏;而且他是以美術系的背景去攻讀美學,而哲學系的人根本看不懂畫。所以當他發現我熟知西洋美術史與 R. C. Collingwood 的核心哲學觀念時,我變成他在哲學系和宿舍裡唯一可以同時談美術與哲學(美學)的對象——雖然多半是他在講,我只能用破碎的(不成完整句型的)英語答腔,但是已經足以讓他清楚感受到我確實懂他在講什麼;這種近乎獨白的單向(monologue)溝通總是遠好過對牛彈琴(不管是哲學系學生或宿舍裡其他科系的學生),而且我後來也逐漸地能用關鍵的術語和破碎的英語表達出他能猜得到的意思,因此也算有些溝通。
      接著,聖誕節來了,宿舍學生都走了,只剩下我跟一位意大利裔的澳洲學生 Giuseppe。他念經濟,是個左翼理論狂熱分子,有不停地說話的迫切需要。整個宿舍只剩我們兩人,他只好開始試著跟我說話,卻發現我對他熱愛的左翼理論比宿舍裡的任何人都知道得多——還是同一種溝通模式:他講一大堆,我用幾個關鍵的術語和破碎的英語應對,維繫他談話的興致。
      聖誕長假裡天天跟 Giuseppe 在一起,工作時間少而一起煮飯、吃飯、散步聊天的時間長,對我的聽力與講的能力大有幫助。尤其是學會了一個重要的會話技巧:當對方說完一整段話之後,你加上一句「which is........」,等於是邀請對方進一步解說「which」的內容。對於 Giuseppe 這個大嘴巴而言,只要適時用一兩個關鍵詞表達意見(譬如,which Frankfurt scholl wouldn't agree),並且一再邀請他繼續申論,他就會興高采烈地說一整天話。這種對話模式我可以很輕鬆,而對方也可以滿足發表慾,對我的英文會話能力更有長足的效益。
      Giuseppe 是個大嘴巴兼廣播電台,聖誕長假結束後宿舍裡的很多人都知道「彭的英語很爛,但是懂的東西很多。」但是,這只讓別人願意跟我多講幾句,卻還不足以讓我成為一個有趣的談話對象。

四、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人
      後來,宿舍裡來了一個瑞典的學者 Richard,就住在 Guna 隔壁,也跟我使用同一個廚房(不過他不常煮)。有次偶然機會在廚房遇到,我跟他談起瑞典小說家 Pär Lagerkvist(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他很驚訝地發現我讀過 Pär Lagerkvist 的《巴拉巴》、《侏儒》、《女神巫(神諭女)》、《阿斯威盧斯之死》、《聖地》、《海上朝香客》(這幾乎是他所有的代表作)。後來他又從 Guna 聽說我有許多哲學經典著作,而 Richard 的博士論文就是研究 Pär Lagerkvist,並且輔修哲學。於是,他、Guna 和我變成宿舍裡三個可以談歐陸哲學、小說與美術的朋友。
      Richard 講英語速度很慢,Guna 也不快,所以我比較容易跟上,不過,講英語對我而言一直是很吃力的事,所以我主要是扮演一個「有理解力的聽眾」。
      我剛到劍橋就經過表妹的朋友介紹而認識牛津畢業的老太太 Ruth,希望她改善我的英語聽說能力(付費)。第一次見面時,她很有耐心地慢慢跟我溝通,很快地發現我的問題不是不懂英語,而是不習慣(沒聽過)英語。此外,他的先生(一個很熱情、直率,但是強悍的荷蘭人,退休前是文化人類學的教授)找機會插話,意外地發現我讀過 Thomas Kuhn 的《科學革命的結構》,能扼要地摘述其意,而且對還有些批評,因而對我大感興趣——他在退休前曾經在系上力推這本書,卻罕有人感興趣,因此把我當他的知音。第一次談話結束,Ruth 說我是一個有趣的人,她想跟我當朋友,但朋友之間不適合有金錢往來,因而把我介紹給他朋友(Paul Wheeler)當學生。之後我就定期會受邀去 Ruth 家聊天,他們夫妻都有強烈的左翼情感,Ruth 尤其有耐心聽我慢慢講話,甚至鼓勵我想清楚再講,這對我練習講英語是一個極大的幫助。
      此外,宿舍裡一位印度裔的牛津畢業生 Pooran 逐漸地知道關於我的各種傳聞後,開始試圖接觸我,跟我談東方哲學與人生哲學的困惑。
      他出生於印度,從小被印度藉的父母帶到英國受教育,後來對於自己的文化認同、族群認同與價值觀等都跟英國同學有落差,因此試著跟我談東方的人生觀與價值觀,並且試著想要知道我的看法。
      我開始從「聽者」變成「講者」,還是用已經有所改善的破碎英語去表達。Pooran 講的一口優雅而清晰的英語,速度不快,而且當我吃力地表達時,他會主動猜測我要用的詞(我沒費力去背過單字,許多詞彙都是「讀」來的,往往印象有一點模糊,無法精確記得拼字,且經常發音錯誤),所以我的口說表達能力慢慢地跟上來了。我也變成 Pooran 在劍橋(甚至是長期以來)唯一可以談人生大事的朋友。

五、友情
      我在完成指導教授給的題目,並且開始自己的研究方向之後,差不多半年時間就敲定整個研究方向,並且進展順利。第一年結束的時候,我已經預期自己可以在兩年內輕鬆地完成所有的研究,因而研究壓力變得很輕,研究工作所佔掉的時間變得很少。
      第二年我按規定搬出學院的宿舍,住到一棟主要是出租給劍橋研究生的房子。裡面是一個材料系、一個西班牙文學系(Geoffrey)的博士生和我,另外還有一個從西班牙來打工的漂亮女孩和他弟弟,以及一個巴望進劍橋大學卻進不去的日本女孩(遊學)。
      我是夜貓子,晚睡晚起。大致上是每天早上輕鬆地吃過早餐後 10:00 左右到系館,先 tea time,再到電腦室跑程式。午餐在系館的餐廳,餐後再到電腦室跑程式。下午收拾好電腦跑出來的結果,回家(宿舍)分析,並且根據結果和理論推測研判可能的問題和需要進一步回答的問題與需要蒐集的證據,最後決定第二天要跑的電腦程式內容。
      然後去煮晚餐、吃飯、聽收音機或看電視(我買了二手電視,其實聽收音機學英語的效果較佳,看電視的學習效果較差,但是看電視較有趣),或者看書。
      這樣一週工作五天,週休兩天。
      有一個假日,我又晚起,在頂樓(閣樓)廚房(附餐桌)準備早餐,西班牙系的 Geoffrey 跟朋友也在那裡吃早餐、聊天。他們兩個結結巴巴地談著維根斯坦的語言哲學,因為他們都零零碎碎地聽過而不曾讀過。我邊煮咖啡邊吃,聽到後來忍不住插嘴幫他們解釋一個他們想知道而又談不清楚的觀念,然後就下樓去,準備要送給 Ruth 的甜點(花生醬裡混芝麻和砂糖,Ruth 的先生不可以吃卻又愛到瘋狂)。
      過了兩天,Geoffrey 又在廚房碰到我(其實他的房間在我隔壁),問起我:「你不是工學院的嗎?怎麼會讀過維根斯坦?」有趣的是,倫敦 Times 的書評曾經這麼說過維根斯坦的晚年代表作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裡頭所用的每一個字我在小學畢業前就已經都會了,但是裡頭沒有一個句子是我讀得懂其意思的。」這本書難的不是措詞艱澀,而是你必須先有自己深入思索語言問題的第一手經驗。
      我自己在研讀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 之前,就曾經花了將近十年時間研究過語言的問題;此外,史老師的著作裡暗含許多科學的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和語言哲學的精髓,因此我讀起這本書有許多對話與深思的基礎,也有很多心得。
      這些心得恰恰是 Geoffrey 的博士論文研究所需要的,因此他開始不時地會跟我討論語言和文化的問題。這時候我的英語口說能力已經有些改善,而他聽話的耐心則讓我比較能安心地構思(翻譯)我的表達,但是我說起話來仍舊常常會碰到記憶模糊的單字,需要 Geoffrey 主動猜測我要用的詞彙。
      又過了些時候, Geoffrey 的女朋友從 Columbia 來找他。他的女朋友(後來變成他太太)面對的英語會話問題跟我有點像(需要耐心的聽眾),所以我跟他女朋友變成練習英語的好夥伴,而 Geoffrey 也樂於參與其間,我跟他女朋友都帶有亞熱帶國家的熱情,經常聯手指責英國人(溫帶)的冷漠、僵硬。於是我們的話題越來越廣,交情越來越深。
      我離開劍橋 20年後重回劍橋,恰逢劍橋建校八百週年。Geoffrey 特地請我(和我太太)到他家聚餐,Pooran 也特地在百忙中從倫敦趕來跟我歡聚。
      我不是用英語會話能力獲得他們的友情,而是用我的內涵換得他們的友情。

六、其他友情(友善)模式
      我是因為一些個人特質而吸引了對我感興趣的人,並逐漸建立起私人情誼。交往越深,話題越深刻,個人的心得也就越深刻。
      另一方面,假如學校附近有合適的 NGO 團體(或宗教團體),也有機會找到較友善或志同道合的人,基於共同感興趣的話題來建立深度談話與深度交往。假如你願意真誠地參與他們的活動,提供一臂之力,就更有機會換來真誠而友善的對待,並且基於共同的(無私)關懷與付出而建立起深交與友誼。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