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讓人失望,許多人對於婚姻感到猶豫,徵兆之一是晚婚的趨勢明顯地上升。以美國為例,一九六◯年時,男性與女性初婚年齡的中位數分別是二十三歲與二十,到了二◯一八年卻變成是三十歲和二十八歲。其次是只要愛情,而不再信任婚姻的制度和誓言。二◯一八年的調查顯示:只有三七%的美國男人認為結婚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大事,認同此觀點的女性更是只有二四%。
盡管如此,不畏艱難而選擇結婚的人仍佔絕大多數。根據美國二◯一二年的統計,二十五歲以上的男性中有七十七%已婚或已結過婚,女性則為八十三%。到了二◯一八年,二十五歲至五十歲的成年人口中,已婚或曾經結過婚的人只有六十五%,然而其餘三十五%的人中有六成準備在未來結婚,真正不打算結婚的人只佔十四%左右。這十四%的人之中大部分還是希望有長期而穩定的情感伴侶,結果偏好單身的人只有五%左右。
男男女女不畏艱難地步上紅毯,或者前仆後繼地奔赴情場,為的是愛情太叫人神往。羅素說得最傳神:「我一直在尋找愛情,首先是因為它帶來狂喜,那種狂喜是如此地美妙,我甚至願意用一生去換取幾小時的那種愉悅。其次,我一直在尋找它,因為它可以緩解孤獨——那種孤獨是如此地恐怖,它讓你的意識顫抖著跨越世界的邊緣而瞧見無法理解的死亡深淵。最後,我一直在尋找愛情,因為我在愛的連結中看見過神秘的縮圖,那是聖人和詩人們在想像中預示過的天堂景象。這就是我一直在追尋的,雖然它似乎好得超乎人類的生命所及,然而我最後還是找到它。」
然而他口中的這份愛情得來不易。他十七歲初戀,一生結過四次婚,婚外還有許多紅粉知己和性伴侶,個個才貌雙全,而且幾乎都曾是志趣相投的心靈知己;然而前三次婚姻都以離婚收場,其中兩次還歷經漫長的痛苦折磨與惡言相向。當他宣告找到真愛時,已經高齡八十,而新娘則高齡五十二。他一生豐富的情史中,蘊藏著許多值得我們深思的課題。
愛情與孤獨:羅素的童年與初戀
羅素七十九歲時出版《自傳》,第一句是:「三種簡單而強烈得壓倒一切的熱情統御著我的一生:對愛情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無法忍受人類苦難的那種悲憫。」對於精確知識的熱愛與追求使他成為數理邏輯與分析哲學的巨人,對於和平與反戰的堅持讓他一度失去摯愛的劍橋大學教席並入獄,由此可見他的投入有多認真、誠摯。三者之中他最熱切渴望的是愛情,顯然那絕非尋常可見的愛情,甚至於或許是不屬於人間的愛情。
羅素對愛情與孤獨的強烈感受,跟他的成長背景有關。他的祖父曾兩度擔任首相,家世顯赫。但是他幼年失怙,在祖母的撫養下長大。五歲時,長他七歲的哥哥就出外就讀寄宿學校,他則留在家裡跟家庭教師學習,直到十八歲時負笈劍橋大學。因為長期沒有同伴,找不到可以說話的人,他的孤獨感日益增強,並且在青春期變成近乎病態的強烈感受。
他的祖母熟讀經典文學作品,但是恪守維多利亞時代的清教徒道德,對夫妻間性生活的快感懷著戒慎與恐懼,深怕因而墮入敗德與邪淫。然而她疼愛羅素且照顧得無微不至,讓他在童年時得到所需要的安全感。可惜孤獨感越來越強烈,他只能仰賴在寬闊的庭院親近大自然,以及通過閱讀來避免陷入徹底的消沈、絕望;尤其是對數學的熱愛,更是他的救贖。
羅素對數學的熱愛始於閱讀歐幾里得(Euclid)的《幾何學原本》,欣喜得「如同初戀般地燦爛奪目」。大學期間他在懷海德(Alfred Whitehead)教導下鋒芒畢露地展現數學與邏輯的天分,畢業時獲得劍橋的數學競試冠軍,因而相繼獲聘於倫敦政經學院與劍橋大學,接著又受邀跟懷海德合寫著名的《數學原理》。
他的情感生活也開始步入佳境,在十七歲那年愛上長他五歲的貴格派虔誠教徒艾莉莎‧史密斯(Alys Pearsall Smith),一位溫柔善良且受過良好大學教育的美女。早已堅信無神論的羅素愛她如此之深,不但在五年後不顧祖母的強烈反對而跟她結婚,還恪守貴格派的婚禮儀式。從初戀到婚後的七年,愛情帶給他強烈的幸福:他們極端地親密,無話不說,毫無隱私地共用一間更衣室,而且羅素相信太太在許多事情上面都有著比他更成熟的智慧。他對自己的聰明和婚姻的幸福極端滿意,捨此再無他求。然而巨變卻正在轉角裡等待著。
一九一◯年秋天,結婚滿六年的羅素夫婦搬去劍橋,跟懷海德夫婦分住同一棟教師宿舍。羅素因而偶然目睹懷海德夫人因心臟病而激烈地痛苦的情狀,卻突然感受到「她被痛苦的高牆包圍而跟一切人、物徹底隔絕」。在這一瞬間,「我突然被人類靈魂的孤獨所壓垮」,而他腳下的土地也徹底崩解,在約莫五分鐘的時間裡,他強烈地感受到:「人類靈魂的孤獨是無法忍受的;除了宗教導師所教導的最強烈的愛之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穿透那孤獨;一切不是源自那種愛的東西都是有害的,或者頂多是無用的。」
從此以後,羅素益加渴望愛情,那種可以幫他克服「靈魂的孤獨」,克服一切虛無與絕望的強烈愛情。問題是人間不見得有這種愛情,就算有也不是輕易可以找到的。
之後約莫又過了一年,在未曾覺察熱情有絲毫減退的跡象下,他突然發現自己的愛情徹底消失,完全不想跟太太同床了。他太太很快地覺察到異狀,羅素也迅即坦承。他們繼續住在一起,因為她仍舊深愛著他,而他心裡還沒有別的女人。然而他的內心極端孤獨、痛苦,而他太太更痛苦。這樣的歲月維持了十年,直到羅素熱烈地愛上了美麗、才華橫溢且在藝文圈內頗具影響力的莫瑞爾夫人(Ottoline Morrell)。
知音世所稀:高潮迭起、一再變調的情史
貴族出身的莫瑞爾夫人已婚且小羅素一歲,她跟丈夫似乎默許:彼此可以不受拘束地擁有婚外性伴侶和非婚生子女(即「開放性婚姻」)。她鼓勵羅素走出數理邏輯和分析哲學的狹隘角落,在文學與藝術領域探索更重要的生命和精神課題,並且期許他成為英國史上最偉大的心靈。他也在這鼓舞下認真地走出精確知識的領域,探索更寬廣的心靈世界,企圖整合思辨、情感與意志這三個鮮少交集的心靈世界。他們交換喜愛的書,在書上標示出喜愛的段落,交換彼此的思想與觀點。羅素說,這一段交往大大地開啟了他對自己的認識,也讓他了解自己的極限(他只有文學修辭的稟賦,而不可能有音樂、繪畫和小說創作的才華)。兩人在一九一一年發生了性關係後,羅素不願意對太太隱瞞,因而在她的諒解下開始分居。
然而羅素跟莫瑞爾夫人相知越深,越認真地想要成為靈魂伴侶,就越是發現他們之間有一道無法跨越的鴻溝。對於羅素而言,最重要的是「真實」,而不是「美好的情感」,他說:「有兩個世界,幻想的世界和事實的世界。在所有的愉悅與幸福中,一切神秘的事物和令人陶醉的美都屬於幻想的世界;然而關鍵的問題是在真實的世界裡尋找美麗與幸福。」「在各種值得認可的喜悅之中,最極致的喜悅是在勇氣、戰鬥、剝除一切幻想而赤裸裸地挺立於風暴面前的那種喜悅。」然而在莫瑞爾夫人的價值世界裡,激情勝過一切事實,而且她始終無法認同羅素對真理和精確知識的重視。
最後,羅素只好哀嘆:「我想要三件事卻始終得不到:孩子,日常的伴侶和以想像為基礎的寫作。」他們的愛情逐漸地淡化為終生的友誼。
一九一四年大戰爆發,羅素熱心投入反戰與和平運動,因而認識兩個小他二十來歲的年輕女性馬勒森夫人(Lady Constance Malleson)和朵拉‧布拉克(Dora Black),她們都是才華橫溢、受過良好教育的前衛女性,對於性與婚姻態度開放,且關心人權與和平。羅素跟她們先後熱戀,且有好幾年的時間重疊。後來堅持不婚的朵拉在一九二一年懷孕,羅素為了讓孩子繼承他的姓與爵位,而央求朵拉跟他結婚,並且跟第一任夫人離婚。
羅素跟朵拉在許多方面都算得上是志同道合的戰友,他們一起巡迴世界去宣傳性解放、開放性婚姻、兩性平權以及反戰,又一起辦學校來落實共同的教育理念。然而當兩人朝夕與共地研究起教育的理論與實務後,事實逐漸證明:朵拉對教育的關心與投入是毫不打折的,而羅素的投入頂多只能算是業餘的嗜好,且兩人對教育的歧見越來越深。此外,雖然兩人都四處倡導開放性婚姻,實際上他們的醋勁都遠大於自己的預期。結果,當朵拉懷了別人的孩子時,羅素痛苦到濱於忍受的極限;當朵拉為情人生下兩個孩子後,羅素在一九三五年要求離婚。而且,就像好萊塢的電影劇情那樣,為了爭取共同子女的撫養權,昔日的愛侶和革命夥伴變成尖刻、惡毒的敵人。
隨著婚姻與愛情的破碎,羅素也徹底懷疑起他對社會主義、教育與反戰曾有過的信仰,甚至連他的人生信念也一起崩解。六十三歲的羅素在日記裡寫下:「除了黑暗,一無所有;當我死後,連內在也一片黑暗。」這種意義感危機不是他人生的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甚至有研究者認為,羅素一生都活在虛無主義的邊緣和意義感的危機裡。
不久後,六十四歲的羅素跟年僅二十五歲的派翠西亞(Patricia Spence)結婚。這位夫人畢業於牛津歷史系,原是羅素兒女的家庭教師,兩人婚前已是多年的性伴侶。不管是婚前或婚後,派翠西亞一直在協助羅素的研究工作,起草文章和文件,最後還一起完成《西方哲學史》(但是以羅素的名義發表)。不幸的是,十三年後兩人又以撕破臉的方式決裂,甚至連他們共同的兒子也被捲進糾紛而裡外不是人(媽媽永遠不許他跟爸爸見面)。
羅素在第三次離婚前兩年,在美國跟舊識伊迪絲‧芬奇(Edith Finch)重逢,兩人很快地墮入熱戀,並且迅即結婚。新娘又是牛津畢業的高材生,婚前是個編輯、傳記作家,也寫過一本頗富深思的哲學著作《奇怪的人性》。許多觀察者相信羅素的第四次婚姻是和諧、幸福的,他們最重要的依據是羅素在《自傳》上的獻詞<給伊迪絲>:
「長久以來我尋找內心的寧靜,我找到狂喜,我找到悲慟,我找到瘋狂,我找到寂寞,我找到啃噬心靈的孤獨與痛苦,然而我找不到寧靜。現在,老邁而近人生的終點,我認識了妳,認識妳之後我同時找到狂喜和寧靜,我認識了心靈的憩息。在如此長久的歲月之後,我知道了人生和愛情可以是什麼。現在,如果我安息了,我將滿足地安息。」
然而是什麼因素讓羅素的第四次婚姻顯得如此地不同於前三次?沒有人確知。是因為羅素真的找到一生唯一的心靈伴侶?還是因為他終於知道人生與愛情的極限,不再苛求他的伴侶和自己,並且懂得珍惜人間真實的情分與幸福?又或者是說,在八十高齡之後,他再也吸引不了才貌雙全的年輕女性,也沒有精力四處獵艷,因而終於安分了?外人很難確知。
可以確定的是,羅素寫給伊迪絲的眾多信件裡,已經不再像青壯年期的情書那樣充滿各種激情的理想、理念和哲學工作的進展,而代之以天氣、已讀和未讀的書,旅行計畫,甚至日常雜貨——各種日常生活裡平淡無奇的話題。
或許,唯有在認識到人生與愛情的真實極限之後,我們才能學會珍惜平凡中的難得。如果堅持要把我們對人生的一切期待和想像都塞進愛情與婚姻裡,希望藉由一場戀愛或婚姻來解決所有的人生問題(自我實現、靈魂的孤獨、心靈的狂喜與平靜等),恐怕那不只是奢望,還有可能會誤導我們去糟蹋眼前一切真實而難能可貴的情分。
千古艱難是婚姻:飄忽不定的愛情、自我與孤獨
羅素的情史帶給我一個重要的教訓:人是會變的,再好的知己都有機會逐漸變成對立大於共鳴,而鼓吹開放性婚姻的人也可能會發現自己的醋勁遠遠超乎預期,以至於婚姻變成累積仇恨與宿怨的戰場。換句話說,不管婚前與新婚的愛情有多甜美、狂喜,也不管兩人原本有多麼相知相許,最後都有可能會因為不懂得珍惜而被磨耗殆盡。
以艾莉莎為例,她給過羅素七年的幸福婚姻。此外,她跟關心人間疾苦的羅素原本可以是知己兼戰友,因為她不只領導慈善團體去改善貧困婦女的生活,還是最早推動婦女教育、婦女權益與婦女投票權的「社運先知」。她一輩子都深愛著羅素,寫給他的信始終充滿柔情,偏偏羅素對她的愛卻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熟知羅素情史的人可能會說,盡管羅素宣稱他渴望的是能夠克服孤獨感的真愛,事實上他始終都偏愛才貌雙全且涉世未深的年輕前衛女子。他初戀時艾莉莎二十二歲,朵拉跟他同居時剛滿二十六歲(整整比羅素小二十歲),等他梅開三度時新娘還是二十五歲(新郎已然六十四)。夫妻的人生歷練差異懸殊,就算部分的理念相通,真有可能成為彼此的心靈知己嗎?此外,他在五十七歲時應瓊‧福爾韋爾(Joan Follwell)的父親邀請去演講,並且在她們家過夜。晚餐後羅素竟令人驚訝地要求跟這位二十一歲的少女獨處,然後試圖勾引她,而不忌憚她的父母就在屋內。一位研究者因而評論此舉:「與其說是不道德,更像是情慾驅策下的不智。」同情羅素的人或許會說,他確實認真地在追求真愛,只不過他始終搞不清楚真愛是什麼,也不知道該往何處(何人)尋,因而一再地任隨情慾驅策。
問題是,羅素對英美思想界影響深遠,且著述範圍遍及所有哲學領域(美學除外),假如連他都分不清楚情慾與真愛,那麼究竟誰才能說得清楚「真愛」是什麼?
更惹人物議的是,他在一九一四年赴哈佛大學講學期間,染指了年僅二十四的海倫‧達德利(Helen Dudley),並且在回國前向她許諾要在英國完婚。當海倫滿心歡喜地抵達英國時,羅素卻已變心。海倫只好傷心地返回美國,幾乎自殺,最終還是在久病後精神失常。如此只顧自己的享樂,而無視於他人的痛苦,實在有違他所標榜的「無法忍受人類苦難的那種悲憫」,而羅素也在《自傳》中坦承:「我讓她心碎。」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連羅素這麼重視理性與真理的人,都可以在情慾的驅策下做出違背自己核心價值的事,顯然非理性的力量確實有機會大到令當事人驚訝。
徐志摩跟陸小曼結婚時,原以為彼此同是熱愛文學與藝術的靈魂知己,後來卻因為陸小曼奢華無度,且迷戀舞廳的夜生活和鴉片,因而彼此怨懟,甚至惡言相向。許多人從這個故事裡總結出一個教訓:唯有三觀(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一致,才能確保婚姻的幸福。
然而羅素的個案卻讓我們看到人心與情感的多變,再加上更複雜而多變的世局,一個人想讓自己一輩子三觀不變都很難,更別說是找到一輩子都三觀一致的終身伴侶。
羅素從自己的情感經驗洞悉人與情感的善變,因而逐漸放棄傳統的愛情觀,甚至在一九二九年出版的《婚姻與道德》裡厲詞抨擊傳統的一夫一妻制,指控「在婚姻裡,一個婦人不情願地忍受的性行為,次數恐怕比一個娼妓還多。」以及「一夫一妻制的國家認定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愛上兩個人。每一個人都知道這不是事實。」取而代之的,他主張愛情才應該是婚姻與性的必要前提,而且是唯一的前提。
羅素對傳統婚姻的指控的確屬實,然而他所提倡的開放性婚姻照樣讓他自己受盡折磨與痛苦,甚至連累自己的子女和不幸地愛上他的人。
刻板的傳統婚姻和羅素的開放性婚姻都各有其潛在的弊端,讓人不禁要懷疑:是不是所有的婚姻制度都必然會有其違背人性之處,並且因而對人產生難以忍受的壓迫。譬如,人心本來就是會變,甚至有時候會做出自己原本厭惡的事,然而傳統婚姻卻要人基於有限的相知去承諾一輩子不變的愛情,這豈不是強人所難?反之,人就是會嫉妒、吃醋,卻要人許諾彼此可以任意擁有婚外性伴侶與非婚生子女,這不也是另一種強人所難?
這些事實告訴我們,不管制度如何改變,婚姻的維繫都是極為艱難的挑戰,絕不能等閒視之:它考驗著善變的人心,考驗著彼此遷就又不能過度壓迫自我的調適能力與智慧,也考驗著我們對婚姻與人性極限的了解,以及避免彼此苛求的智慧。
羅素的故事也同時告訴我們:知音難尋,戀愛時的激情亦逝,真正能夠長存的是友情。因此,戀愛的激情可以是婚姻的起點,但是唯有將它轉化為更能持久的情感形式,並且對婚姻有合理的期待和評價,才有助於維持婚姻的品質。
愛情到底是什麼
長年以來婚姻的實證研究基本上指出:熱戀時的狂喜與激情(passionate love)很難維持到蜜月之後,較能持久的是溫馨而平和的伴侶式情感(companionate love)。只不過後者也有可能因為超載的外部壓力或溝通不良,而在經年累月的衝突中逐漸耗損;直到外在的壓力大幅減輕,或者兩人發展出較良性的互動模式後,才有機會重新改善。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夠努力且運氣也不壞,熱戀時的激情過去之後並不會「船過水無痕」,會有另一種值得珍惜的情感存在,這份溫馨的情感甚至有機會持續一輩子。
有些人抱怨(遺憾)戀愛時的激情無法持久,然而幾乎所有的專家都認為:熱戀時的狂喜與激情的確是人生最難得的禮物之一,但是若一輩子都維持著這種激情,將會妨礙我們去開拓更寬廣的生命經驗,甚至妨礙我們去履踐基本的家庭與社會責任,因而得不償失。
然而羅素年輕時太著迷於戀愛時的狂喜,以至於狂喜之後緊隨而來的是悲慟、瘋狂、激烈的爭執與痛苦;直對最後一次婚姻的前夕他才有所覺悟,而情願在戀愛的狂喜過去之後享受緊隨而來的寧靜。
在閱讀過大量有關婚姻的實證研究之後,我不禁有這麼一個想法:那些對自己的婚姻持續保持著極高滿意度的人很可能沒有找到靈魂知己,他們只是對婚姻有著合乎情理的期待,又能夠充分感受與珍惜配偶的付出,因而看得見平凡婚姻中的難得之處。
其實,我們都只是平凡的人,如果堅持要擁有「此情只應天上有,人間難得幾回聞」的愛情,恐怕只會換來失望與哀怨,而且連帶地糟蹋平凡中難得的情分。
有人反問我:如果愛情與婚姻總是讓人失望,那又何苦結婚?我倒是很想反過來問她(他):「如果婚姻真的那麼讓人失望(或得不償失),你(妳)為什麼不乾脆離婚?」
有趣的是,你越是去思索當年為何結婚,越會對目前的婚姻感到乏味(遠不如熱戀時甜蜜,遠不如想像中幸福);但是當你越是去思索自己為何還不離婚時,卻會越是發現目前的婚姻也非一無是處。
《六祖壇經》說:「風動,幡動,仁者心動。」婚姻值得嗎?看你是在用心數算自己在婚姻中的「得」,還是在滿懷憎怨地數算自己的「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