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美好人生」可用十二個字道盡:「飲食男女、聲色犬馬、功名利祿」,然而它們跟我年少時的浪漫情懷嚴重地干戈。所以,從高中開始我一直在探問:「人生中最值得追求的到底是什麼?」聯考、上大學、鐵飯碗都不曾吸引過我,直到今天,標榜「頂級奢華」的旅遊與生活方式,依舊是我所鄙夷的(有錢不可恥,我看不起的是那種驕奢、猖狂背後的膚淺、無聊、庸俗、無知、自以為是)。
師長的答案從來不曾讓我覺得值得追求,「出人頭地」也始終非我所願,唯獨司馬遷的「究天人之際」和儒家的道德理想深深吸引我。然而就在大學畢業前後,我突然領悟到儒家的道德理想裡有太多「想當然爾」的妄想,不時嚴重違背人性的實然。這個領悟使我陷入數十年的意義感危機,也曾竭盡所能地想從各種哲學著作裡尋找自救的契機。十年後,當我真正掌握到哲學思考的訣竅時,卻又領悟到:以思辨、概念分析和邏輯為方法和新的西方「正統」哲學頂多只能用來剷除抽象思考所導致的幻覺,卻不可能帶給人對生命(人生)的熱情與嚮往。
讓我先以威爾·杜蘭的信為例,略加闡述這個體悟。