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尼采的角度看,人類最根本、最重要而不可違背的事實是:每一個人都跟別人不一樣,而且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你活(替你感到快樂或替你承擔痛苦,替你感到幸福或替你承受悲哀)。
由此似乎可以直接推論說:每一個人都會去追求使自己幸福、滿足、生氣盎然的生命,而不是去追求別人所羨慕的人生(硬把自己塞進別人的鞋子裡,不管它是太鬆或太緊)。
然而非常令尼采訝異(且痛恨、鄙夷)的是,盡管每個人都如此地不同,人類最大的共通點卻是:每一個人都活在社會既定的道德規範與價值裡,極少有人敢(願意、想要)為自己活。
為什麼?尼采在〈教育家叔本華〉裡給了兩個答案:懶惰、畏於與眾不同。我很訝異地發現,他竟然錯過兩個我認為更重要的因素:虛榮心的滿足(與快感),以及被扭曲(偽裝)的自我肯定(自我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