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導覽

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自由貿易的「政治-經濟-學」

       我在極不平靜的氛圍裡捱到七月的最後一天:台灣在服貿協議、大埔事件的諸種政府濫權和核四公投議題裡烽火連天,我在核四關鍵事實彙整、國畫專書寫作和對大埔事件的關心╱憤怒裡焦頭爛額。於是,在這七月的最後一天裡,我逃難兼度假似地聽著 YouTube 上面柏克萊大學 Robert Reich 的專題演講「2012: A Turning Point? If So Which Way?」,腦筋又不禁浮現一個懸浮已經一整個月的問題:該怎麼看待兩岸服貿協議?該怎麼看待自由貿易?
        「台灣不能鎖國,台灣必須走出去!」口號很動人,但是How?誰走出去?誰死在島內?有沒有更周延的辦法?
       聽著 Robert Reich 的演講,聽到後來搞不清楚他是在講政治,還是在講經濟,突然腦袋裡響起這麼一個聲音「政治˙經濟˙學」:這是一門學術,它在倆個領域內穿梭,嘗試著看見經濟部門對政治部門的影響,然後接著去看這個影響如何回過頭來影響經濟部門,然後再影響到政治部門,……,這樣永無止盡地相互影響下去,就像兩張平行的鏡子對面而立,中間一盞燭光,在兩鏡中成像、成,一直到映照出無數的影像。我覺得只有從這樣的視野才有機會看見一個經濟議題在一個社會裡較完整的面貌,以及服貿對台灣的影響。

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當代社會亟需兩項革命

      Robert B. Reich 是一個相當有特色的人:他非常地矮(身高不到五英尺),當過柯林頓的勞工部長,擔任過哈佛大學和柏克萊大學的教授,時代雜誌把他選為本世紀最成功的十位內閣閣員。他曾自稱:三十來最關心的議題是美國社會的「不平等」(ineqaulity
      在〈How Unequal Can America Get?〉這部錄影片裡,他一開始就問柏克萊大學的聽眾一個問題:「假如美國經濟歷經巨幅的成長,但是成長的果實90%都被所得最高的5%人口取走,剩下的10%成果給其他95%的人口分,不過結果是每一個人的實質所得都有增加,即使所得最低的人生活還是有獲得改善。這樣的結果你能夠接受嗎?」
    亞當˙史密這個倫理學家曾經在《國富論》這本倫理學著作裡給了他的回答:假如這是改善最底層人口的唯一辦法,他願意接受。但 Robert B. Reich 當然是不願意接受,也不覺得這個後果是「必要之惡」。

2013年7月27日 星期六

《一群律師對近日抗議群眾疑遭違法逮捕事件之聲明》


      《律師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因此,對於近日發生抗議群眾疑遭警方違背法定要件及程序而逮捕之事件,我們無法坐視,爰發表聲明如下:

一、人民有免於恐懼而表達意見之自由,不容國家任意侵犯。
       人民之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受憲法所保障,國家非基於正當目的且在合乎比例原則之範圍內,不得加以限制。此等憲法上之誡命,非僅所有法律人均應銘記在心,現代社會所有公民亦應對此具有基礎認知。人民之基本權應免於受到國家機器一切非法、蠻橫的對待;保護人民享有免於恐懼發表言論之自由,尤為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不可或缺之要件。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非暴力抵抗的必備工具

       有鑒於最近有一部分警察很粗野,進行公民非暴力抵抗(嗆聲)的朋友最好了解警察職權的合法執行範圍與過當的分界線,了解以法律保護自己的方法;並且行動時盡量三兩成群,有人被警察盤查時,從一開始就要求執法人員出示有效證件,將過程錄音、拍照、錄影進行反蒐證,以便必要時控告警察濫權追訴處罰罪(刑法第125條,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妨害自由罪(302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傷害罪(第277條)。
       為了自保,本文附兩張「教戰守則」縮小版,可以印下來隨身攜帶,也請廣泛流傳。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在徵義工,希望協助伸張正義。隨身帶著他們的電話02-25231178,必要時可以求助。 

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刑事法教授公開聲明】

    針對近日政府處理人民抗議行動的方式,我們聲明如下:

一、民眾之和平抗議行動並不構成刑法一百八十五條公共危險罪、一百三十五條妨害公務罪,或是一百四十條污辱官署罪。在此情況下警察以現行犯為由逮捕抗議民眾,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侵害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使台灣有如回到戒嚴時代。
  
二、特種勤務條例雖然賦予國安局維護總統、副總統等人之安全,為危害防止之必要,劃出安全維護區及設置安全設施,得對區內及欲進入區內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管制的權限,但依該法之規定,特勤人員在執法時,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表現自由、人身自由、居住自由,不得逾越維護維安對象人身安全必要限度。今國安局為執行總統維安任務,卻概括地指揮員警逮捕所有管制區內的抗議民眾,其命令已顯然違反特種勤務條例之規定。

馬英九,哭吧!

       你是該好好的哭了,就大聲哭出來吧!人前哭,人後哭,為中華民國憲政之死認真地哭,為了你把憲政變暴政而好好地哭吧!
       憲政體制下軍隊是用來保護國人的生命,在你的領導下它大剌剌地殘害國人的生命,使它變成暴政體制下無法無天的犯罪團體;憲政體制下警察是保護良民、打擊犯罪,在你的領導下它卻變成是黑道的鷹犬,在迫害行使公民權力的良民、學生與學者,拆毀良民的家園,保護強盜、匪徒,和背信說謊的政府。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捍衛言論自由 控訴警察違法】聯合聲明

    【捍衛言論自由 控訴警察違法】聲明稿

      大埔事件後,陸續發生和平倡議民眾遭警察違法逮捕、拘留及移送問題,尤有甚者,今天(7/23)馬總統參加衛生福利部揭牌儀式,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於馬總統座車行經交通管制區時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口號,事後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送往大同派出所;參與聲援的洪姓同學在與警方推擠的過程中,亦遭警方撂倒,致其頭部撞擊人行道出血而緊急送醫,且警方並以「公共危險犯現行犯」為由,在急診室欲伺機強行帶離受傷的洪姓同學。另外,江宜樺院長於中央社出席新書發表會時,亦遭到民眾抗議,黃同學等三人分別被警察帶去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以及長春派出所。
       基於以上情事,我們對馬政府做出以下三點要求:

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火力發電可能真的害死過很多人

       一位留學生寄給我ㄧ篇醫學期刊論文(Anil Markandya, Paul Wilkinson, “Electricity generation and health,” Lancet 2007; 370: 979–90),討論各種發電方式對人體的傷害。其中一篇的統計數據對我很震撼:以單位發電量為分母去估算出每單位電力害死多少人,燃煤發電(害死最多人)是核電(害死最少人)的 600 倍左右!主要原因是燃煤會釋放出有毒物質而傷害人體。       


       這個數據沒有改變我對核電的態度:核災的風險台灣扛不起(淨空半徑30公里),所以就不該玩(詳見「承擔不起的風險就不該賭」)但是燃煤發電對人體的傷害恐怕已經是政府、民眾和環保團體都必須一起去積極面對的事。

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進步與落伍

       只有落伍的社會會用物質建設衡量一個社會的進步與退步,一個真正的進步社會是用價值觀的改變在衡量進步與退步──因為他們已經有足夠的物質建設,不再希罕物質性的進步。
       我在法蘭克福機場過境時,一個大陸民眾對旁邊的大陸留學生大聲說:「你該回祖國去看看祖國有多進步,我們的機場遠比這機場新,也比他大,這個好破舊。」機場新是因為近年才有錢可以蓋,特別覺得新鮮;人家德國早已不在乎機場的新舊,他們在乎的是如何可以永續!

        戒嚴時期的萬年國大有許多令人厭惡的惡習,解嚴後在社會壓力下逐漸一一地不再被許可,一個老國大忍不住說:「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以?」這就叫做社會進步:以前可以被容忍的惡習,現在我們不願意繼續容忍下去了!
        馬英九、江宜樺和劉政鴻是這個社會裡退步的標示「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以?」,而洪仲丘案裡的白衫軍和大埔案的群眾都是社會進步的標誌(「因為我們不願意再忍受了!」)──進步的力量遲早會消滅掉這些落伍的痕跡,問題是時間的早晚而已。

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關於網頁文章裡的錯誤

       在討論核四議題的過程中,我已經兩次在數據上犯了嚴重的錯誤(上次是冷氣機的效率,這一次是福島事件癌症增加率)。老實講,自從上次在冷氣機效率上犯了錯之後,為了怕再犯錯,心理壓力大得不得了,每次想起來都整個胃糾成一團,甚至睡不著。雖說人都會犯錯,我的文章裡也都給了 links 讓讀者可以自己去查核,但是仍有些(很多)讀者會不經查核直接把我的文章當最後的立論與判斷依據,因此我還是很在意這一部分的責任。
        該怎麼辦呢?很頭痛!數字實在不是我的長處──我是那種喜歡思想而不耐煩瑣碎細節的人,從小學開始計算題總要被扣很多分;長大後,再認真都還是會在數字上犯錯。一句話,只能盡力而沒辦法保證沒有任何錯誤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洪仲丘案與大埔案

       洪仲丘案如果發生在十年前,不但懲處名單會很短,官階會很低,甚至根本就不會有任何的懲處。「軍隊很黑暗」,這句話已經說了幾十年,不是今天才這樣。這幾十年來到底有何差異,為何現在洪仲丘案可以向上發展到這麼大規模的處分,連國防部長都要請辭?是因為馬英九比較有正義感?當然不是!看一看苗栗大埔案,看看馬英九五年來縱容全國各地多少暴力徵地案,就知道「全面執政,全面負責」的馬英九跟地方黑白兩道的利益勾結有多深;看一看立法院貪污除罪化的過程以及馬英九遲來的道歉,就知道馬英九跟貪腐集團勾連有多深。
        那麼,是什麼力量在驅策馬英九,讓他盯著國防部?是什麼力量在驅策馬英九,讓他為立法院的貪污除罪化道歉?國人普遍的忿怒!
        別說百姓是沒有力量的,當全國人都說不可以的時候,沒有一個政治人物能夠不屈服。全國絕大多數人不容許的事,幾乎不會發生;即使發生了,也會有人道歉後去想辦法彌補。 洪仲丘案向上發展的幅度有多高,就代表人民的共識有多強!
       洪仲丘的悲劇,是因為我們忍氣吞聲數十年所造成的;假如以後洪仲丘事件不再發生,那是因為掌握有權力的人知道全國人都不可能再容忍這樣的事。
      大埔事件為何會發生?因為國民黨上下都以為我們願意容忍這樣的事。我們真的願意繼續容忍這樣的事嗎?大埔案證明了國民黨是個沒有正義感的暴力組織,我們真的莫可奈何嗎?

大埔案最新消息

轉貼【劉政鴻強拆大埔718快報】

1.大埔
上午1000
    苗栗縣政府動用300多名優勢警力,派遣鎮暴警察、怪手,已強力拆毀大埔四戶。
    黃福記家阿嬤昏倒送醫,戴氧氣罩急救中。
下午200
    在大埔被抓上警備車的十位居民及聲援者目前已被釋放。
    最沉痛的消息,大埔四戶,已經全數拆除完畢。
下午500
    天下起細雨,徐世榮教授坐進被拆除成瓦礫的張藥局。
    洪箱大姊和苗栗自救會鄉親陸續加入坐下。
           邀請大家下班下課後到苗栗竹南仁愛路口、公義路口張藥局聲援。
         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仁愛路與公義路交叉口 張藥房

火力發電比核電害死更多人?

經讀者指正,本文關鍵數據大幅修改過,但主旨未變。

       最近剛在美國上演的紀錄片《潘朵拉的承諾》(Pandora’s Promise)拿核電廠對人類和環境的傷害來跟燃煤的火力發電廠比較,而認定核電才是搶救溫室效應的唯一務實工具。
       美國《時代雜誌》的資深編輯Bryan Walsh更聳動地宣稱「每年因燃煤電廠而死亡的美國人高達14,000」,「福島事件迄今僅造成數人(a few)死亡」,「核電廠已經拯救180萬人的性命,免得他們因火力發電的空氣汙染而致命。」這樣的數字對比確實很嚇人,問題是:這些數據有辦法被驗證嗎?
       倫敦大學帝國學院的外科與癌症系教授Gerry Thomas指責核電廠的災害被過度地誇大。她說:車諾比事件後唯一可以被證實的輻射傷害是甲狀腺癌,而受害者主要是年輕人,但是甲狀腺癌很容易治療,復發率僅30%,死亡率更只有1%;至於福島事件,因為日本政府立即進行災區的淨空,因此只有極少數人(few members)在這一場核災後受到超過一次電腦斷層掃描的劑量(7~9微西弗)。

承擔不起的風險就不該賭

       根據英國路透社(Reuters)報導,東電估算福島事件的賠償費與清除核汙染的總成本可能高達1,245.5億美金;此外,根據通用電氣公司的資料,核四廠「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Advanced boiling water reactor,ABWR)的設計規格是:爐心熔毀事件發生的機率每一千萬年才有一次。理論上,你可以用「風險成本=風險損失x風險機率」來算出核災的成本,不過這樣子算出來的風險成本是錯的!
       你可以到澳門去賭吃角子老虎,你可以在賭桌上一局十萬塊地豪賭,你不會拿自己的性命、身體,乃至於手指頭當賭注──輸不起的就不該賭!
       是這樣的心情和邏輯,菅直人誠懇地說出:最好的核電與能源政策就是完全不要核電。因為,在福島事件的過程中,他體會到自己很僥倖地躲過一場整個日本都輸不起的賭局:淨空包括東京在內250公里半徑內所有的居民,讓醫院內的重症病患因而失去生命,讓日本一半的人口(5,000萬人)被迫放棄家園,離開既有的工作和學校,時間長達十年,很多人將一輩子失業,更多人會遭遇到長短期的失業之苦,日本將因此而有一段很長時間失去很多必要的社會機能。菅直人很清楚:這樣大規模的人員、設備、職業、學校、社會組織的遷移,在技術上根本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既然擔當不起這樣的風險,不管核災的風險有多低,都不該去冒這個風險!

強盜政府、黑道議會、恐龍法院

       昨天半夜寫完一篇專欄文章給聯合報名人堂,駁斥漢寶德在中時所發表關於大埔案的荒唐言論,早上回老家根建商討論修繕事宜,中午就從網路上看到大埔房屋被拆的消息。
       所有的證據都說明大埔案是縣政府帶頭炒地皮,所有的常識都說背後有黑道和建商在牟私利,所有的證據都說大埔案跟公共利益無干。而這樣公然謀財害命的事,卻可以得到台大政治系教授江宜樺的支持,可以得到哈佛大學傑出校友馬英九的支持,台大和哈佛將因為培養出這樣沒良心的政治人物而蒙羞!馬英九未來的歷史定位逃不掉這麼一條:為了個人私心與利益,與地方貪腐集團曖昧糾葛,縱容地方土豪與黑道公然搶佔民地,不顧弱者身家性命的憲法保障。
        這樣公然謀財害命的事,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讓人懷疑台灣到底還剩多少司法正義。

       在現實世界裡失去的公道,我們必須繼續在人心裡爭回。用我們大家和網路的力量,讓國人知道馬英九和江宜樺真正的嘴臉!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大埔圈地與黑道治國

        江宜樺和內政部的審議委員們不知道有沒有想過:當他們挺地方政府時,也同時在挺地方黑道?台灣離黑道治國到底有多遠?

        今夜的公視「有話好說」以「徵收強拆背後真相?炒地皮利益太龐大?   政府大圈地!農地長黃金!劉政鴻:大埔最少20億!」為題,討論大埔強徵農地的真正理由。節目中播出一個片段的紀錄片,是劉政鴻親自在議會說他要炒作農地變建地的利益,以便當作縣政府的收入。這是說得出口的部份,說不出口的部份是:不知道有多少黑道議員、建商也在這過程中炒作農地變建地的暴利,甚至很多案例中根本就是黑道議員和建商在主導所謂的「重大建設」,縣政府和中央政府只不過是在配合,以便「以合法掩護非法」。
       知道台灣地方政治生態的人都知道:地方議會是「三黨不過半,黑道一大半」,而地方議會首長出身黑道的更比比皆是,各級政府首長選舉時藍綠候選人由黑道大老伴隨遊街造勢是必演的戲碼。黑道為何要進議會?為的是農地變建地的暴利,而許多號稱「合法」的土地徵收,絕大多數都是在掩護黑道炒地皮的事實。 

2013年7月5日 星期五

誰該下跪?

       小時候,不管是在家裡或者在學校,都是做錯事的人要下跪,從來沒有見過被欺負的人下跪。大埔事件,誰該下跪?當然不是農民,而是劉政鴻和江宜樺──劉政鴻應該要為害死一個人之後仍拒不悔悟而下跪道歉,江宜樺該為說謊以及濫用政府公權力而下跪道歉!
        政府有權力徵收農地嗎?有,但絕對不該是巧立名目純粹只為了炒地皮,而應該是為了必要的公共利益──有兩個條件喔:必須是公共利益,而且是必要的。大埔徵地案為的是炒地皮,而且要炒地皮也沒必要逼人飲藥自盡。劉政鴻和江宜樺硬是要把政府變強盜,怕的是會建立起「人民反抗強盜政府」的榜樣!
       大埔案是炒地皮,這是苗栗縣政府自己說的。苗栗縣政府7/5 在自由時報的A19版刊了半版的廣告,清楚說明這個案子被徵收的土地是拿來做什麼用的:「竹南科學園區大埔都市計畫區」緊鄰著右邊(東邊)的「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總面積154公頃,園區專用事業僅22.5公頃,巧立名目的「科技商務專用區」也僅2.2公頃,其他都是瞎編鬼扯而跟科學園區毫不相干的用途──住商區60.5公頃,公共設施54.7公頃(用來抬高助商區地價),目的都是為了要將地價炒高。
       而面積123公頃的「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是新竹科學園區管理的六大基地之一,其他五個是新竹科學園區、銅鑼、龍潭、新竹生醫與宜蘭等園區,總開發面積1,342公頃。其中新竹園區還有許多廠房沒出租,竹南基地第二期廠房絕大部分還沒出租銅鑼基地更有大約40%的土地還沒開發。既有土地與廠房都租不出去了,還硬要徵收農地,這不是為了炒地皮,還能是為了什麼?更嘔的是:害死人命去徵收土地,用的竟然是納稅人的錢,還不是縣太爺或行政院長自己的私房錢黑心錢

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公權力與政府暴力的界線


       2010年時全台都還在憂慮五大慘業如果倒閉將會拖累公股銀行,引發金融風暴。這時候不會有人覺得台灣的科學園區土地不夠用,只擔心科學園區周邊的土地不知道會跌到多悽慘,但是苗栗縣政府卻堅持以「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為名,強制徵收大埔農地,並用怪手封路毀田
       因為行徑粗暴、蠻橫而引起輿論公憤,後來吳敦義不得不戴著苗栗縣長公開道歉。吳敦義並且下達政策指示:「大埔自救會成員建物基地應採原位置保留」,無需遷移。
       但是,苗栗縣府毫無悔意,而吳敦義的道歉也毫無誠意。大埔事件還在法院審理而不知誰會勝訴之際,苗栗縣府又再度發文要求大埔住戶自行遷移,並揚言要在 7/5 再度動武拆屋。這一次吳敦義卻假裝不知道,劉政鴻則像地痞流氓一樣地「無法無天」,根本不管未來法院會如何裁定。
        科學園區的土地不是不夠,而是地方政治人物藉園區當藉口在炒作土地,野心永不饜足。假如這是你家世代居住的祖厝,世代耕種的田地,碰到這種蠻橫的縣長,你會有什麼感想?20108月3日,大埔自救會成員朱馮敏不滿政府強徵農地,氣到喝農藥自殺身亡。假如她是你的祖母,你又作何感想?

台灣沒資格使用核電

       我認為原能會根本沒有能力審查台電的「斷然處置」,而核工界過去的表現則讓我必須很失望地說一句:「台灣根本沒有資格使用核電」。
       先簡略地陳述我的理由,下文馬上會提出充分的證據:(1)我有充分證據證明「斷然處置」的構想跟1980~1995年國外大規模研究的「蓄意洩壓」完全雷同,主要的差別僅在於「斷然處置」是未經實驗的電腦模擬,完全沒有考慮到急速洩壓可能導致零組件故障而提前引發氫氣爆的可能性,也完全沒有考慮到操作人員反應錯誤時可能把災情擴大的機率;而「蓄意洩壓」經過國外大量專家十幾年的討論和實驗,對於洩壓過程零組件與系統故障的可能有充分的考慮,對於操作人員反應錯誤的機率也考慮進去,因此「斷然處置」比「蓄意洩壓」更粗暴、莽撞而不負責任;但是原能會+台電+清大原科院的一大堆博士卻不知道「斷然處置」比「蓄意洩壓」考慮不週的事實,也不知道「蓄意洩壓」的存在,這表示國內核工界無法有效吸收國外既有知識與經驗(2)根據國外文獻,洩壓過程的操作程序違背現場人員平時被訓練出來的操作模式(平時是努力修護儀控系統使它發揮設計時的既定功能,「蓄意洩壓」時必須有時利用儀控系統的既定功能,有時壓制儀控系統的既定功能,因此很容易在緊急事故的慌張與壓力下犯錯),因此喊容易犯錯,而引起各種負面效應;因此洩壓程序的設計必須熟知反應爐操作上能忍受的極限,以及有能力在操作人員不知所措時提供超出操作手冊所能給的緊急建議。這表示設計「蓄意洩壓」程序的人必須熟知每一個電廠所有零組件的耐溫與耐壓規格,熟知儀控系統與所有設備在緊急狀況下的所有反應與忍受極限,以便在洩壓過程中保持設備與零組件的完整性,必要時可以隨時中止洩壓。但是,國內並沒有設計核電廠的能力,就表示我們沒有能力在「超出設計準則」的情境下發展出可靠的緊急應變措施。
       一個沒有能力吸收國外文獻,也沒有能力在緊急情境下提出有效對策的國家,不配使用核電廠。一個政府或一群專家,不管別人提出多少證據證明「斷然處置」不如「蓄意洩壓」,都不願意去認真閱讀過去的文獻,更加證明這是一群不願意面對事實的人,加倍地沒有資格使用核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