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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青年的困境(3):政府對策

結構性問題必須要政府出面才能解決,要政府出面必須有足夠的選民壓力才可能。對現況不滿的青年,必須試圖通過網路集體表達對兩個政黨的不滿(兩個政黨執政期間都在執行會使青年失業問題惡化的政策,兩個政黨在野期間都參與官商勾結而沒有善盡監督之責),同時積極自救。

政府可以做的事很多,但是這些手段都被被新自由主義梗阻而愈來愈少人談起,甚至還風從雷根與柴契爾而倒行逆施,鼓吹與執行劫貧濟富的政策。
一、所得重分配,救窮人也救經濟

首先,台灣的稅率遠遠低於所有正常國家,大有提升稅賦的空間。因此政府應該提高稅收,把稅收用來濟助貧窮。

雷根與柴契爾上台之後積極推動私有化與給富人減稅,並宣稱富人有錢就會增加投資,帶動經濟發展;而且因為富人比政府更知道要如何投資,因此通過稅收把錢交給政府遠不如直接把錢交給富人。這套歪理被稱為「Trickle-down economics」 (滴漏理論) 。很多經濟學家都舉事實駁斥這一套歪理,克魯曼罵它是「巫毒經濟學」,Joseph Stiglitz 說直接把錢用來交給政府部門的低階人員或消費者的效果會更好。

妳如果把錢交給富人,其中大部分會被拿到新興國家投資,強化他們的競爭力,而進一部造成台灣經濟的衰退;另一部分的錢會被拿去投資房地產,把房價炒高,讓你生活更困難。

妳如果把錢交給政府,再由政府把錢用來補貼廠商,一定只會鼓勵官商勾結,讓台灣的產業更難進步。

但是你如果把錢用來直接拿給低收入戶,他們一定會把絕大多數錢都花掉,而帶動消費與就業。如果這樣做所帶動的景氣和就業超過加稅的負面作用,就值得做,也應該做。

二、鼓勵或強迫中高所得的受薪階層提前退休,同時減少其退休金總額

請賺夠的人把工作讓給年輕人,這是另一種形式的所得重分配,但是執行起來很不容易,需要很高的全民共識與政治壓力。

三、強迫較高所得者減少工時並同時減少月薪(跟上一案類似,都是經濟學新分支「de-growth economics」的理論,而非鬼扯)。

但是要推動以上政策,必須要有群眾壓力。青貧族能否從抱怨與無奈裡變成集體性的施壓團體,將是決定這一役的最重要因素。

如果無法形成集體壓力,剩下的就只有八仙過海,自力救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