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生技產業是「台灣」的未來產業,我只是一直搞不清楚它是用來擴大貧富差距?還是用來縮小貧富差距的?是見者有分?還是只有金字塔頂尖的人有分?
台灣神隆在2011年上市時資本額有新台幣63億元,其中部分資本來自於政府開發基金,原本專門從事原料藥的量產,近年已建立自有的生技蛋白藥細胞株及其製程技術能力,並透過投資美國天福生技公司的方式參與生物相似藥及生技改良藥的開發。這樣的資本規模與技術底子可能有機會在國際生技製藥界闖出一點生存空間。假如該公司願意跟學界主動合作創造自己的一片天,我是樂見其成。
我不是見不得人有錢的那種人,只不過是在意政府的錢與資源要用在哪裡。政府的資源不只包括開發基金的錢,也包括要求公股銀行超低利貸款,或者在法律與制度的設計上偏袒特定產業或財團,而間接犧牲其他產業的發展空間、消費者權益或土地與環境、保育的面向。
政府資源的挹注應該要跟一個產業對社會的貢獻成正比。假如一個產業的發展只是造福少數人,政府應該只是參與資金投資但要求合理回報(而不是像晶圓代工那樣默許高階經理人通過員工股票分紅去侵吞法人原有的資產),或者出資發展共用平台但要求使用者在獲利後合理回饋,或者修改落伍的法令以便新興產業可以有一個合理的競爭基礎。除此之外,實在不該再給予沒必要的資源挹注。
但是,最近在找有關產業發展策略的論文時,發現英語學術界最有興趣的發展中國家是中國、印度和韓國、新加坡,與台灣有關的研究幾乎只有台灣人自己在發表,似乎歐美世界並不關心台灣的存在。其中一部份原因是韓國和新加坡都是以相當偏激的手段在使用國家的力量去扶植「未來產業」。表面上韓國一再侵吞日本產業原有地盤,非常地風光,但是韓國付出的代價可能還高於台灣。在全國一片發展未來產業、旗艦產業、智慧型產業的呼聲中,我覺得納稅人必須認真想清楚:這些產業是造福1%人的未來產業?還是造福99%人的未來產業?
傳統上的產業政策(第一代)是政府負責教育與基礎研究,把應用研究留給私人企業去自行發展;最近許多研究政府產業政策的學者似乎愈來愈多人主張:必需要複雜的公、私資源協調網絡與程序才有辦法發揮一個國家高科技產業的競爭力。但是,這個論述冒著一個風險:把政府送給財團當點心。
以生物科技為例,許多國家生物科技產業的崛起過程都是靠政府大力支援。1980年代以前德國與瑞士壟斷了全球製藥業,美國是靠了極端優惠大藥廠的專利法(擴大專利權保護範圍)來吸引歐陸的大藥廠到美國設廠,同時把聯邦出資的產學合作計畫成果悉數授與研究者,因而使得美國在生技製藥基礎研究落後歐陸的情況下卻比歐陸更早商業化的研究與生產,從而奠定了美國在後來壟斷生技製藥的基礎。
在加入WTO之前,印度為了要扶植自己的製藥業,蓄意把專利保護範圍縮小到只保護製藥程序而不保護藥品,並且由國家出資設廠來發展學名藥(仿製的藥)後再將技術擴散給私人企業,這些措施使得印度的學名藥產量變成全球最大。而且,印度為了便於招商,甚至規定科學園區內的員工不適合部分勞基法的保障。最近為了爭奪「生物相似性藥品」的市場,大陸和印度甚至不顧國人健康,規定「生物相似性藥品」可以未經臨床實驗就上市。
新加坡則是由政府出面,招攬全球最有名的學者去上課,也以優渥的條件招攬全球最有名的大藥廠去設廠。問題是:亮麗的「人均所得」只能蒙蔽外人的眼睛,當台灣為了十等分所得的貧富差距高達6.1而輿論嘩然時,新加坡的貧富差距卻高達17.3,遠高於印度8.6,而接近許多烏干達、烏拉圭、伊朗、土耳其、牙買加等落後國家。新加坡等於是一個大集團公司,總理等於是新加坡CEO,把國人當雇員使用,跟外國進行各種交易與買賣。新加坡人不但要忍受貧富差距,還要忍受民主的消失或式微。這是一個只有經濟發展而沒有社會發展的「國家」(更像個公司),所以人民不見得快樂!這也不見得是台灣人要的!
韓國為了跟跨國企業競爭,在戰後就開始利用特許制去培植大企業,因此造成許多的貪污、舞弊(歷任總統卸任後的「官邸」幾乎都是監獄)和貧富差距。表面上韓國十等分所得中的貧富差距只略高於台灣(8.6>6.1),實際上前30大財閥營收占GDP的70%,近十年來所得最高的20%人均收入增加了55%,但最底層五分之一的人均收入卻減少了35%。韓國社會經常有暴動、抗爭,不是完全沒有理由的。這樣的社會發展,也不像是台灣人的願景。
但是,李遠哲、劉兆玄、朱敬一這些「菁英」卻很可能跟我們有著很不一樣的願景。李遠哲一直很努力地在推動台灣的生技產業,2000~2008年「中央政府科技發展計畫」投入生技領域之經費,合計達1,157億元(約35億美元),約佔全國科技計畫總預算之20%。。劉兆玄在2009年發佈的「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計畫」包括四大項目:(1)發展生技產業化研發的「專注型生技公司」,(2)成立生技創投基金,(3)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4)延攬國外具備豐富生技醫療實戰經驗的選題專家,遴選最具有成功地上市的研究成果,募集種子資金以從事後續的研發與上市。第一項主要是在做「研發代工」,後三項主要是想促成世界級大藥廠的出現;前者是高風險而相對低利潤,因而日、韓大廠都沒有意願投入;後者是更大風險,全世界有機會的公司根本不多。但兩者有一個共同特色:這些產業是為了要讓醫學院與生科院這批最優秀的台灣人有出頭天的機會!
我能體會這些人想出頭天的心情,也能體會許多台灣人想要有世界級大廠的心願,但該問的問題是:我們願意為這目標付出多大代價?把相同的資源拿去為99%的人服務會不會是更好的社會發展策略?
而朱敬一似乎有很嚴重的英雄崇拜情節,他崇拜李國鼎、李遠哲和翁崇惠,主張遴聘國際級人才時要近乎不惜代價地禮遇。從他擔任政務委員開始就很認真地在推生技產業計畫。問題是:在他主導下我們會付出什麼代價?
半導體產業號稱帶動一個龐大的產業鏈,但是半導體產業也是大量聘僱外勞與派遣員工的產業,而且產業分工後成本的降低有一大部分來自於壓低委外的勞動條件(國外垂直整合的大廠裡所有員工都有機會分享公司福利,但台灣只有核心工廠有好的福利,其他周邊產業的福利條件就遜色非常多)。假如我們用國家的力量去發展一個新興產業,卻只顧慮產值而不管它對社會的影響(外部性),我們有可能培養出來的不是旗艦產業而是腫瘤產業──這個產業的核心工廠靠規模來壟斷通路,之後逼迫上下游供應商自己把成本殺到血本無歸。這種產業不值得我們扶持,但是這種產業的大老闆卻是時下年輕人心中的偶像!
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不一定可以讓底層的國人一起受惠。假如生物科技的發展只是滿足少數聰明人創業、在世界上爭輸贏的虛榮心,它對絕大多數國人而言只不過是在擴大貧富差距而已,有必要用國家的資源去把發展平台硬是架起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