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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 星期一

「轉型正義」的隱憂

      我才剛在8月28日貼出《「轉型正義」裡的仇恨、正義和轉型》一文,9月12日就傳出張天欽事件。
      「正義」向來都是說來容易做來難,而追溯歷史的「正義」更經常是價格高昂,過程艱險,結果不保證產出的「正義」必然大於被生產出來的「不義」——尤其是在台灣這種「只有統獨藍綠,沒有是非黑白」的社會氛圍裡,促轉會到底是「正義」的捍衛者或加害者,不到蓋棺不足以論定。
      張天欽事件究竟是個案?還是有結構性的因素使它(幾乎)必然要發生?在台灣的現實條件下,我們究竟該對促轉會的成立憂大於喜,還是喜大於憂?

促轉會:出師未捷身先死?
      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八條,促轉會「置委員九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而且該條又規定:一旦立法院通過該人事案後,不可以任意解除委員職務。
      當「務實的台獨工作者」賴清德根據該條例完成提名時,會不會已經注定了成員中「X皮綠骨」的人數注定要超過半數(甚至三分之二)?當「綠色」的民進黨和「深綠」的時代力量操控著立法院時,立法院同意權的行使過程會不會進一步加深促轉會被染綠的風險?
      黃煌雄任促轉會主委的消息一出爐,馬上有人辭去委員,有立委大加韃伐,而結果卻證明了不受質疑的張天欽遠比黃煌雄更加搞不清楚「轉型正義」是什麼,或者更熱衷於「借轉型正義之名,行栽贓異己之實」。
      這些學界、政界的現象是否意味著台灣社會裡積極關心「促轉會」的人多半早已有特定立場,甚至「報復」之心切而求正義之心微?
      兩次民進黨執政都讓我看盡社運界「只有統獨藍綠,沒有是非黑白」的嘴臉,許多社運圈內名人或者接受民進黨「徵召」而擔任各種公職,或者接受「行政院」各種經費補貼而甘為民進黨的打手,這些往事與這兩年來所見的種種,都讓我真的懷疑「社運團體監督」一詞是否意味著「硬要把促轉會染綠」的決心。
      在這種政治與社會背景下,張天欽事件的爆發,真的只是偶發事件?還是冰山一角地暗示我們:在民進黨完全執政的政治現實下,在社運圈嚴重地綠化的現實下,促轉會人事任命過程有一個「可以偏綠,不可以偏藍」的篩選機制,甚至暗藏著「以形象中立者遮掩深綠與淺綠委員」這樣的算計?
      人選可疑,而徒法又不足以自行。因此有人建議把促轉會「打掉重練」,可惜這個建議違背促轉條例第八條,實際上根本不可能。
       真正關心「正義」的人,此後只能膽戰心驚地看著促轉會繼續走下去,不時提心吊膽地防範促轉會的「正義」只不過是被染過色的假正義,甚至只不過是「成王敗寇」的正義。

轉型正義:理念與現實
      你如果在 Google Scholar 裡輸入「transitional justice」,會找到一大堆論文。以學術界的慣例,只有爭議未定的議題才會有大量的論文發表,甚至爭議越激烈往往論文發表量越多。
      這些論文和爭議顯示:「轉型正義」是一把兩刃刀,一不小心就會流為報復、增添仇恨、誅殺異己、傷口撒鹽的工具。
      在國際學術界對還爭論不休的時刻裡推動「轉型正義」,風險有多大?流弊可能會有多嚴重?我們真的想過嗎?我們有心積極地預防嗎?
      美國學者 Nir Eisikovits 在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上面寫了 "Transitional Justice" 這個詞條,扼要地介紹了一些觀點和爭議,其中就提到「轉型正義」很有機會被操作成「勝利者的正義」(Victor's Justice,或「成王敗寇」的「正義」)。
      然而國內熱衷轉型正義的「學者」有積極地正視過這個問題嗎?立法院在立法時有積極地謀求預防它變質嗎?
      中研院學者吳乃德一向積極(熱衷)探討轉型正義,他也寫過《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一文,算是比較客觀地討論國外的案例。但是他有沒有認真思考過促轉會在民將黨「完全執政」的情況下會不會變成整肅異己的怪獸?至少在這篇文章裡我讀不出這一方面的憂慮。
      《報導者》也特地寫過好幾篇文章,介紹各國轉型正義的案例,但是我依然嗅不出有擔心促轉會變質的戒心或憂慮。
      然而仔細讀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後,我真的不相信立法院曾經認真考慮過要如何防止促轉會變成「傷害大於療效」或者被有心人利用、操弄。
      張天欽把促轉會定位為「東廠」,事發後還是有人為他的辭職抱冤。我們有什麼把握說未來重組過的促轉會就不會去擴大解釋「其他轉型正義事項」?

轉型正義:社會共識在那裡
      轉型正義的訴求有很多種可能性,尋求真相(譬如「開放政治檔案」)、平反冤獄,以及「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或許是爭議、潛在流弊最小的。
      然而促轉會與民進黨追求的究竟是「本省人(福佬)的轉型正義」,「民進黨的轉型正義」,還是「所有台灣人(本省人+外省人+原住民)的轉型正義」?
      吳乃德對蔣經國晚年作為的評價是:「蔣經國晚年的解除戒嚴,從而啟動了台灣民主化的進程,主要是在美國和反對運動的壓力下不得不做的妥協。」這個評價似乎無視於事實的另一面:蔣經國推動「催台青」是在被刺之後感到震撼,無法理解自己的「德政」為何招來台灣人的痛恨,因而開始啟用台灣精英。因此,我認為吳乃德是一個無法完全客觀地評價歷史的人,然而他終究還是承認:「如今已知的白色恐怖受害者中,有百分之四十是外省人,遠高於其在總人口中所佔的百分之十五的比例。
      積極倡議轉型正義的人口口聲聲「上萬人受害,可是卻沒有加害者」,但是他們有沒有警覺到外省人受害的比例遠遠超過台灣人?他們有沒有認真要為這些無辜受害的外省人爭公義?
      在理論上,「阻絕過去的不義機制繼續危害社會」應該也較少爭議。但是在實踐上的機制設計與認定標準卻可以有極大的爭議,甚至隱藏著重新製造「冤假錯案」的機會。因此「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立意甚佳,卻不見得不會被操作出流弊來,也不見得能讓綠營「學者」、政治人物和支持者滿意。
      「不當黨產之處理及運用」理論上也是該做的事,但是實踐上其認定標準可以極其具有爭議,甚至根本就已經暗藏著許多製造「冤假錯案」的誘因,以至於執行過程甚至有可能大規模地誅及無辜。
      譬如救國團的資產該如何認定與處理?尤其是像中橫那些由老兵們冒生命危險開山之後又歷經艱辛開墾出來的山莊、農場,真的可以用蔣介石的一則日記就全盤沒入當國產嗎?
      而「其他轉型正義事項」更是任人想像,完全不知道你可以利用它做出多少文章。「平復司法不法」的過程會不會也平添一堆「莫須有」的罪名和受害者?
      對「轉型正義」矢志不忘的人總是說「上萬人受害,可是卻沒有加害者」。如果促轉會和黨產會在現實的運作上製造出戕害上萬人(或超過萬人)的「冤假錯案」,這些學者需不需要在道德或「形上意義」扛負「始作俑者」的自責?

正義的上限:人與神的界線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只有德國與日本的戰犯受審,犯過類似暴行的美軍和聯軍沒有一個人受審,這是典型的「勝利者的正義」。
      人間的正義從來都不完美,否則杜魯門就該在戰後站在被告席上,被審視他投擲原子彈而殃及無辜的決定是否吻合「正義」——而不只是成為今日史學界爭論的話題。
      人間的正義有另一種不完美:我們都是軟弱的人。就像耶穌說的:「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你怎麼能對你的兄弟說:讓我把你眼中的木屑取出來, 而你眼中卻有一根大樑呢﹖」
       在轉型正義裡,我們的審判與追訴有沒有底線和上限?我們是要嚴懲所有吻合抽象概念的「不義」而不顧人性的軟弱?還是要放過一切「當時 80%(N%)的人都難以抗拒的錯誤」?還是要僅僅懲處那些「90%的人在跟你相同的時、地、情境下都可以抗拒的錯誤」?這是一條界線恐怕是最具爭議性的。
      吳乃德在《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一文中提到一個案例:東德兩位衛兵在 1984 年守衛柏林圍牆期間開槍擊斃試圖翻越圍牆的民眾,後來在 1991年被判有罪,因為東德法律規定衛兵執法時「必須盡可能不危害生命」;但是法官又同時給被訴者緩刑的機會,因為。「引導他們犯罪行為的因素並非自私自利、或罪惡的動機,而是當時他們所無法影響的環境,包括分裂德國在政治和軍事上的對抗,以及東德特殊的政治情境。」
      追溯真相與是非不該苟且,不該妥協,否則這個社會的未來恐怕很難有是非;但是具體求刑時,我們必須有另一層的考慮,來對待當事人以及人性中的軟弱。
      很多人在戰場上都犯下他們平日絕不可能犯下的暴行:硫磺島之戰裡美軍坦克到處噴出火焰,活活燒死躲在地下坑道的日軍;化學兵用火焰槍在所有坑道口噴進火焰。這些慘無人道的事,他們事後追想起來不見得良心上過得去。然而戰場本來就是泯滅人性的地方和情境,要求人在戰場上表面出太平盛世的高貴與正義,根本就是看不見人跟神的界線,而硬逼著人要在戰場上當神——當那些救過你的戰友一一死亡,當你的戰友以人道的方式在坑道口仔細審視看裡面有沒有婦孺、孩童時卻被躲在裡頭的日軍一一殺死之後,有幾個人還可以堅持在戰場上不殺害無辜,不殺紅眼?
      美國近年來的好幾部戰爭片已經從歌頌戰爭英雄轉為揭露戰爭中殘忍、泯滅人性的真相和機制。譬如布萊德·彼特主演的2014年電影《怒火特攻隊》(Fury),就描述一個新兵如何從堅持人道立場(不殺拿槍的孩子、不用機關槍掃射躺在地上的德軍)變成殺人不扎眼的「戰爭機器」)——你的一念之仁或瞬間的猶豫都往往會害死你身邊的戰友,於是最後你逼得只剩「他們死,或我們死」的選擇,而沒有正義或不義,人道或非人道。
      因此,首先要被譴責的是發動戰爭的社會機制,發動戰爭的人,以及那些在戰場上表現得遠比其他人更邪惡的人;而不是每一個在戰場上違背太平盛世裡的「正義」尺度的人(e.g.,90%的士兵)。
      正義不該完美,因為人沒有能力完美。如果我們用完美的「正義」概念去審視每一個戰場上(被威權體制洗腦下)的每一個人,那很可能是搞不清楚人跟神的差別。

以正義之名:多少罪惡都假汝之名
      吳乃德在《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一文中轉述一個以色列學者的警告:「不要對揭露真相的後果太樂觀,因為『記憶常帶來和解,也同樣地常帶來報復,而希望透過解放的記憶帶來罪行的洗濯和救贖,結果將只是一個幻影。』因此,在受害者的個人層次上,有些例子支持揭露真相的和解效果,有例子則對這樣的期待加以否定。」
      羅蘭夫人曾在斷頭台上說:「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
      通往地獄的路上鋪滿善意。同樣地,還有一條通往地獄的路上鋪滿了正義感和「轉型正義」的理念。只有正義感或理念是不夠的,你必須要有實踐的能力,在合適的社會氛圍和現實條件下,才有機會促進社會的正義,而不讓自己變成怪獸。
      台灣迄今從政界、學界、社運圈到網路上的各種鄉民都普遍地淪陷在「只有統獨藍綠,沒有是非黑白」的深淵裡。這樣的社會有機會找到社會共認的「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嗎?
      促轉會會不會終究脫離不了「東廠」或「整肅異己」的命運?她帶來的正義真的會超過他製造的不義嗎?
      對此,我是很悲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