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文化人類學家 Clifford Geertz 的兩篇論文,一篇是 "Thick Description- toward an Interpretive Theory of Culture",另一篇是關於峇里島的鬥雞。它們恰巧是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一書(1973)的第一章和最後一章,這個次序的安排應該不是偶然。
我喜歡它們,是因為它們細緻而深刻地刻畫了「解讀文化現象有多困難」,以及「文化研究」跟理工學問(以及數理邏輯)相去有多遠,同時又努力警告人類學家「別再模仿任何一種實證科學(以及數理邏輯與分析哲學),文化研究本質上是在解讀極其陌生、晦澀(因而艱難)的文本,它迥異於生物學家的『客觀考察與研究』,離尋找物理定律與真理的數理邏輯更是遙遠」。
然而連美國頂尖大學著名教授的解讀,都膚淺與曲解到讓我難以置信。至於把「thick description」當作是 Geertz 用來進行文化研究的方法(手段),更是匪夷所思!
Geertz 的文章內容太豐富,本文只挑「thick description」來仔細剖析,藉此提醒讀者:認真去讀 Geertz 的原文,別把任何「國際頂尖學者」的二手傳述當作是 Geertz 本人的原意。
Geertz 的「thick description」一詞源自牛津學者 Gilbert Ryle,但是在截然不同的方式下使用該詞(賦予它截然不同的涵義),同時又一再跟 Gilbert Ryle劃清界線,極力凸顯「人類學迥異於分析哲學與數理邏輯」。
然而英語學術界卻經常把 Gilbert Ryle 的「厚描」跟 Geertz 的「厚描」混為一談。這是一切的亂源,所以本文必須先徹底釐清兩種「厚描」的差別。
Gilbert Ryle 的厚描與薄描
Gilbert Ryle(1900-1976)深受維根斯坦影響,他在 "The thinking of thoughts: What is 'le Penseur' doing?" 一文中問了一個核心問題:羅丹的彫刻「沉思者」法文原名是「le Penseur」,這個「沉思者」到底在做什麼?
更一般化地說,當一個人在「思考」的時候,他究竟是在做什麼?
不過,當他問這問題時,真正的研究旨趣是:如何描述(厚描),才不會把低階的大腦活動(譬如,作白日夢)跟高階的思考(思想家的大腦活動)混為一談。
跟維根斯坦的《哲學研究》一樣,他從最日常的案例考察開始——因為它們最具體而熟稔,不會被「深奧」遮蔽掉任何與事實有關的細節,或者掉入「想當然爾」的陷阱。
他給了四種「眨眼皮」的狀況和相對應的描述:(1)A男孩不自主地眨了一下眼皮(twitch),其中只有動作而沒有任何「意義」;(2)B男孩用「眨眼皮」(wink)來向某人表達他們相互理解的「暗示」,旨在針對某些對象傳遞某種(或許模糊、或許像電報碼一樣嚴格、精準的)訊息,這個情境是「動作+第一層的意義」;(3)C男孩用誇大的滑稽模樣去模仿(parody the winker)一個「眨眼皮」的「暗示」動作,旨在於取悅圍觀者,這個動作的背後含著兩層意義;(4)C男孩在演練(rehearsing the parody)前述的滑稽模仿,身邊沒有任何觀者眾,這個動作的背後含著三層意義。
就最粗淺的表象和描述(thin description)而言,他們都在「眨眼皮」;然而深究其實,他們在做的事情都不一樣,且涉及不同層級的能力。
Gilbert Ryle 特地指出:有能力「暗示」的人必然有能力「眨眼皮」,有能力「滑稽模仿」的人必然有能力「暗示」,有能力「演練」的人必然有能力「滑稽模仿」,只是純熟程度可以繼續提升而已;唯有先具備低階的能力,才有機會發展出更高階(更後面)的能力。
因此,如果把第四種情境描述成「一個男孩在眨眼」,這不只是最輕薄的描述(the thinnest description),而且是把最高階的能力描述成最低階的能力。
Gilbert Ryle 說,為了避免前述錯誤,必須使用厚描(thick description),以便顯示第四種情境所包含的四個層級的能力,譬如:「他在演練一個滑稽的模仿,模仿一個笨拙地眨眼的暗示動作。」「註一]
了解一種表象(與薄描)背後所可能涉及的不同能力之後,Gilbert Ryle 回到論文的核心問題:關於「『沉思者』在做什麼」這個問題,適切的厚描是什麼?
譬如,「當歐幾里德(Euclid)在撰寫《幾何原本》時,他在做什麼?」最淺薄(thinnest)的描述是:「他在畫畫和寫字。」那麼最起碼的厚描是什麼?
其次,左邊這張照片的前排中央有個東方男人,俯身面向桌子,請問在做什麼?
最淺薄(thinnest)的描述是:「他在文件上簽名。」但是,如果你知道這張照片攝於1945年9月2日,簽名的人是當時日本的外務大臣重光葵,而桌子左方那個軍人是美軍中將 Richard K. Sutherland,事件發生的地點是密蘇里號戰艦,那麼對這個動作較適切的厚描(thick description)又該是什麼?如果再把問題改成:「這個男人簽名時在想什麼?」這問題所需要的厚描恐怕又更複雜了。
傳統上,很多人會把「沉思」說成是「他在跟自己說話」。然而 Gilbert Ryle 對這個回答很不滿意,因為它把問題過度簡化,也把低階的能力(活動)跟高階的能力(活動)混為一談。
那麼,關於「『沉思者』在做什麼」這個問題,一個較適切的厚描會是怎樣?Gilbert Ryle 的建議在論文的最後部分:「he is trying, by success/failure tests, to find out whether or not the things that he is saying would or would not be utilisable as leads or pointers. They are not pointers, but only candidate-pointers; and most of them will have to be turned down after examination.」(甚至可能還要再加上接續在前述文字後面的兩段)
然而以上是 Gilbert Ryle 的 thick description 與 thin description,而不是 Clifford Geertz 的 thick description 與 thin description。
事實上 Geertz 不只是在使用「thick description」一詞時語意跟 Gilbert Ryle 迥異:Gilbert Ryle 把「thick description」當作精確描述的工具,而 Geertz 卻把「thick description」當作人類學家所面對的難題,有時候他甚至是帶著反諷(諷刺 Gilbert Ryle)在使用這個詞。
Geertz 的「厚描(深描)」
Geertz 是在 1973年出版的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一書中的第一章 "Thick Description- toward an Interpretive Theory of Culture" 第II節裡面提到 Gilbert Ryle 的「thick description」,緊接著他立即從自己的田野日誌裡任意挑出一則1968年在摩洛哥進行調查時的紀錄(敘述1912年發生在摩洛哥的劫羊事件),內容大意如下:
線人(當地報導者)說當時法國人剛到,無法有效保障治安,尤其是在夜間。某夜,有兩個猶太商販到 Cohen 店裡來採購商品。接著有兩個 Berbers 族人想要闖入 Cohen 店裡,被他鳴槍嚇走。次夜,Berbers 族人用計闖入,殺了來訪的那兩個猶太商販,只有 Cohen 設法逃走。 Cohen 向附近一座碉堡的指揮官告狀,要求拿回等值於他被盜商品的四、五倍賠償(因為還涉及兩條人命)。指揮官說居於一些複雜的因素他無法介入,但是不反對他自行去解決。於是 Cohen 找了一群人去偷 Berbers 族的羊,卻被另一群 Berbers 族人騎馬追上。雙方協議和平解決爭端,最後決定以五百頭羊賠償 Cohen 等人的損失。但是,當 Cohen 趕著羊回去時,法國部隊卻不相信他說的話,把他當作是 Berbers 族人的間諜,沒收了他的羊,還把他關在牢裡。
這一段記載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在 Cohen 號稱貨品被劫的當晚,有利於他的兩個證人(來採購的猶太商販)已經被殺,所以除非當晚劫奪他的 Berbers 族人願意坦承罪行(掠奪+殺人),否則誰都無法知道當晚發生的事實。事實上,如果你很仔細地去揣摩這一段敘述,就會發現其中充滿無法查證的「片面之詞」,以至於其中有多少事實的成分根本無從判斷。而且,這是一份1968年的民族學誌,而被描述的事件卻發生在 1912年整個社會秩序極其混亂的情境下。[註二]
Geertz 引述完上述民族誌的片段後,給它一個評語「how extraordinarily “thick” it is」。並且提醒:在人類學的著作裡,「what we call our data are really our own constructions of other people’s constructions of what they and their compatriots are up to」(所謂的「單純的事實記載」實際上是別人所建構出來的「他們所以為的事實」,然後再被我們按自己的方式加以重新建構;也就是說:「被以為是事實」的事物的二度建構)。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Geertz 所謂的「thick description」截然不同於 Gilbert Ryle 所謂的「thick description」。
Geertz 所謂的「thick description」,是說「事實被遮掩在一層又一層的建構性敘述背後,我們所讀到的是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轉述(建構)」,轉述的次數愈多,那個描述越 thick,同時也可能會離事實越遙遠。
反之,在 Gilbert Ryle 的措詞裡,越是「thick description」,越是接近完整的事實。這顯然跟 Geertz 的措詞恰恰相反。
此外(更重要的是),Gilbert Ryle 談「thick description」的目的是要「如何陳述事實,不要導致誤會,或者把低階能力與高階能力混為一談」,Geertz 卻是要提醒人類學者:就人類學這一項工作而言,盡管他的起點(田野工作)被學界稱為「事實」,實際上已經是對於事實的「解析與詮釋」(explicating),而非事實本身,甚至於是在「解析別人的解析」;而事實則被隱蔽在一層又一層的解析背後,如同暗示的「暗示的『暗示』」。(Right down at the factual base ... of the whole enterprise, we are already explicating: and worse, explicating explications. Winks upon winks upon winks.)
接著他批評 Gilbert Ryle:Gilbert Ryle 以為解讀一個動作的時候就像是電報員根據電碼簿在解譯一組摩斯電碼(每一組電碼對應著唯一的、正確的字),然而 Geertz 則強調:解讀文化現象就像是在解讀一本晦澀的文學作品(譬如,李商隱的情詩,莎士比亞的《馬克白》,或者貝克特的《等待果陀》)。(Analysis, then, is sorting out the structures of signification——what Ryle called established codes, a somewhat misleading expression, for it makes the enterprise sound too much like that of the cipher clerk when it is much more like that of the literary critic-and determining their social ground and import.)
Geertz 以「解讀」1912年那一場猶太人(Cohen)、當地部落(Berbers 族)與法國人之間複雜的糾紛為例,他提醒我們:首先我們必須要小心謹慎地區辨三組人(猶太人 Cohen、Berbers 族、法國人)各有其對於事實的不同解讀框架(不只是因為他們立場各不相同,而且各自的文化、價值觀與世界觀也可能相距千萬里;其實還要記得,不管是1970年代的英語讀者或者今天的中文讀者,他們又有著迥異於前述三組人的文化、價值觀與世界觀),之後再進一步釐清「為何(以及如何)在那個時間點上,這三群人的同時出現會導致系統性的誤會,使得一個傳統的形式(商品被搶,人被殺,索討賠償)變成一場社會的鬧劇(當時的摩洛哥猶太人夾在法國軍隊與 Berbers 之間,兩面不是人,參見註二)。
關於上面這一段話,Geertz 在第III節快結束的地方補充:妨礙我們去解讀這一則1912年事件的關鍵,與其說是 Gilbert Ryle 案例中那種認知層次的混淆,不如說是我們不熟悉當事人(猶太人 Cohen、Berbers 和法國人)的世界觀(imaginative universe)換對於事件的解讀方式。(What [...] most prevents those of us who grew up winking other winks [...] from grasping what people are up to is not ignorance as to how cognition works [...] as a lack of familiarity with the imaginative universe within which their acts are signs.)(註:Geertz 原文中常夾帶著修飾性的子句,一般的中文讀者可能會不習慣而妨礙理解,所以我把它們給放進 [...] 裡)
譬如,如果你先讀完本文最後的第二個註解,就有可能會想到:Cohen 店裡被燒、殺、搶那夜,Cohen 以為 Berbers 必須負起賠償責任(殺人、搶劫),Berbers 可能以為他罪有應得(為法國人與蘇丹服務的走狗),法國人則把他當成 Berbers 的奸細——這裡頭涉及的不只是立場與角色扮演,還可能牽涉到各方價值觀、世界觀與文化上的差異。
然後,Geertz 用維根斯坦的話結束第III節:「我們說,有些人讓人一眼就看透。不過,就這個觀察而言,有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人也可以是徹底的讓人捉摸不透。當我們造訪一個(對我們而言)傳統迥異的陌生國家時,就會覺察這個事實;更有甚者,即便精熟他們的語言,還是徹底的無從捉摸。我們不了解他們。(而且不是因為不了解他們在說什麼。)擠身於他們之間,我們找不到自己的立足點(註:跟他們格格不入)。」
其實,維根斯坦還說過一句類似的話:「如果獅子會說話,我們不可能聽得懂。」——問題不在於語言,而在於我們跟牠們沒有共通的世界觀(文化),因而同一件事在我們的感受與解讀裡是迥然相異的。
「厚描」是讓人看不透的多重迷霧,而非解決問題的利器
有了以上的了解,再回來讀第 II 節的最後一段,就會了解得較清晰。
「民族誌是厚描。」(譯註:這裡的「厚描」不是 Gilbert Ryle 的厚描,而是:介於人類學家與事實之間的多重迷霧或建構,類似於 winks upon winks upon winks。)「人類學家真正面對的是多重(多層次)的複雜概念結構(multiplicity of complex conceptual structures),彼此之間相互交疊或糾結(而不是像三明治那樣地層次清晰、井然),因而立即讓我們感到陌生、不規則,不明晰,而人類學家則必須先掌握住這複雜的結構,之後再試圖解譯。」(The point for now is only that ethnography is thick description. What the ethnographer is in fact faced with [...] is a multiplicity of complex conceptual structures, many of them superimposed upon or knotted into one another, which are at once strange, irregular, and inexplicit, and which he must contrive somehow first to grasp and then to render.)
Geertz 同時在第 III 節倒數第三段批判以 Stephen Tyler 為代表的認知學派(同時又一次拐彎抹角地跟 Gilbert Ryle 劃清界線):認為文化是由「心智的現象所組成,而且這些心智現象可以用類似於數學與邏輯的手法進行形式分析」,這樣的謬誤跟行為學派或觀念論者一樣地具有傷害性。或許,因為這樣的謬誤更複雜而其扭曲更微妙,因而其傷害也更嚴重。(The cognitivist fallacy—that culture consists of “mental phenomena which can be analyzed by formal methods similar to those of mathematics and logic”—is as destructive of an effective use of the concept as are the behaviorist and idealist fallacies to which it is a mis-drawn correction. Perhaps, as its errors are more sophisticated and its distortions subtler, it is even more so.)
總之,Geertz 想盡辦法在提醒讀者:人類學者所研究的「文化」既非物質性的,也不只是外在的行為紀錄,甚至也不是像解譯電碼那樣地找到「行為背後的(唯一的)客觀意義」;而是穿透一層又一層的轉述與解析,去探索「行為文本」最佳的可能詮釋。而他術語裡「最薄的薄描」,指的是原住民對於自己行為模式的理解或解析(用 Geertz 在第 IV 節第6段採用的措詞,這是 first order interpretations),他所謂的典型「厚描」則是「當事人對於事件的理解(1st order)被第二人轉述(2n order)後,經某個人類學家記在田野紀錄裡(3rd order),並且在他所發表的文獻裡加以分析、解讀(4th order)。」
因為人類學家永遠是在「面對某事件的多層次理解與解析中,試圖解讀出事件的意義」,所以 Geertz 在第 II 節第四段即將結束的地方說出常被引述的一句話:「介於薄描與厚描之間,存在著一個人類學(ethnography)的對象(object),一個多層次、有階序,且有意義的結構,藉由它可以產出無意識的眨眼皮、眨眼暗示、假裝眨眼暗示、模仿與演練,並且被意識到與解讀(a stratified hierarchy of meaningful structures in terms of which twitches, winks, fake-winks, parody, rehearsals of parodies are produced, perceived and interpreted, and without which they would not … in fact exist, no matter what anyone did or didn't do with his eyelids)」。
也就是說,「厚描」是人類學家的挑戰與要克服的問題,而不是人類學家可以仰仗的利器。
緣此,第 II 節第二段的最後一句我如此翻譯:「界定人類學這一項事業的,是一種智性的努力,那就是:借用 Gilbert Ryle 的一個概念,在「厚描」中精心而複雜的冒險活動」。(What defines it is the kind of intellectual effort it is: an elaborate venture in, to borrow a notion from Gilbert Ryle, “thick description.”)
然而閱讀這一句話時必須充分警覺到:Geertz 對Gilbert Ryle 的概念不是單純的「借用與抄襲」,而是「借用、批判與劃清界線,之後轉化出新的面貌來應用」。
否則,就會像後來許多學者那樣,明明是談人類學研究,卻誤把 Gilbert Ryle 的「厚描」跟 Geertz 的「厚描」混為一談(譬如這個,或這個)。或者把 Geertz 的「厚描」當作質性研究(包含文化人類學)的有利工具(或者康莊大道),誤以為這個方法可以將人類學家困惑不以的文化現象變得顯明而了無隱晦之處(explicit,a clear picture),譬如:「This is a detailed account of field experiences which contextualises and makes explicit the patterns of cultural and social relationships drawn from observations in the field. Thick description builds up a clear picture of the individuals and groups in the context of their culture and the setting in which they live.」另一個更常被引述的說法是「厚描讓(包含人類考察對象的)個人的聲音、感受、行動以及意義被聽到。」(A thick description ... presents detail, context, emotion, and the webs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that join persons to one another. Thick description evokes emotionality and self-feelings. It inserts history into experience. It establishes the significance of an experience, or the sequence of events, for the person or persons in question. In thick description, the voices, feelings, actions, and meanings of interacting individuals are heard. )在「質性研究」的教科書上類似的謬誤不勝枚舉。
即便是史丹佛大學的人類學教授(很尷尬地發現她是劍橋博士),也犯類似的錯誤:「Ethnography can be at risk of being dismissed as hearsay or anecdotal. But when the observational detail, reliably reported, is detailed enough – ‘thick’ enough – these objections no longer seem plausible.」意思是「厚描是解決謬誤的辦法(這是 Gilbert Ryle 的倡議,而非 Geertz 的)」。
上述這些想法恰恰是 Geertz 在 "Thick Description- toward an Interpretive Theory of Culture" 一文中一再批判、譏諷的天真想法。
譬如,在第III節的倒數第二段,他說批評「人類學的工作是觀察、紀錄、分析」的說法:其一,這三種工作實際上是複雜地交織、糾結而根本分不開來的(不可能有所謂的「客觀的觀察」,因為所有的觀察都是透過人類學家的「認知架構」在進行,從一開始就已涉及人類學家的解讀、分析與詮釋);其次,人類學的研究不存在任何一種「自動」的方法(可以被寫成一套詳盡的「人類學質性研究方法與步驟」,不需要人類學家的自覺、警覺、研判,與因時因地而制宜)。
緊接下來的第III節最後一段他更直陳根本的問題在於:人類學家所試圖描述(紀錄)的已然不是未經處理的素材(raw social discourse),因為我們(人類學家)既非事件的參與者,也幾乎都沒有直接的接觸(頂多只有極為邊緣的、狹隘的接觸),而只能仰賴當地線人所告訴我們的一點點微小資訊的引導,去試圖了解。
最後,他在第III節最後一段以此作結束:文化的分析是(或者應該是)猜測意義,評估各種猜測(自己的、線人的、當事人的),然後從較佳的猜測中推論出具有解釋性的結論,而不是發現「意義的大陸」(Continent of Meaning,大寫表示「唯一的,最終的真理」)並且據以將「真實世界裡的事件或言行」像解譯電碼地以「一一對應」的方式將每一個事件或言行背後的意義給解譯出來(Cultural analysis is (or should be) guessing at meanings, assessing the guesses, and drawing explanatory conclusions from the better guesses, not discovering the Continent of Meaning and mapping out its bodiless landscape. )。
如果獅子會說話
如果獅子會說話,剛開始的時候我們一定聽不懂。然而當我們剛進入一個完全陌生的行業時,每一句「行話」聽起來不也像是「黑話」?
如果我們認真想要知道獅子在說什麼,怎麼辦?跟牠對話,試著「站在他的鞋子裡」想像牠是怎樣地在過活,試著去想像牠是怎樣地體驗、感受、解讀發生在牠身上以及牠身週的事件,試著在跟牠對話的過程中「努力地揣測」牠的世界觀、價值觀,以及牠在說什麼。
然而我們終究不是獅子,不可能真的像牠那樣地活,像牠那樣地體驗、感受、解讀發生在牠身上以及牠身週的事件。我們必須始終慎記:我們只是在「努力地揣測」,而不可能獲知「最終的真相」。
我相信,這才是 Geertz 在 "Thick Description- toward an Interpretive Theory of Culture" 中反覆地想要提醒我們的:他的首要重點不是提出一個「人人可以依循的文化人類學操作方法」,而是要提醒我們:「人類學的對象是『厚描』,我們必須拋棄過去過分狹隘(卻又過分自以為是)的觀點,清楚無誤地認識到:人類學的分析語研究成果必然只是一種對異文化的詮釋,而不可能是追求一種真理,或者揭露一種『客觀的真相』。」
結語
在關於峇里島鬥雞的那篇論文裡,Geertz 說「峇里島人觀賞鬥雞」時,他的狀態猶如英國人(或美國人)在觀賞莎士比亞的《馬克白》。
耶魯大學的社會學教授 Philip Smith 用俄國早期(1920年代)形式主義的敘事結構分析去解析 Geertz 的 "Deep play: notes on the Balinese cock fight"。雖然他有所警覺地引述 Geertz 的 "Thick Description- toward an Interpretive Theory of Culture":「there is no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interpretation, for ‘cultural analysis is intrinsically incomplete’ and ‘the more deeply it goes the less complete it is’ 」,然而他終究也還是把「厚描」當作解決問題的方法("these writings on ideology and religion as cultural systems, and thick description as method");而第三個註腳根本是把 Gilbert Ryle 的「厚描」跟 Geertz 的「厚描」混為一談("the formal qualities of thick description, i.e. showing multiple situated interpretations of an event, enabling people to detect true from parodic gestures and so forth."),以至於很好笑地認為「鬥雞」一文完全不具備「Thick Description」釐清真相的能力,反倒像是一篇(不具人類學嚴謹性格的)文學批評,因而不該被當作是 Geertz 「厚描」理論的示範。
讀著 Philip Smith 的論文,我很訝異:一個 UCLA 的博士兼耶魯大學的社會學教授,怎麼會是這種水準的閱讀能力?
「鬥雞」這一場文化戲碼的形式、語彙、編劇當然沒有莎士比亞的精緻,然而如果英國人(或美國人)覺得莎士比亞的《馬克白》不易解讀(至少無法客觀解讀),他們憑甚麼認定峇里島的鬥雞會比較容易解讀?
畢竟,莎士比亞的《馬克白》乃是他們文化的一部分,而鬥雞則是屬於另一個「(峇里島人)想像的宇宙」中的劇碼。假如連自己文化中的劇碼都覺得撲朔迷離,卻認定峇里島的劇碼會比較容易「客觀地解讀」,那種自大與自欺,簡直就像是《金枝: 巫術與宗教之研究》的作者,而枉費了 Malinowski 以降所有人類學家的努力!
註解
[註一] Gilbert Ryle 案例的一個提醒
Gilbert Ryle 的論文帶著分析哲學常見的優點與缺點(維根斯坦是顯著的例外):他們擅長把一個概念的複雜內容用非常有條理與秩序的方式加以呈現、釐清;然而他們也經常讓讀者誤以為真實的世界就像他們論文裡所說的哪麼清晰、層次井然,甚至有如他們所說的就是最終的真理。
譬如「眨眼、暗示、模仿和演練」這個案例,它就可能會讓讀者產生一個幻覺,誤以為「深描」就是描繪出一個動作(事件)完整(正確)的層次與意涵。然而在許多真實的情境裡,要完整(正確)地描繪出一個動作(事件)的全部層次與意涵,往往是不可能的。
譬如左邊這一張照片,那兩個男人在「做什麼」?最淺薄的描述是:他們在「握手」,豐厚一點的描述則必須刻畫這個歷史時刻的背景和「歷史意義」;更豐厚的描述可能是刻畫這兩個人肚裡各懷著的鬼胎,問題是沒有人確知他們是在誠懇地握手,還是單純地在依照外交慣例「行禮如儀」地演戲,還是在相互在打量對方的智慧、觀察對方的眼神,.....,etc。
因此,即便是在類似 Gilbert Ryle 的方式下理解「thin description」與「thick description」,我的建議都是「最好把它們看成是相對比較的結果」:可以有最淺薄的描述(the thinnest description),可以有較豐厚(多層、深層)的描述(thick description),而經常不會有「唯一的正確(完整)描述」(the thickest description)。
此外,「thinnest description」意味著對一個現象(事件)的最表層(最淺薄)的描述。你不能說這個描述「錯了」,你只能說他不夠「深刻」或「豐厚」,因而不完整,不足以讓讀者掌握到那事件背後一層比一層更深的「內蘊」(意義、企圖、動機、脈絡,etc)。而「thick description」則像在刻畫一顆洋蔥一層比一層更深的「內蘊」,它不是比「thin description」更「真實」或「正確」,而是更完整、豐厚。
接下來,讓我們回到 Clifford Geertz 的著作(文本)。
[註二] 摩洛哥在1930年代約有20萬左右的猶太人,他們一直是非洲最大的猶太社群。這些猶太人的祖先主要是在十五世紀下半頁被西班牙語葡萄牙驅逐出境,而被迫移居摩洛哥(尤其是摩洛哥古都 Fez)的猶太人聚居區,在信奉回教的阿拉伯人以及當地原住民 Berbers 中討生活,因而有許多人會說原住民 Berbers 的語言。他們有些人從商,有些人在摩洛哥的蘇丹宮廷服務。法國從1907年開始就軍事侵犯摩洛哥,並且在1912年逼迫摩洛哥蘇丹簽下 Fez合約,將摩洛哥變成法國的「保護國」,並且派軍隊入駐摩洛哥各地。此舉被摩洛哥的阿拉伯人與 Berbers 視為蘇丹背叛國家,因而發生 1912年的 Fez 動亂(起義案)。在兩天的動亂中共有66 個歐洲人,42 個摩洛哥猶太人和大約600個摩洛哥回教徒喪生。摩洛哥的許多猶太人慣於為權勢服務(1907以前為蘇丹服務,1907-1912為蘇丹與入侵的法國人服務,1912以後為法國人服務),又是其他歐洲人的重要幫手,因此會被 Berbers 敵視,也有機會被初來的法國軍隊視為 Berbers 的奸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