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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無薪假充電補一萬」,業主管賺錢,納稅人管賠錢?

因為已經有科技業開始放無薪假,勞委會已經啟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無薪假充電補一萬。好像也有針對企業界的補貼辦法。

企業有盈虧,且盈虧自負,這是有經濟學以來天經地義的道理,沒聽說哪個經濟學派主張「老闆只能賺錢,納稅人負責貼錢,勞工負責失業」。但是台灣的老闆只負責賺錢,不負責賠錢。政府、納稅人和勞工不只要保證企業賺錢,還要保證他們獲利夠高,股價不會跌。

怎麼會有這種政府?怎麼會有這種經濟學?

那麼企業盈餘不足時怎麼辦?納稅人貼錢,勞工放無薪價!那麼企業連年賺到的盈餘可不可以拿一點出來「共體時艱」?好像不可以耶!怎麼有這樣的企業主?讓我們眼睛睜大點,看誰敢去勞委會申請!

勞委會該管什麼事?過勞死!

一個國家的生產力跟她的政府效能、基礎建設與教育品質、資本累積與自動化程度、國際品牌形象等有密切關係,需要長期的歷史過程去累積與提升,絕非只靠三兩代的努力或聰明就可以超越先進國家長期累積的優勢。

但是政府與企業又無能,而台灣人又不服輸,硬是要拼全球所得排行,所以我們只好沒命地加班。

2002年,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世界競爭力年報」就曾指出,台灣人平均一年工作時數是2,282小時,全球排名第一。2003年8月「CHEERS工作人工作量大調查」發現,將近30%的受訪者每週工作62小時以上,比政府的法定工時多出20小時,平均每天加班4小時以上。

根據2005年2月份的商業周刊,台灣人在2004年平均工時超過2300小時,日本一年平均工時卻只有一千八百小時。北歐人平均每周工作時數三十七個小時,而台灣人平均幾乎比他們多了八小時。

2006年初,9999汎亞人力銀行與美國奧多比台灣分公司聯合舉行「台灣上班族加班情況調查」,發現上班族平均一年總工作時數將高達2453小時,比前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所統計的2282小時相比多出171個小時;每週工作時數為51.1小時,也比政府規範的四十小時高出四分之一;每日工作時間為10.22個小時,而「休息時間」每天平均竟然只有62分鐘。

在這樣的工作條件下,身體的疲憊難以恢復,想要快樂更是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