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 星期三

愛情與幸福的「科學」?

      BBC有過一系列的節目叫「The Happiness Formula-The science of happiness」,NGC好像也有過一系列的節目叫「The Science of Love」。雖然受訪者往往是全球頂尖的學者,我卻總是把它們當成「綜藝節目」,而且常覺得鬼扯到看不下去。
      我可以接受「The scientific studies of love and happiness」,但是無法接受「The sciences of love and happiness」,因為兩者的差異就像今日的自然科學與中世紀的鍊金術那麼地遙遠。

一、科學的發法與發現
      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幸福(快樂)或愛情(scientific studies of love and happiness)強調的是「方法」,而不是「結論」;幸福與愛情的科學(sciences of love and happiness)強調的是「結論」,而不是「方法」。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初看細微,實則有如天壤之別。
      先談談什麼是「科學的發現」(scientific discovery),再來談什麼是「科學的方法」(scientific approach)。
      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是使用「計量的、實證的」研究方法,所產出的結論都叫做「科學的發現」,這是錯的!如果你以不恰當的方式進行現象觀察與統計分析,其結果將會是錯誤的結論,但是它仍舊是「使用計量的、實證的研究過程」(以不恰當的方式)。
      「科學的發現」是「在明確陳述的給定條件下,必然會重複出現(可被複製)的現象」。不管你用了多複雜的數學(統計方法),不管你觀察了多少對象(或進行過多少實驗),只要有人能證明「在你明確陳述的給定條件下,無法複製你所宣告的現象」,那麼你的研究報告就有「捏造」的嫌疑。
      也就是說,科學的發現通常包含兩大要件:(1)一種可被重複檢證的現象(最典型的是因與果的關係,或者多個變數之間的關聯),(2)使前述現象(或關係)可以成立的全部給定條件,也就是該發現的「適用前提」(validity of the discovery)——只有因果關係還不夠,必須再加上該因果關係成立的條件(前提)。
      「腐肉生蛆」是「不科學的」,因為肉腐敗的過程中「若沒有蒼蠅下卵,就不會生蛆」(錯誤的因果關係)。「蠅卵生蛆」也還是「不科學的」,因為只要我把蠅卵跟肉一起冷凍,蠅卵就不會生蛆(沒有明確陳述出因果關係成立的前提)。
      如果你的發現(因果關係加上適用條件)具有可被重複檢測的特性,它就可以被稱為是「客觀的」或「科學的」發現——不管你使用的是什麼方法或研究過程。如果你的發現不具有可被重複檢證的特性,它就不可以被稱為是「客觀的」或「科學的」發現。
      計量的方法和實證的研究設計都只不過是手段,「客觀的發現」才是目的。能產出「可被重複檢證的發現」的方法才能叫做「科學的方法」,無法產出「可被重複檢證的發現」的方法就不能叫做「科學的方法」——不管你的研究過程用了多少的數學、統計方法和觀察、實驗。
      用統計和實證的方法去研究幸福(快樂)或愛情,會產出「可被重複檢證的發現」嗎?很困難!

二、取悅女人有多難?
      送女人一顆百萬鑽戒(因),她一定會開心一整晚(果)嗎?不一定,要看這事件(動作)的完整前後脈絡,還要看你是怎樣的人,以及她是怎樣的人。如果她當下開心,而且開心了三天三夜,她會持續為此開心多久?不一定,要看這事件(動作)的完整前後脈絡,還要看你是怎樣的人,以及她是怎樣的人。
      有沒有「簡單易學,人人適用」的「愛情的科學」或「幸福的科學」?沒有!人心有多難搞,愛情與幸福就有多難搞——希臘哲學家沒有教我們「簡單易學,人人適用」的幸福學,不是因為他們不懂統計,不懂實證研究與觀察,或者欠缺「穩定的量測工具和操作性定義」,而是因為人心太複雜;諮商與過去的心理學成效不彰,不是因為過去的學者「不夠科學」,而是因為人心太複雜。
      就人心的「科學的研究」而言,因果關係(待測命題)是最容易搞定的,難搞的是它的適用條件(有效性的前提條件)——人心有多複雜,這些條件就有多複雜;人有多少種,這些條件就可以被區隔成多少種類。
      李玟唱的「魔鏡」曾經紅過,因為很多小女生都不知道「男人到底要什麼」。其實,學術界的老手都知道,李玟的歌詞裡問的是個笨問題:「男人」是一個太籠統的定義,包含太多種異質的「男性群組」,他們想要的個個皆不相同,所以這種含糊攏統的問題不可能會有「經得起反覆檢證的答案」。
      如果你想要有一個「經得起反覆檢證」或「在給定條件下可重複」的答案,你必須先把研究對象盡可能地限定在具有同質性的範圍(特性相近的一小群男人,譬如「權力慾至上的男人」):接著再把研究主題的給定條件明確地限制到一個較具有穩定地可重複的範圍(譬如,「必須在精神性的純潔愛情與總統寶座之間作選擇時」),然後你就會有「經得起反覆檢證」或「在給定條件下可重複」的答案:「權力慾至上的男人」在「必須在精神性的純潔愛情與總統寶座之間作選擇時」,必然會捨棄愛情而選擇權力
      人太多樣,人心太複雜,要想獲得「經得起反覆檢證」或「在給定條件下可重複」的答案,就必須將對象與適用條件給予明確規範與仔細分類。結果,你得到的絕對不會是「簡單易學,人人適用」的「愛情的科學」或「幸福的科學」
      通俗版的正向心理學讓嚴謹的心理學者搖頭,因為它們企圖把複雜的適用條件(前提)給簡化(嚴重地過度簡化),以便讓研究成果帶有「簡單易學,絕大多數人適用」的美麗外表(聯想、幻象或假象)。
      此外,他們刻意隱藏一個問題「為什麼這個被測試的因果關係只在70%的人身上適用,而在其他30%的人身上卻造成反效果」?這是學術界必須進一步回答的問題(至少在出版 Handbook 之前必須先回答),但是一把這個問題給點醒,就會嚇跑畏難畏煩的暢銷書讀者。

三、科學的方法與結論
      讓我們回來看看前面所說的「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幸福(快樂)或愛情」(scientific studies of love and happiness)和「幸福與愛情的科學」(sciences of love and happiness)的差異。
      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幸福(快樂)或愛情,結果不一定會產出「經得起反覆檢證」或「在給定條件下可重複」的答案;即便產出所謂的「科學的發現」,它的適用範圍(對象)和條件也可能又狹隘又複雜,以至於暢銷書的讀者讀不懂,也沒興趣讀。
      至於標榜「幸福與愛情的科學」的各種「結論」,經常是故意不去提該發現的適用範圍(對象)和條件,或者將它們模糊帶過,因而就失去其「科學性」。

四、牛頓比希臘哲學家聰明?
      牛頓用三個定律(其中僅包含一個數學式)就可以描述所有天上飛的天體和地上移動的物體。為什麼那麼多個希臘哲學家合起來卻無法產出「簡單易學,絕大多數人適用」的幸福學?
      因為天體和地上物體的運動方式很單純,而人心很複雜。如果你叫牛頓去研究「幸福與愛情的科學」,他應該是一百輩子也寫不出一條公式。
      不是牛頓笨,而是因為人心太複雜。

五、心靈大師與 Guru
      在印度語裡,guru 是心靈大師,在英語裡它卻經常帶有「神棍」的貶抑意味。
      你知道為什麼有些正向心理學的宣傳者會被譏諷為「guru」嗎?因為當他們宣染過頭時,真的很像「gu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