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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大學自主治理方案」

幾天前就收到一封署名「成大人」的信,希望我對「大學自主治理方案」表示意見。我一直把這信擱著沒去處理。今天收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反對此方案的聲明與連署書,以及一批成大教師的反對聲明,才勉強寫這一篇文章。原因是:我一直不知道要把這件事當成大的家務事,還是公共事務。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把這個案子稱為「教育部」推動的「大學自主治理方案」,成大一些教授在連署書裡卻它稱為「成大自主治理方案」。這到底是誰的「自主治理方案」?教育部的?成大的?到底是誰想要「大學自主治理方案」?說起來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教育部用五年五百億的入場卷作為交換條件,強迫成大接受公法人化,成大校務會議投票日校方還表示是「含淚投票」(大紀元報2005年6月23日轉載自由時報記者黃以敬在台北的報導)。
作為成大校友,我從2005年起跟成大的感情就淡如水了──我看不起為了錢而含淚投票的大學!而目前成大的「大學自主治理方案」還停留在草案階段,成大校務會議可以修改它或否它;假如成大校務會議決議要接受它,其他人還能說什麼?

以前叫「大學公法人化」的「大學自主治理方案」真正要的是什麼政策目標?白紙黑字寫了一大堆,就不敢明說真正的目的:(1)引入財務自主的市場機制,讓大學「改善經營績效」;(2)要大學根據「經營績效」調整系所組織架構與教師薪資。簡單一句話,要公立大學市場化,並且在必要時國家可以節縮給公立大學的經費補助,讓公立大學自生自滅。教育部的作法違憲嗎?這種政策目標當然嚴重違背國際公認的「學術自由」。
成大的草案更加荒唐,依據該校草案§ 3.2.2.1之規定,成大自主治理委員會將代教育部行使下列八項職權1.校長遴選、續任及解聘權;2.學雜費審議權;3.大學招生審議權;4.系所設立審議權;5.校務評鑑參與權;6.校務發展計畫議決權;7.校務預算議決權;8.彈性薪資機制議決權。
這個委員會權力有什麼制衡的機制?微弱到形同虛設:校務會議若欲否決自主委員會的決議,必須經校務會議代表5分之1提案、4分之3 出席、出席代表4分之3多數通過;而且會議必須在30日內召開,逾期所為之否決,不生效力。即便自主委員會發生重大失職,校務會議必須將其解散,門檻也是這麼高。
簡單一句話:這個委員會的正式名稱應該叫:「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這根本是一個模仿公司法而完全不受公共節制也沒有學術機構應有特色的超級委員會:一旦校務會議和教、職員組織把他們選出來,任期內就誰也管不了他們。
為何要讓他們一誕生就凌駕在校務會議之上?為了「效率」:校務會議人多嘴雜,委員會少數人決議立刻執行,比較有效。那麼學術界最在乎的「是非、曲直與公義」呢?只能靠「慎選委員」。這種「選賢與能」的精神根本違背學術界一向通過論辨以釐清是非的精神,往威權式統治嚴重地傾斜過去。

這個案子還在草案階段,只要成大校務會議否決它,教育部就沒輒了。但是,假如成大這一任校務會議又演出「為錢而含淚投票」的戲碼,我不會有任何的情緒──因為那只不過表顯了「這個學校早已失去靈魂」的簡單事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